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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上班還要交工牌使用費 律師:企業涉嫌違法

作者:由 法加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19-08-21

工牌不想用別針怎麼辦

員工上班還要交工牌使用費 律師:企業涉嫌違法

“工牌難道不是公司應該給員工提供的辦公品嗎?為什麼要收取2元錢一天的使用費呢?”

小吳今年7月在成都的王府井百貨某專櫃入職,根據王府井百貨的規定,新員工需要實習一個月以上才能參與考核轉正,在實習期間需要辦理臨時工牌,公司每天收取兩元的臨時工牌使用費,小吳對此很不理解,“辦公品也需要給租金嗎?”

員工 :臨時工牌,收取2元/天使用費

小吳在入職王府井百貨之前曾在四個商場工作過,從未遇到過這種情況,“之前辦理工牌只是要交押金,離職押金全退,從來沒說聽過這種上一天班就要扣兩塊錢工牌使用費的事。”小吳說,公司規定,轉正之後工牌就不再交使用費,但是轉正條件是辦理臨時工牌滿1個月以上且透過賣場樓層分佈考核,“也就是說至少要給一個月的錢,如果考核沒過還要繼續交錢。”

小吳告訴記者,他曾質疑過此項收費不合理,也找相關工作人員交涉過,但是工作人員表示不辦理臨時工牌就不讓上崗,“其實交的錢很少,我只是覺得這個規定不合理,我想維護自己的權益。”小吳說,雖然看起來每個員工只收了一點錢,但是這麼多員工,算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輸入。

員工上班還要交工牌使用費 律師:企業涉嫌違法

王府井百貨 :實習生才收費,2元還包括了公司管理費

為此,記者走訪了成都王府井百貨總府店。負責辦理工牌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實習生辦理臨時工牌需要交200元押金,轉正後押金會退回,同時會收取員工的臨時工牌使用費,“用好多天就交好多天的錢,轉正後就不收工牌使用費了。”該工作人員表示,轉正後員工會重新交200元押金辦理正式工牌。

而在記者轉達小吳質疑收取工牌使用費的合理性時,人力資源部部門經理告訴記者,該項收費雖然名目上是工牌使用費,但其實還包括公司管理費等其他費用。

律師看法: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工牌,也即工作牌,是由用人單位發行的、帶有相關工作號及佩戴人資訊的卡牌。工牌代表著用人單位的形象,有助於提升勞動者的歸屬感,有助於用人單位確認區分員工、加強規範管理,也有助於相關合作夥伴、服務物件對員工的監督。工牌屬於一種勞動用品,無論是基於工牌的性質和用途,還是基於人力管理慣例,發放工牌都屬於用人單位的義務,工牌的成本都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員工上班還要交工牌使用費 律師:企業涉嫌違法

四川元緒律師事務所張琦傑律師在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表示,《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用工單位以收取工牌押金和工牌使用費的名義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並按日收取工牌使用費,本身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北京青年報》刊發評論稱,收工牌費是一種典型的侵權行為。用人單位應該認清其違法性質、侵權性質,增強法律意識、自律意識,針對存在的亂收押金、亂收費問題進行積極整改,該調整相關制度的調整相關制度,該退費退費。沒有問題的企業也該引以為戒,杜絕亂伸手,守住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底線。

勞動者遭遇亂收費,就應該向工會、勞動監察部門積極反映,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提請仲裁、訴訟,依法與用人單位進行維權博弈。

勞動監察部門有必要暢通投訴渠道,加強檢查,結合有關線索,透過行政約談、行政指導、立案查處、釋出案例警示等途徑糾正用人單位違法行為,規範用工管理。仲裁部門、法院也應該守住最後一道維權防線,旗幟鮮明地支援勞動者針對收取工牌費等亂收費現象的維權行為,給勞動者創造良好的維權法治環境,讓勞動者感受到更多維權公平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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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參考自成都商報、紅星新聞、北京青年報,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