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中國古紋身的兇手:秦始皇?
很多人對紋身有偏見,認為紋身是“黑社會”的象徵。實際上,
這種看法的根源來自古時候的“墨刑”
,紋身一旦入刑,自然而然就貼上了負面甚至違法的標籤。
影視劇中經常出現受過墨刑的人物形象
“墨刑”自周代開始有史料記載,但那時候的紋身僅在中原文化裡被視作刑罰,正如之前幾期紋藝復興裡所提及的,
許多民族與地區是把紋身當作社會風俗、美的象徵甚至一種禮儀的
[1]。
但隨著秦始皇第一個實現中國大一統,中原文化的價值觀自然會隨著人口流動、文化融合、律法普及影響到每一寸土地[2]。紋身這一流傳於少數民族中的習俗自然而然就被曲解,甚至被邊緣化、負面化了,
所以說秦始皇殺害了中國古紋身並不為過
。
秦朝統一之後的版圖,囊括了吳越等有紋身習俗的地域
今天就讓我們正視歷史,
從秦國大一統出發,瞭解由秦到漢,紋身被逐漸曲解的“日落時期”
,這對我們正確理解紋身,還紋身“清白”至關重要。
注意,這裡怪咖使用的是
“蠶食”
,這是一個慢性概念。
實際上,秦朝儘管尊崇法家,律法極其嚴厲,但它對於少數民族的政策還是比較開明的。
秦朝對少數民族往往採取先征服,後懷柔的政策
知識點:
秦朝對少數民族邊疆地區實行以“羈縻”為主要內容的特殊行政管理政策。在維護國家統一的前提下,保持少數民族原有的社會組織形式和統治機構,承認其酋長、首領在本民族和本地區中的政治地位和統治權力。
這讓短命的秦朝並沒有和東方六國文化融為一體,其作為全中國的主導文化地位,也沒有來得及完全得以確立。所以,
此時期以越文化為代表的各區域紋身文化繼續表現著它們的特色和活力
[3]
。
百越紋身
但是,開明只是封建統治者虛偽的外衣,秦朝的官吏制度和刑罰制度在潛移默化中“殺害著”原本的紋身文化。
郡縣制的目的十分明確,中央政權直接委派官吏,以“不師古,不崇經,以法為治,以吏為師”[4]來教化“蠻夷”達到一統,與此同時,中央政權開始有計劃、大規模地把中原人民強遷至邊疆,以此配合吏治實現同化。
秦吏
經歷過中原文化良好教育的官吏不可能認同紋身這一習俗
,在他們看來,這就是“蠻夷陋俗”[5],是未開化的標誌。雖然無法直接抹殺它的存在,但隨著文字和語言的傳播教化,秦吏開始慢慢將少數民族同化。
如果說教化是鈍器,那以“墨刑”為代表的刑罰就是利器。
墨刑又稱黥刑、黥面
,是從周代開始綿延幾千年的一種刑罰,在犯人的臉上或額頭上刺字或圖案,再染上墨,作為受刑人的標誌。
墨刑
中原是那時經濟最為繁榮的區域,它的文化是高傲的,打心眼裡瞧不起“雕題交趾,被髮紋身”[6]的少數民族文化,而關係到少數民族生活方方面面的紋身之禮,更成了中原文化貶低的主要物件。
這點從墨刑就能看出端倪。
“奴婢不得紋面”[7]等等史料記載,紋面在很多民族中是高貴的象徵。
而在中原,這種高貴的象徵卻變成了囚犯的代表,甚至,墨刑作為具體刑的成分,遠遠少於它作為讓人蒙羞的恥辱刑成分。
商鞅變法,墨刑被廣泛應用
小故事:
戰國時秦稱墨刑為黥(qíng)刑,秦國商鞅變法時,有一次太子犯法,不便加刑,商鞅便把太子的師傅公孫賈黥面,以示懲誡。
這種“羞辱”的方式讓本身就被中原文化歧視的紋身雪上加霜,升級成為“恥辱”的標誌,且隨著受刑人數的增多變成了威脅社會穩定的極大隱患。
直接在面部紋身的刑罰讓犯人無法融入社會生活,導致很多人三五成群變成“綠林”打家劫舍。(這就是紋身=黑社會這一看法的歷史由來)
漢將英布曾在秦受刑,故被稱之為黥布
小故事:
公元前213年,丞相李斯奏請焚燒《詩》、《書》等書籍,規定說,如果命令下達之後三十天內不燒者,要“黥為城旦”,即刺面後罰作一大早就起來修護城牆的苦役工。當時,“黥京城旦”成為一項比較固定的處罰犯人的措施。這樣的犯人遍佈全國各地,
僅驪山就有幾十萬之眾
。秦末農民大起義的隊伍中,很多是受過黥面之刑的囚徒。
秦大興土木,人民苦不堪言
而隨著秦朝大一統,這種刑罰開始全面普及,一直延續到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才被正式而徹底地廢除,前後延續時間長達數千年。
由秦開始,紋身為刑這種看法愈演愈烈,最終由中原擴散至幾乎整個中華民族。
有了秦的鋪墊與積累,漢代對於紋身文化的同化終於開始迎來質變。
首先是教化程度的加深,如果說秦朝只是“不支援紋身”的話,到了漢朝就變成了“反對紋身”。郡縣制在更為廣泛的地域推行,以及更大規模中原漢籍官吏、將士、移民的南居,帶來了
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倫理道德觀念和價值觀念,雖然緩慢但是激烈地對少數民族及其傳統文化產生影響。
秦漢移民
這種影響目的性更加明確
,史料記載“光武中興,錫光為交趾,任延守九真,於是教其耕稼,製為冠履,初設媒約,始知姻娶,
建立學校
,導之禮義”,“使(漢族移民)雜居其間,乃稍知言語,漸見禮化”[8],
這種做法徹底將紋身的社會基礎連根拔起
。
而此時的中原文化,不僅完成了領土的大一統,也由漢武帝推行獨尊儒術完成了思想上的大一統。這時的中原文化汲取了眾多文化的內涵,展示出了極其強大的相容性,但
這種相容是建立在儒家思想過濾的基礎之上的,對於紋身文化,它就是單純的侵略性
。
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作為歷朝歷代的統治工具的儒家思想,根本作用就是統一思想,道德教化,去除個性,方便統治。統一之後,作為民族標籤的紋身在根本上與儒家思想背道而行,“欲行教化,先去紋身”成了必經之路,
這是一個宏大的概念,在接下來的紋藝復興中怪咖會進行詳細講解。
從秦到漢,大一統的社會格局對流行在少數民族地區的紋身習俗不斷摧殘壓榨,只有部分偏遠地區(如我國海南、西北地區)還能夠保留紋身藝術的完整性。
海南黎族紋身
從歷史發展的軌跡上來看,古紋身習俗的式微是一種必然結果,但影響總是雙向的,部分中原人也開始接觸紋身藝術,雖然這種變化在歷史大潮中像一顆種子一樣毫不起眼,但當它被裹挾到一塊合適的土壤上,它將生根發芽,枝繁葉茂。
黑暗之後便是黎明,這是不變的真理。
[1]。 見怪咖紋身刺青訂閱號紋藝復興第2期《越王勾踐的逆襲起源於一個花臂》
[2]。 見《歷史研究》1992年04期,《秦漢時期的人口遷移與文化傳播》
[3]。 見丁毅華《秦文化、楚文化和漢文化》,此處有調整
[4]。 見葛劍雄《移民與秦文化》
[5]。 見馬林濤《唐代民間社會的艾身習俗》
[6]。 見《禮記》
[7]。 見宋代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蠻》
[8]。 見《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傳》
[9]。 本文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
紋身這種藝術行為是無屬性的,它根本無法被定義好壞,只是個人選擇。
怪咖無意否認中原文化對於中華文化的巨大貢獻,但強行把紋身文化定義成糟粕,是與強調“兼收幷蓄”的中華文化背道相馳的。
只有瞭解紋身歷史的這段黑暗時期,只有認識到偏見是如何形成的,才能正確、公正的看待紋身,才能沒有疑惑的實現紋藝復興。
《談判的最高境界,是說服孔子紋身》
隨著漢代獨尊儒術思想大一統,紋身迎來了前所未有的危機,下一期,我們將回到漢代,回到紋身史上漫長黑暗的起點。
對於中國紋身歷史,你還有什麼想知道的內容,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只要在後臺留言,咖叔一定會為你找到權威史料。
http://
weixin。qq。com/r/kSp-ZyP
EAn59rWcE93_D
(二維碼自動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