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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美:美學與人生

作者:由 沒有色彩的多崎作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1-11-27

談美:美學與人生

第一次看朱光潛先生的文章,還是初中語文課本上【咬文嚼字】一篇。當時讀了許多遍,非常喜歡,也因此在心底記下了這位學者。很多年後,我才又讀了先生的【給青年的十二封信】,近來又讀了【談美】,作為一個藝術學院的學生,覺得大有所獲,所以想來談談【談美】。

“美”是一個抽象的字眼,“談”卻是日常化,生活化的,因此【談美】非常好讀。先生深入淺出地談了“美”的三個方面:

一。 美感是什麼?

在生活中,我們常說一個人,一棵樹,一幅畫是“美”的,但如果有人質問“為何美?”,總會使人啞口無言。這個問題有兩個解釋:一是當我們說出“美”時,只是出於一種直覺,是不經思考的。看到事物的一瞬間被打動了,便覺得美。二是“美”往往沒有定式,在不同時間,不同角度,老年人和孩童,有學問的人和沒學問的,男人和女人,這種種情況下去看同一種事物,關於“美”的感受也是不同的。

朱光潛先生認為美感是出於對事物的直覺的,它禁不住接近,思考與辯證,也是止於直覺的。我們感受到“美”時,這種“美”是不實用的,是孤立且遙遠的,而一旦將“美感”與實用性,實際人生聯絡起來,這種美感也就喪失了。

當我們去看一場現代藝術展,很多人覺得看不明白,於是開始思考它何以擺在這裡,價值幾何,而正是這種關於價值的“理性反思”,我們便失去了欣賞的態度,美感也就隨之消失了。李白在給友人汪倫的詩中說:“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可見二人的友誼之深。如果李白說的是: “五花馬千金裘,不及汪倫送我情。” 雖然也可以看出情誼之深,卻喪失了美感。感情何以用金錢衡量?美感也是如此。

二。 美是什麼?

美是一個事物的本質嗎?

如果美是事物的本質,大概如同一個物品的分子結構,一個人的高矮胖瘦,是清晰明瞭的了。但事實是,人們對美的認定是不那麼分明的。一朵花,一棵樹,從孕育到凋零,本身是無所謂美醜的。一個人的長相是天生的,並非是有意去生得美醜。它們不是因為長成這樣才“美”的,也不是因為“美”才長成這樣的。由此可見,美不是一個事物的本質之一,它與人類的視角有關。

那麼,美是否不在於物,而僅僅在於人心呢?

書中說:“美雖不完全在物卻亦非與物無關。你看到峨眉山才覺得莊嚴,厚重,看到一個小土墩卻不能覺得莊嚴,厚重。” 由此可見,美並非與物無關。人不能完全憑心靈創造出美來。

可是,為何有些事物我們會覺得“醜”呢?

拿樹林舉例來說,如果是一片綠意盎然,充滿生機的樹林中有一顆破敗枯黃的樹,我們會說這棵老樹是“醜”的,因為它破壞了整體的協調感。如果拿個體來說,你並不能斬釘截鐵的說它“醜”,因為也許此時正值深秋呢!同樣的,如果我們說一個人長得醜。可能是因為他和大部分人長得不太相似,比如說他有一個碩大無比的長鼻子,但如果所有人都是碩大無比的長鼻子,也許他就算不上醜了。可見,我們會覺得一個事物的常態是美的,變態則是不美的,而事物的形態往往是在不斷變化的。

自然美與藝術美之間有什麼關係?

我們常認為自然美是不加修飾的,藝術美則是經過修飾與創造的。寫實派畫家畫畫時,力求呈現事物最真實的狀態。攝影師的相機更是對事物的復刻。但是畫家對結構,色彩的把握,攝影師對光影,構圖的執著,何嘗不是一種對事物的藝術化。書中說:“一。 藝術的美醜和自然的美醜是兩回事。二。 藝術美不是從模仿自然而得來的。”

再來談談如何創造出藝術。

先生在書中說,碰見一個事物,要先研究它歸類它,發現和模仿它的規律性,創造和想象出它的獨特性,先把它想象成自己,再把其他東西想象成它,然後把自己的情感灌注於其中,最後自己從這種情感中抽身而出,以做取捨。這種創造藝術的過程,可謂艱辛。

“人要有出世的精神才可以做入世的事業。”

三。 美學與人生

“人生本來就是一種較廣義的藝術。每個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這種作品可以是藝術的,也可以不是藝術的,正猶如一種頑石,這個人能把它雕成一座偉大的雕像,而另一個卻不能使它成器。分別全在性分與修養。知道生活的人就是藝術家,他的生活就是藝術作品。”

一部小說有起承轉合的故事,一幅畫有結構與色彩的配合,一首歌有旋律和節奏的起伏。

對待生活,應該有對待美的態度,即是以欣賞美的態度欣賞人生,讓自己的人生合乎藝術的美學。

“慢慢走,欣賞啊!”

談美:美學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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