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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絲剝繭解讀人類史的終極因素 -- 槍炮,病菌和鋼鐵 讀後感

作者:由 企客寶SCRM 發表于 農業時間:2023-01-15

用了一個月的地鐵時間,讀完了這本眾多大佬推薦的著作,又用了一個月的地鐵時間,回味琢磨這本書到底講了什麼,我又能從中學到什麼?

簡言之,有兩個方面的收穫,一個是知識層面,也就是本書所講的內容。另一個就是行文佈局,作為一本較為嚴肅的學科類著作,能做到清晰生動,引人入勝,讓人民群眾喜聞樂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體現了本書作者的文字功底。

一. 知識層面

1.1 本書到底講了什麼?

曾經嘗試用自己的語言總結,發現非常困難,遂原文摘抄:

各大洲上的族群,有截然不同的大歷史,原因不在人,而在環境。

簡單說,本書討論的是人類史,注意不是某個國家歷史,或者地區族群的歷史,是以人類從猿類進化開始,逐步深入各大洲生存發展,受到不同環境要素(地理要素,氣候要素,當地動植物要素)影響,最終走出不同發展之路的人類史。

研究人類史,就是為了作為遠因回答,為何不同地區人類發展差距如此巨大?為什麼是歐洲西方列強徵服了美洲,澳洲等不發達地區,並形成了當今(近現代)世界的格局,而不是反過來,由美澳的土著征服世界?

打個不嚴謹的比喻,如果把初期人類看做襁褓嬰兒,他們進入不同的地區(大洲)成長髮展,就如同開盲盒一般,有抽到上上籤的,例如新月地帶(美索不達米亞),也有抽到中上籤,比如咱們中國(東亞),還有運氣不好的,抽到美洲或澳洲,那就只能直麵人生的難。

不過極具諷刺的是,抽到上上籤的新月地帶,雖然為人類發展貢獻巨大,但現在卻飽受貧困戰亂之苦;相反歐洲當初作為小弟,跟著新月地帶(近東地區)混吃混喝,人家新月馴化出來的農作物和家畜,歐洲坐享笑納,獲得發展之後進入美澳,替代了(這詞用的真是文雅)那些抽盲盒手氣不好的土著,直上人生之巔。

所以人類的發展就是一場馬拉松,不到最後難定伯仲啊。

言歸正傳,本書作為一部嚴謹的學術(科普?)著作,為了不做拍腦袋“戲說”,開始就確立了一套科學的方法論,即透過C14測定不同地區考古挖掘出來的遺蹟遺物(各種化石),確定相應的年代,從而推斷出時間序列,演化過程,以及遷徙路線等。例如透過人類化石,透過C14推演出人類在全世界的擴散程序和時間表,併成為後續研究的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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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我不由得對考古這門學科肅然起敬,考古應該是一門研究我們人類自身的重要手段,文中舉例以色列的考古學科發展的非常完善,這是一種國家力量的象徵,因為只有拿到確鑿可考的考古證據,才能支撐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歷史。

所以要糾偏大家通常的理解,考古不等於古玩(拜各大鑒寶節目所賜)

回到正文,有了這套方法論,本書就可以從動植物的馴化(進化農牧業)開始,逐步深入影響人類發展的各個要素:比如文字的產生和發展,工具的發明和演變,社會組織的形成,牲畜和人口發展帶來的病菌,正是這些要素,結合不同大洲的特定的地理地貌,相應的氣候特點,最終得出了本書的結論:導致人類發展極不均衡的終極因,是環境因素,而不是所謂人種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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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講述的內容很多,在此節選一些讓人耳目一新的要點,

1。2 人類和大猩猩的關係

一直沒想到人類竟然和大猩猩的基因差別不到2%,大約600萬年前,人類才和另外兩種黑猩猩分道揚鑣。如果從生物學角度,我們人類只是第四種黑猩猩。

雖然之前大致聽過這個觀點,但是看到這裡還是被深深震撼了。

其實我們和黑猩猩之間最大的區別,也就是生而為人的這些特徵。回想之前看過的電影:人猿星球,猩球崛起。說實話,這些電影還是很有理論依據的,人類還是需要珍惜自己身上的這些人性。

1。3 動植物的馴化原來這麼難

一直想當然的覺得,動植物的馴化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中國古代的神農嘗百草的故事,感覺從野生的植物中,找到可以食用並馴化成農作物,就是一個機率問題。但沒想到機率這麼低,必須各方面機緣巧合,才能馴化出一兩種農作物(還沒得挑,給你啥就是啥),然後還要數千年持續努力,才有今天養活幾十億人口的農業作物。

事實上,水到渠成的事情,往往有水無渠,或者有渠無水。

看了本書才知道,目前主要的農作物,抽到上上籤的新月地帶,就馴化出小麥,大麥,豌豆,亞麻,甜瓜等,咱們中國好歹有粟(小米),稻(至少有大米吃),黃豆,綠豆等;美洲只有玉米,木薯;可憐的澳洲,好像沒啥可以馴化的。

然後就是動物的馴化,現在人們熟知的牲畜,特別是大型牲畜都是亞歐大陸馴化的,美洲只有羊駝(關鍵沒法騎啊,也不能幹農活),可憐的澳洲,從一開始就沒剩什麼大型哺乳動物給人家馴化(大型有袋動物,要麼太容易捕獵被吃光了,要麼太脆弱自己滅絕了),好像就剩袋鼠了,所以澳洲土著就一直這麼“自力更生”,不是他們太笨也不是太懶,關鍵啥也指不上啊。所以歐洲人不要嘲笑人家澳洲土著落後,如果當初抽盲盒對調一下,把他們扔到澳洲,歐洲人到現在照樣只能玩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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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大家可能會說,人類的搖籃-非洲 怎麼沒提啊,非洲大草原,那可是動物的天堂啊,怎麼沒馴化出斑馬,河馬,長頸鹿啥的來啊,大象也很不錯啊,好像古代專門有大象助陣啊。但很可惜,馴化動物不等於馴服動物,你可以馴服個別動物開個馬戲團,但永遠無法從交配,繁衍,生長全過程人工控制,並有選擇馴養。為此,作者專門引用安娜卡列尼娜的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行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簡言之,馴化不了的動物有各種各樣的原因,只要有一個因素出問題,馴化就失敗了。所以珍惜人類的這些牲畜朋友吧,它們是造物主的恩賜。

1。4 大陸的軸線竟然如此重要

人類從進化開始,殘酷的競爭就開始了。在本書裡,大量用到一個比較溫和的詞:替代。一個發展先進的人類種群,遷徙到其他地區,替代了原來的種群。就這樣兩個不溫不火的字背後,是血淋淋的人生,就好比歐洲人替代了美洲印第安人,替代了澳洲土著。

話說到這裡,應該會有人舉手了,按最初抽盲盒的情況,抽到上上籤的是新月地帶(近東地區),按理應該是他們橫掃歐洲,征服世界啊,也輪不到歐洲人。但實際情況是,在新月地帶領跑全球的時候,人類的遷徙和控制的距離有限,所以無法“征服”更多的地區,相反,好不容易馴化出來的動植物,卻快速由近東流傳到歐洲,繼而快速橫跨亞歐大陸,來到東亞,讓中國除了能吃到土產的稻子,也能吃上麥子了(麵粉的出現較晚)。

其實這種文明的發展,就和亞歐大陸的橫向軸線息息相關了,這種同緯度的橫向傳播,氣候相近,非常利於動植物的傳播,而且沒有天然障礙隔絕亞歐大陸,所以歐亞大陸就這樣在人類發展的初期,快速分享了文明的果實,讓整個大陸人口發展大為提速,也為歐洲後期的崛起打下基礎。

不過有一說一,歐洲初期做小弟蹭吃蹭喝,但後期經過文藝復興的科技的發展,大航海大發現,繼而摘取了美洲,澳洲的紅利,這是人家的本事,需要客觀承認,只是這都屬於近因了,本書討論的主要是遠因。

相比歐亞大陸,美洲和非洲都是悲催的縱向軸線,這種走勢造成維度的巨大變化,從溫帶到熱帶再到溫帶,巨大的變化,讓動植物傳播和人口遷徙成為非常困難的事情。所以在美洲出現,南美洲安第斯山脈馴化出駱馬(雖然比不上亞歐的牛馬,好歹也可以用),但就止步無法傳播到北美地區,同時北美雖然發明了輪子,但沒有可以拉車的牲畜;同樣,南美只有羊駝沒有輪子,也沒有車。典型的有水無渠,和有渠無水的例子啊,讓人痛心啊。

正因如此,美洲印第安人從沒見過馬,第一次見到手持火器騎著高頭大馬的歐洲人,簡直就是看到外星科技啊。

1。5 硬幣的兩面 —— 病菌來自人類牲畜朋友

事實上,歷史上人類大名鼎鼎的疾病,比如天花,流感,肺結核,瘧疾,麻疹,霍亂等,這些傳染病都是由動物的疾病演化而來的。換句話說,人類之所以會產生這麼多傳染病,都是因為和動物相處的時間太長了,進一步說是長時間和牲畜一起生活導致的。當然,也會有野生動物傳染的,但是在古代,人類和野生動物打照面,基本就是你死我活二選一的結果,沒機會深入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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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這種疾病都是誕生在擁有大量牲畜,並由一定人口密度的地區,比如亞歐大陸。而這裡的人們經過一代代疾病的肆虐,一般都產生了免疫力。這樣,當這些歐洲人遠渡重洋來到美洲或澳洲時,面對如同白紙一般的當地土著,新大陸就這麼被橫掃了。

從這個角度,人類發展歷程中,競爭真是無處不在,非常殘酷,不能擁有牲畜的種群,連生病產生免疫的機會都沒有。

1。6 發明為需求之母

這句話是本書的一個章節名,第一次看到時感覺是不是寫錯了,難道不是需求驅動發明嗎?就像我們做軟體的,開工的第一件事就是弄清客戶需求,然後在有條不紊的開發推進。這是大家的常識,但換個角度,也許能看到更多的東西。

其實很多時候,特別是在人類發展的遠古時期,人類的很多發現都是依靠偶然的發現,不可能有那麼強的意願來主導。甚至到了近代,文中舉例愛迪生髮明留聲機的例子,機器發明出來之後,其實並沒有找到什麼好的用途,愛迪生甚至宣傳留聲機的主要用途是記錄遺囑。但20年後的實際情況證明了,留聲機最大的用途是錄放音樂。

透過這句似乎前後顛倒的句子,以及作者另闢新徑的視角,讓我對人類創新進行了重新審視。世界確實是由一部分偉大的發明家推動發展的,但是這種創新更多的客觀的機率產生,並不是人主觀決定的(天才推動論)。而各大洲在人口密度,是否有文字的記錄積累和交流,以及所在社群的組織形式,生產力水平等諸多因素,又能放大或降低創新的機率,從而造就了很多我們已經熟知的歷史。

1。7 一切皆有因緣,一切皆為變數

本書洋洋灑灑500多頁,一直都在用科學論證的模式,來解析人類的發展歷史,這本身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大家通常認為歷史學科不算科學,應該歸於人文學,或者社會科學,而且是社會科學裡最不科學的學科。

這些認識都來自,歷史學科一般都是研究已經發生的事情,既不能重來驗證,也無法推斷預測,所以唯心的成分就很大了,更多的是對歷史的點評和總結。

然而作者卻提出了廣義的歷史科學,與傳統意義的非歷史科學(比如物理,化學等)的主要區別:方法,因果,預測,複雜度。並針對這些區別做了大量詳盡的解釋。

其實用咱們普通人的眼光,歷史科學之所以不如物理化學生物學等科學“有用”,就是歷史既不能像生物學那樣明確“因果”,不斷反覆動物樣本,從而找到準確的因果關係(歷史中的因果大概只能推論,誰也不能重演一遍歷史驗證觀點);也不能像物理學那樣透過公式計算,準確“預測”結果。

針對這個問題,作者提出了比較法和所謂的自然實驗室,如同天文學家不能操控天體,但是可以透過系統科學的方式來觀察,並不斷做比較,找到影響結果的“變數”,並從中得出結論。

所以歷史科學之所以困難,就在於變數太多,相互干擾,又無法重複。也許未來科技足夠發達了,所有的變數都能有效控制,這時候歷史科學就變為一門可以預知未來的重要學科了(銀河帝國,沙丘)

說這麼多,還是咱們老話精闢:以史為鑑,可知興替。

二。 本書的行文佈局

說完內容的收穫,作者在寫作方面的功力也非常了得。

這本書500多頁,大致能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包含“致我的中國讀者”,“前言”,“開場白”三個小節;

第二部是主要內容,分為四大章節,內容詳實;

第三部分包含“收場白”,延伸閱讀(相當於論文的索引)

按“暢銷書”的通常理解,第一部分應該就是名人做序,說一些正確但是毫無營養的話。所以為了節約時間,我直接進入第二部分讀“乾貨”,但讀完以後感覺好像讀了些什麼,但是就像隔了一層窗戶紙,無法準確的把握和通透的理解。

直到我回過頭,老老實實把第一部分至讀者,開場白和第三部分的收場白認真讀一遍,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本書沒有多一句的廢話,都是精華啊,特別是開頭結尾兩個部分,全部都是考點。

2。1 作者的自傳

本書的作者是一位傳奇人物,用現在流行的詞就是“跨界”,3歲識字,6歲彈鋼琴,11歲學拉丁語,16歲學德語,17歲考入哈佛大學學醫(說明雞娃並沒有錯,關鍵要有天賦支撐),然後去劍橋大學讀博士,研究膽囊,併成為該領域世界級的專家。按常規劇本,作者已經是成就非凡,人生巔峰了。

但是基於作者對科學的追求,和從小養成的觀鳥的愛好,作者中年開始走遍世界,從事觀鳥事業,並撰寫大眾文章,拿到麥克阿瑟基金會5年的獎金,支援作者無後顧之憂的做自己喜歡的觀鳥和寫作(這些都是創新的根基啊)。

從此,作者的生活開始雅魯藏布江大拐彎,從開掛的學術生涯,到開掛的寫作之路,反正一直開掛就對了,一口氣寫出了包括《槍炮》在內的8本著作。最後作者成為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貨真價實的雙院士。不但跨界,而且跨的霸氣十足,跨的酣暢淋漓。

作者的父親是俄羅斯移民美國,外祖母(母親)東歐移民美國,作者的妻子的父母也是波蘭移民美國,整個二戰期間作者在美國長大,相對安定富足的生活支撐了作者必要的成長,所以作者也是一位妥妥的“移二代”。

花了這麼多精力瞭解作者生平和家庭背景有用嗎?在我看來,太有用了(不止讀書,任何事情如果能把人物背景,親屬關係梳理清楚,問題就已經明確了一大半了,很多關鍵因素都是隱藏在洋蔥頭的最裡層)。

作者父輩的移民美國,代表了二戰前後全世界的人才物資的流入美國(戰爭紅利)。作者童年的成長經歷,相比同時期飽受戰爭洗禮的世界各地,完全就是隱喻了本文的觀點:“在某種程度上,發展取決於環境。”設想一下,如果作者在俄羅斯出生,不論他是什麼樣的天才,只能成為一名偉大的衛國戰爭的戰士(或許是將軍吧)

所以作者才會開門見山,把自我介紹放到第一頁,第一段,讀完這個部分,加上開場白裡對本書內容的小引,再讀後續的主體部分,必然是別有一番風味。

2。2 作者的嚴謹

如果充分了解了作者的生平,再看本書就不會對嚴謹的行文,以及科學的方法論感到奇怪了。作者常年從事觀鳥,這個看似毫無關係的“興趣愛好”,卻奠定了本書的研究模式,透過演化生物學的思路來研究歷史。同樣是無法重複,無法操控研究物件,只能透過觀測和科學的方法論來得出結論。試想一下,科班出生的歷史學家,縱然學富五車,才高八斗,也不可能有如此奇思妙想,開創性的創作出本書吧。

如果說“跨界”式的研究,是本書的點睛之筆,那嚴謹的資料論證,和強大的參考文獻的支撐,才是本書的堅實基礎。寫過論文的同學都清楚,寫論文最痛苦的部分是參考文獻,讓你“戲說”洋洋灑灑幾千字灑灑水啦,讓你引經據典寫一百字,估計就是抓耳撓腮滿頭大汗了(書到用時方恨少啊,參考文獻沒法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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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密密麻麻的延伸閱讀每章都有,合計20多頁,更別提文中涉及的資料,圖表都是有出處的,如此嚴謹的風格,以至於讓我忘記了手上是一本歷史學科的書籍。

2。3 作者的佈局

如果只看行文資料嚴謹,那麼找一本學科專業書籍,應該都能滿足。關鍵這樣的專業書籍有幾個人願意看呢?所以嚴謹的同時,還要生動,要引人入勝,要讓人民群眾喜聞樂見。

本書很好的做到了這點,首先書的第一部分,也就是開場白直接丟擲了貫穿全書的“亞力的問題”:為什麼是歐洲白人征服新大陸,而不是新大陸的土著征服歐洲?

這樣的問題,很容易抓住讀者的興趣(特別是中國讀者,感同身受啊),然後作者就開始剝洋蔥般開始第一章:人類的起跑線,從700萬年的人類的起源開始,逐步展開本書宏大的敘事架構。

但是這樣的讀書熱情是不長久的,透過第一,二章大量的專業詞彙(比如名目繁多早起人類名稱:尼安德特人,克羅馬農人等),以及大量的地理名詞和資料洗禮過的普通讀者(比如我),已經開始倦怠了,有點讀不下去,開始隨手往後跳躍翻讀(放棄閱讀的開始),作者必須做點什麼扭轉局勢了。

果然,在本書的第三章,作者丟擲了重料“卡哈馬卡的衝突”,這是一場極具戲劇性和衝擊力的歷史事件,一個168人組成的西班牙遠征隊,擊潰了擁有8萬人軍隊的印加帝國皇帝,並生擒皇帝本人,從而拉開了歐洲人征服美洲大陸的序幕。

抽絲剝繭解讀人類史的終極因素 -- 槍炮,病菌和鋼鐵 讀後感

這個是本書的內版封面,

封皮的名畫就反應了這個歷史事件(一度把中間那個印第安皇帝看成女的了,罪過,畫的有點搶親的風格,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印加帝國高高在上的皇帝在旁人看來,並無特別)。

這樣的重料對讀者肯定是一劑強心劑,特別是對中國讀者,類似的歷史讓我們感同身受,通州八里橋面對英國槍炮衝鋒的曾格林沁,永遠是我們的心頭之痛。相比之下,這個100多人打敗8萬軍隊的故事,就更加誇張了,如此劇情就是現在nothing is possible的“神劇”也不敢拍啊。可是,這就是真實的歷史。

100多人的西班牙人遠征之初,就把可怕的天花病毒帶到毫無抵抗的印加帝國,帝國染病死去的印第安人無法計數,連印加帝國的皇帝也病死了,圖上這位是透過宮鬥上位的新皇帝,宮鬥導致帝國分裂,才讓西班牙人有了可乘之機。但即便如此,巨大的人數對比,一人一腳也能把這100多人踩死了。這時候,美洲大陸沒有馬的短肋再次給新大陸致命一擊(無法馴化出大型哺乳動物,帶來了無可逆轉的發展劣勢),第一次看到騎著高頭大馬手持火器的西班牙士兵,印第安人如同看到了外星人降臨,如果咱們八里橋之痛是降維打擊,人家印第安人這個就真是降維再降維的打擊了(呼喚三體)

就是這樣多重打擊,印加帝國轟然倒下了,西班牙人為代表的歐洲白人開始享受美洲大陸巨大的紅利,並進一步促成了後面的飛速發展。

以此為契機,在讀者還沉浸在巨大的震撼之時,作者娓娓道來的開始分析農業的發展(植物的馴化),牲畜的產生(動物的馴化),大陸的軸線,解釋了為什麼美洲沒有馬,也無法像亞歐大陸那樣,從外部引進缺少的物種。

PS:不看此書真不知道美洲人民過的這麼苦,沒有大型社畜這日子怎麼過啊,一直誤認為印第安人就是馬背上的民族,還是西部片看多了啊。

接下來就行文就更流暢了,透過說明文字的發展,病菌的產生,組織的形成等進階內容,讓讀者不知不覺就順著本書的脈絡,一氣呵成的讀下去。這樣的佈局能力,這樣的寫作手法和文筆掌控,讓人嘆而觀止。

三。 總結

讀完此書,最大的感受是人的力量,從生物學的角度,人類之所以能不斷髮展,就是依靠像作者這樣的不循規蹈矩的“異類”,如同細胞的變異(當然是好的變異),跳出了日復一日的自我複製,迸發出創新的力量,從而推進人類整個族群的發展。當然,沒有默默無名的勞苦大眾,支撐人類的基本生存,創新(變異)也就無從談起了。

另一個感受就是文字的力量,文字讓知識得以保留,相互流傳,並能一代一代的積累。就像初期人類馴化農作物,從發現潛在的馴化物件,到重點觀察,發現對我們有利的植物變異,這種選擇的過程就是讓馴化得以積累。否則,讓隨機性的變異自生自滅,植物的馴化就變成布朗運動了,談何漫漫的人類發展史啊。

同樣的道理,文字讓瞬間的靈感得以記錄,讓辛苦總結出來的經驗得以流傳,讓後輩站在先輩的肩膀上進行攀登,讓更多的人口分享知識,讓力量得以凝聚,讓希望獲得遠航。

中國幾千年前的荀子就說:積土成山,風雨興焉;積水成淵,蛟龍生焉。力量的彙集,就在這點滴之間。

所以必須要寫一篇讀後感,記錄,沉澱,夯實。

標簽: 馴化  本書  人類  作者  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