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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角度解讀下【僱主責任險】的受益主體應該是誰,為什麼?

作者:由 勞動法律諮詢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1-10-27

從法律角度解讀下【僱主責任險】的受益主體應該是誰,為什麼?法律人張祚海2021-10-28 17:23:13

我是法律人張祚海,主要從事人體損傷如交通事故、工傷、保險理賠等的法律和鑑定等研究,感謝專業人士 @勞動法律諮詢 的邀請回答。我想從這幾個方面談談我對僱主責任險受益主體的看法。

第一、誰是被保險人?根據僱主責任險條款規定,凡依法設立的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均可作為僱主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也就是說,投保主體是僱主,被保險人也是單位或者僱主。那麼被保險人作為受益人是符合法律規定和邏輯的。

第二、保險理賠是有前提條件的。保險人的賠償以下列方式之一確定的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為基礎:(一)被保險人和受傷害僱員或其代理人協商並經保險人確認;(二)仲裁機構裁決;(三)人民法院判決;(四)保險人認可的其他方式。除另有約定外,僱員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傷害,被保險人未向該僱員賠償的,保險人不負責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就是說,只有確定性的賠償並且經過保險人同意和已發生的賠償才可以主張僱主責任險的賠償。所以,受益主體應該是單位,否則容易造成對僱員的重複賠償。

第三,僱主責任險是工傷保險的一種補充,是分擔企業用工風險的重要形式。但是,實踐中好多企業採取愚民政策,將這種補充保險向職工解釋為工傷保險,從而讓工傷職工喪失了工傷保險待遇,這是不可取的。

從法律角度解讀下【僱主責任險】的受益主體應該是誰,為什麼?程曉芳婚姻律師2021-10-28 20:52:27

就保險法律關係而言,保險利益的受益人是僱員;就勞資關係的商業風險控制而言,受益人是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