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還是暱稱?起英文名別忽視這個問題
看過幾篇建議大家起英文名的文章,說什麼別起「Tony」「Anna」之類的,聽上去跟「鐵柱」「翠花」差不多。
其實並非如此,英國人還是很喜歡起傳統名字的,我就認識n個「Tony」「Anna」,還有好幾個「Kate」「Mike」。而且不僅是年紀大的人,新出生的寶寶也在源源不斷的起這些名字,貝家小七這種別緻刁鑽的英文名只是極少數。
但是,Anna的大名是Anna,Tony、Kate和Mike就不是這麼回事了。Tony的護照上一定Anthony,Kate則是Katherine ,而Mike呢,就是 Michael本尊了。
英文名暱稱,有個專業名詞叫hypocorism(名字的小形式),在英國人中間被廣泛的使用著。互稱暱稱,代表著親近、熟識、喜愛。
當人們在正式場合介紹自己時,通常先說自己的大名(given name), 願意被人叫小名(nickname / preferred name)的,就會加上一句「你可以叫我XX」。如果TA沒說這句話,最好別自動降級,會給人家一種你想急吼吼套近乎的感覺。
但是,問題又來了——很多非正式的場合,比如朋友介紹朋友啦、新搬來鄰居啦、新認識小朋友啦,英國人跑上來就說暱稱,如果對英文名大小名字的對照心裡沒點數,你還以為TA就叫那個名字呢。
我就是經過了多次歷練出洋相,才默默記下了一個又一個正名和暱稱的組合。比如某女生說她叫Ellie,那麼她的大名就是Eleanor;Liz就是Elizabeth;Jill就是Gillian。比如某男生說他叫Matt,那麼他的大名就是Matthew;Chris 就是Christopher;叫Teddy 的小男孩
可能
是Theodore(唉,一聽就是姐姐起的,有幾個男人長大後喜歡被人叫
泰迪熊
啊?)
也許你會說,知不知道又有什麼要緊啊?
呃,還是蠻要緊的。
比如說,用電子郵箱收發正式檔案在國外已是通用的做法,所以英國人的郵箱名都會使用自己的尊姓大名。記得n久以前,我的郵箱收到一個「
陌生人
」發的廣告,自然不去理它(其實是朋友Suze發的,而我又不知道她姓什麼)。過了兩天她簡訊我:「今晚到底你來不來呢?」哦,原來那個Susannah XXX就是她呀!她是本地文青圈子裡頗為活躍的設計師,那天晚上是她發起一個沙龍,邀請了一位給多部電視劇寫本子的作家主咖,知道我喜歡創意寫作,特意把活動海報轉給我。要不是她追個簡訊過來,我就稀裡糊塗的錯過啦!
再比如說,朋友Sam(女的)託我幫報個名(記不得是什麼親子活動了),我就「耿直」地在報名表上寫下Sam XXX。到了活動那天,我們倆帶著小孩一起去,簽到時我排在她身後,看到她把Sam改成了Samantha,我瞬間尷尬了——這就好比李雷託
韓梅梅
幫他報個英語班,結果上課那天看到名單上寫個「小雷子」,不知李雷同學會不會心裡默默罵上一句?
對了,男名叫Sam也很常見的,Samuel的暱稱,你說暈不暈?
不過有些情況下呢,暱稱又可以當正名用。
比如英國人給寵物起名字,盡是一些Molly,Alfie之類,如果你去寵物酒店或寵物醫院登記,就不需要把這些名字轉化為正名Margaret和Alfred。
比如叫開了暱稱的名人明星,報紙雜誌新聞等都還是會叫他們的暱稱。說個好笑的,去年
哈里波特王子
大婚,起誓的時候唸的是正名Henry,一直不知道Harry是Henry暱稱的我還以為讀錯了呢!一想也對,父兄都是
查爾斯威廉
這些帝王沿用名,怎麼會獨獨給他起個草根名字?
比如幼兒園和小學低年級的小朋友,在家長要求的前提下,老師們會把暱稱當正名用。隨著年齡的增大,原本沒有這些概念小朋友們也開始意識到暱稱和正名的區別。
讀一年級的湯圓最近就數著小夥伴們的名字說:「其實呢,Oli 的真名叫Olivia,Mattie的真名叫Matilda,Connie 真名叫Constance!我的真名叫什麼?」
我說:「你的正名沒有暱稱呢。」
然後她開始給冥思苦想的給自己起暱稱了……
這在國內也有類似的情況,我就有兩個小學同學叫苗苗和
丹丹
,到了中學她倆就不叫這些名字了,一度讓小夥伴們懷疑人生。
那麼到底英文名的正名和暱稱有哪些?唉,幾張紙也寫不過來,除了上文提到的,我再列舉一些常見的吧。
Alexander → Al, Alec, Alex, Lex, Sandy, Xander, Sasha
Amanda → Amy, Mandy, Manda
Andrew → Andy, Drew
Angela → Angie
Benjamin, Benedict → Ben, Benji, Benny
Bradford, Bradley → Brad
Catherine → Cathy
Charlotte → Char, Charlie, Lottie
Cynthia → Cindy
Daniel, Danielle → Dan, Danny, Dani
David, Davis, Davidson → Dave, Davy
Donald → Don, Donnie
Dorothy, Dorothea → Dot, Dottie
Edward → Ed, Eddy, Ted, Teddy
Elizabeth → Eliza, Elisa, Bess, Bessie, Beth,Betsy, Bette, Bettie, Betty, Libby, Liz, Liza,
Isabel, Isabella → Izzy, Bella
Jacob → Jake, Jace
James → Jamie, Jim, Jimmy
Jason → Jay, Jase, Jace
Jennifer → Jen, Jenn, Jenny
Jessica → Jess, Jessie, Jessy, Sica
Joan, Joanna → Jo, Ann, Anna, Annie
Jonathan → Jon, Jonny
Joseph → Joe, Joey, Josey, Seph, Sep
Joshua → Josh
Lawrence, Laurence → Larry, Laurie, Law, Lars
Leonard → Len, Lennie, Lenny, Leo
Lucille → Lucy, Lulu
Melanie, Melissa, Melody, Melinda → Mel,Linda, Lissa
Nicholas → Nick, Nicky
Rebecca → Becca, Becky, Reba
Richard → Dick, Rick, Richie, Rich, Ricky
Robert → Rob, Bob, Bobby, Robbie, Robin, Bert
Stephen, Steven → Steve, Stevie
Thomas → Tom, Tommy
Timothy → Tim, Timmy
Victoria → Tory, Tori, Vicky
William → Will, Willie, Bill, Billy, Liam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所以我建議大家給寶寶起英文名的時候,多查查名字的起源和分支。如果正名有暱稱,相關的幾個名字都要考慮下喜不喜歡、接不接受,因為在以後的社交中,孩子(或長大成人後)可能會遇到被人亂叫暱稱的狀況。有很多英國人也不喜歡自己被叫暱稱,我有一個朋友Katherine,一認識就一本正經的告訴我們,用她大名,她不喜歡被叫做Kate或Katie。
還有在比較正式的場合,別忘了使用孩子的英文正名。比如幫大孩子報國外夏令營的時候,可能需要填英文名,別寫暱稱,否則登記的老師可能心裡會嘀咕:「這孩子怎麼起了個寵物名?」
說真的,正名和暱稱到底該怎麼用,在英國呆了十幾年的我也是一知半解。近年來,暱稱越來越多的被用在比較正式的場合,比如同事之間、上下級之間,只要本人願意,都會用暱稱稱呼。大家有什麼更好的見聞或理解,歡迎留言為我掃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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