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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嚴歌苓的《芳華》?

作者:由 徐瘋瘋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17-11-29

前兩天,剛剛二刷完嚴歌苓的《芳華》,正好有很多話想說。

我的觀點是:所謂芳華,不過是一場被閹割的青春。

嚴歌苓很擅長寫年代劇,我最喜歡的《第九個寡婦》《小姨多鶴》背景是戰爭年代。同樣《芳華》的背景也是上世紀70年代,價值觀最為寡淡的文革時期。

但這本書和以往讀過的嚴歌苓的書不一樣,以往她只是一個作者,從故事的視角外操刀。這一次,她化身蕭穗子,不但將故事娓娓道來,讓人分不清某些觀點是她的,還是蕭穗子的。那些帶著蕭穗子視覺色彩的觀點,讓人物真實的性格變得破朔迷離,但依然可以窺見作者的某些態度。

比如,蕭穗子說,劉峰成為雷鋒是一種閹割。

任何一種標籤都是一種閹割。在那個時代,所有人的自我意識,青春期的愛與慾望,只要你冒出頭,就要被閹割。於是青春期裡向來最濃墨重彩的愛與慾望,不允許被正視,無處表達,只能在暗處發酵變成一場芳華往事。

劉峰就是這一場“芳華往事”的核心,由劉峰而起的“觸控事件”串聯了好幾個人的青春,劉峰、林丁丁、何小曼還有故事副線裡的蕭穗子、郝淑雯。

劉峰是一個“好人”,無論是誰的事情,他都樂意幫忙,無論誰的,大到幫炊事班班長做結婚的沙發,小到幫女同學的找落在棉被裡的縫衣針。他的好過了頭,讓人感覺缺乏人性,但也是這樣他被理所應當地碰上神壇,被調侃為“雷又峰”,是帶著大紅花的榮譽標兵。

但是他做過的最令人唏噓的一件“好事”,那時候何小曼正在被大家歧視,在一次需要男生託舉女生的舞蹈練習中,男兵朱克當眾作踐何小曼是“餿的”。劉峰站了出來,和朱克換了位置,他扶起小曼的腰,將這個多災多難的女生託舉了起來。

他也做過一件天崩地裂“壞事”,他長久著暗戀著林丁丁。在一次接觸中,情不自禁地抱住她,用手摸了她的後背。林丁丁叫了救命,劉峰從此摔下神壇。這就是串起整本書的“觸控事件”。

丁丁在被劉峰告白後一直重複“他怎麼敢愛我?”她怎麼也想不明白,劉峰這樣的”好人“,怎麼能有七情六慾,而且慾望的源頭還是她。

她想不明白,而其他人不用想明白,只需要狂歡。若一個時代秉持的價值觀走到極致,那沒商量的就是一件壞事。劉峰這個時代,高大美化英雄,同是也在壓制著人性,讓人性裡不體面無處得到寬慰。

一個英雄越高大,沒有暇疵,越映照著其他人的卑瑣自私。想要成為英雄總是難的,但是英雄落馬,上去踩一腳總是簡單。若不是踩一腳,怎麼對得起自己內心暗搓搓的對“英雄”的懷疑。何況,那個時代惡,總是掩蓋在群體的狂歡之下,個體總是能找到理由無辜。

劉峰就這樣被人們踩到了腳底下,而那些毫不客氣說他壞話的人,正是他平常善意勸解過,熱心幫助的戰友。

劉峰沉默了,他的中刀之處就在於“他覺得能夠得到善意的的地方,卻被所有人出於自身的利益甚至是惡毒進行踐踏。其中最開始也是最鋒利的一刀就是林丁丁那一句“救命。”她是被他的告白嚇到了,被他愛她的念頭嚇到了。

哪個時候,標兵劉峰活生生地活成了一個標籤,沒有人把他當作人,充其量只能稱為“好人”。

在這本書的最後,蕭穗子說人品有什麼用?什麼叫做好人?我們這些女人作為情人的那部分,對“好人”是瞎著眼的。

郝淑雯後來說,如果劉峰摸是她,她絕對不會叫救命的。

蕭穗子評價郝淑雯的話——她可以把同情善意崇拜給好人,哪怕觸控一把,但是激情愛情婚嫁,還是把好人關在門外。

其實林丁丁又何嘗不是呢。

她看似天真,對待感情又十分老套,追求者贈送的兩塊手錶從來不會帶錯,始終在兩個追求者中盤旋衡量,嫁給誰更加得力。她會考慮和一個肥胖的鰥夫醫生交往,也沒有想過會和劉峰有交集。

在這個故事裡,劉峰的存在像是一杯溫水,夏天太熱,冬天太涼,只適合當做一張不言不語的壁花。

在書的最後,蕭穗子再談當年的觸控事件,說在天下女人眼裡是不信平凡的。其實不是女人不信平凡,而是青春不信平凡。

青春的林丁丁眾星拱月,有著豌豆公主一樣的嬌氣和自恃,夢想著給一個首長做兒媳,唯獨沒有考慮過嫁一個好人。

懂得劉峰的好的是何小曼。

在青春期,容貌家世,向外展現出的性格脾性,自己在人群中的位置,追求自己的男人多寡,都是沉甸甸的資本。儘管有些資本在年紀漸長之後會慢慢縮水。但是對於青春來說,那也是頂重要的事情。這些資本林丁丁有,郝淑雯有,唯獨何小曼沒有。

何小曼是心理上的孤兒,疼愛她的父親被打成右派,母親為了維持優渥生活,間接逼死她的父親,改嫁給位高權重的廳長。

“嫁給繼父的母親就不再是親媽”,嫁給繼父的母親,只是一個尋求更好庇護和經濟的女人。她本身的導向就是自私,伏低做小也只是為了給自己換取更多的利益,而疏遠與前夫的女兒也是換取利益的一種手段。

破舊了的衣服給小曼,破了皮的餃子給小曼,這是滲入生活細節一種手段,冷冰冰的。然而這些卻被母親改頭換面成,一切都似乎為了你。在母親那裡缺失的愛,無處找補,對母親的每一次希望最後都會失望。

她就懷著這樣的失敗,走想了文工團,在那裡她依然是備受歧視的最底層。

書裡說,有人疼的女孩子才會哭。小曼是一步步的變得沉默溜邊的。先是家庭,後是集體生活,她渴望過成為掌上明珠,但最終選擇成為一個孤兒。

一個孤兒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你這個世界上你沒有父母,自然也沒有父母的愛。把自己當成一個孤兒,也就不再會奢求更多的愛。

林丁丁和何小曼,她們就像是兩個極端。

林丁丁從來都是大家的掌上明珠,比起來愛她更有閒情去權衡名利;而小曼渴望愛,渴望善意卻一直求而不得。

書裡描寫的,林丁丁與小曼的交鋒並不多。但是每一次都是充滿優越感的軟刀子。

第一次是她們剛剛接觸,她看她的紗發,十分嫌棄,這奠定了女兵對小曼紗發嫌棄的底色。

第二次,小曼因為體溫計事件被下放,她說:謝天謝地,再也不用看見她用那麼一小塊毛巾洗澡,面孔擦擦,屁股也擦擦了。

一個在最開始,一個在最結束。也許中間還有一次間接的,也可能是最大的交集,那就是劉峰。

劉峰因為愛慕丁丁而被流放,小曼因為劉峰的善意觸控到溫暖。丁丁思而不解劉峰的愛,是小曼一直渴望的平凡的溫存。

在這部《芳華》裡,關於青春的描寫是愛與慾望,還有青春期不加矯飾冷酷。青春的討厭矯飾,無論是愛、慾望、冷酷都能被赤裸裸地看見。而關於成人世界的描寫裡成年人都是自私且功利的。

丁丁如願以償嫁入的高幹家庭,成為“首長的兒媳”,這個家庭的一個小細節是,這家夫人即使在家也稱呼自己的丈夫為首長。名利導向的愛情結果總是等級分明,一家人唯名利馬首是瞻。

因此成年丁丁家庭生活並不幸運,丁丁本身事業無成,柔弱嬌巧的可憐在為人婦後更是顯得無用而討嫌。妯娌之間不好相處,丈夫媽寶一句話不為她說,直覺得“她是一個讓自己抬不起頭的女人”,要和她離婚。

郝淑雯設想如果丁丁嫁了劉峰,一切會流於平凡但是不乏溫馨有趣的小日子。但是,這只是是一種假想。

實際上,在整本書的最後正是透過蕭穗子和郝淑雯交代了劉峰、丁丁和小曼的最後的去向。個人感覺,故事走到這裡,最精彩的“芳華”已經過去了,愛與慾望都淪為平淡,剩下的大部分生活叫做“謀生”。

劉峰在海南倒賣盜版書籍,和一個髮廊妹有過一段沒有結果的戀情。劉峰勸著髮廊妹從良未果,還被捲走了從郝淑雯那裡借來的1萬塊錢。

最後的最後,劉峰拖著殘破的病弱的身體,被小曼照顧著,相濡以沫,互相取暖。儘管這樣,他們之間,好像沒有愛情。蕭穗子猜測,劉峰一生的愛都在哪個芳華青春葬送在了那個豌豆公主般的林丁丁身上。

丁丁二婚嫁到了海外,老公是個開快餐店的潮州人,讓她吃邊角料的雞翅尖,包餛飩春捲,包到手指皴裂。丁丁又離了婚。也從此放棄了在婚姻追名逐利,也放棄了自己當歌唱家的夢想,由一個輕聲細語的豌豆公主變成一個笑聲嘎嘎的潑辣婦人。

蕭穗子說:不快樂的人都懂得我們這樣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夢想,就是那種笑。笑我們曾經認真過的所有事。前頭沒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後也沒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無價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連破的都沒了,那種笑。就是熱誠情願邀請人家摸,也沒人摸了,既然最終沒人摸,當時吝嗇什麼?反正最終要殘剩,最終是狗剩兒,當時神聖什麼?那種笑。

我覺得文學作品的有趣之處也就在這裡了。

北島有一句流傳很廣的詩歌:那時我們有夢,關於文學,關於愛情,關於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們深夜飲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夢破碎的聲音。

青春到頭,都免不了一場破碎。年輕的我們,對世界的瞭解大多片面,執拗,對未來有著太多富麗堂皇的幻想。

生活走到最後,結局不至於特別蒼白,但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是個普通人,得到這個世界的獎勵大都是因為運氣。

所謂芳華,不過是一場被閹割的青春。

但,到底是青春,不論怎樣的漏洞百出,那也是芳華。

標簽: 劉峰  丁丁  芳華  穗子  小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