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層面如何看待女子賣150碗熟肉被舉報三無產品?
濺不濺吶,你買一份覺得三無就去告可以理解,你買了三份又再買150份讓人老奶奶賠你5萬,這不是故意整人嗎?看人老奶奶不懂法就惡意欺負,賺這種錢是急著給自己買骨灰盒嗎?
之前上海正常的時候,不僅不會對這位大媽罰款,反而會對專搞底層的職業打假人出手。有一段時間上海搞打黑除惡,幹掉了一批喪心病狂的職業打假。他們套路是買了有小問題的產品然後打12345舉報,然後立刻聯絡商家敲詐。敲詐失敗就讓商家沾上黑點,敲詐成功就打12345撤單。
在我國,地方性特色類自制食品,如香腸,臘肉,它沒廠名,沒生產日期,也沒有保質期。這類沒有任何標籤的食品屬於“裸裝食品”,它本身就是一種三無產品,但它不一定違法。在我們國家允許裸裝食品的存在,特別是農產品。
所以,在這位大嬸的熟肉沒有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我想不通法院這麼判的依據是什麼,真就眼盲心瞎為虎作倀。
欺負弱小,橫的不行。
碰上硬茬子,泡麵,奶粉之類,又慫如狗。
草包罷了。
所謂的“職業打假人”先買了三份熟肉說好吃,又要了150份,然後起訴對方賣的是三無產品,要求賠償十倍貨款(5萬元)。
五萬元對於一個家庭而言,是巨大的錢款,更是對社會道德的壓迫
這種熟肉都是需要一份一份做的,做起來應該不容易,屬於家庭作坊的產品,看新聞裡這位大媽手部還有殘疾,估計就是做些小買賣來養家餬口。
底層人民的生活已經很難了,這“職業打假人”還盯著他們去發這種不義之財。
你要是買了三份發覺對方有產品質量問題直接投訴要求賠償,我還敬你是條漢子。
因為你是在爭取消費者的正當利益
但是明知對方是所謂“三無產品”,還要故意買那麼多份,然後專門起訴賠償,明顯是故意想要透過法律來獲取不義之財。
我太不清楚法律最終會怎麼判,但我覺得這樣的行為是真缺德!缺了八輩子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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