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憲法 父債子不償真的合理嗎?
作者:由 擇優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2-04-23
1。保險賠了嗎?可以同時起訴保險公司。
2。起訴對方繼承人包括伴侶和子女,請求查詢在對方死亡時對方家庭財產,房產和金錢狀況。在他們繼承範圍內獲得應得的賠償,如果沒有發生子女繼承,簡言之,財產還在伴侶手裡,直接判決用他伴侶手裡的財產來賠償。如果財產不夠,則以死亡時全部財產賠償,如果財產足夠,則賠償充足。
當然合理。因為都是獨立的人,法律關係是獨立的。財產權是獨立的。
只有當兒子繼承父親的遺產時,才產生了財產權的轉移,相對於的債務才會發生轉移。而這必然是自願的,不能強迫其繼承。有人繼承遺產,債務隨之轉移,沒人繼承,直接用遺產賠付債務。
你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有一個混蛋老賴父親,從來好吃懶做,從來不顧家。自己成年後就離家打拼,好容易掙了點錢,突然老家傳來訊息,父親死了,自己賬戶上憑空多了幾十萬的債務。你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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