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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解讀建築工程專案分包的資質和稽核條件

作者:由 劍魚標訊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19-10-25

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建築工程的施工不能轉包,而建築工程的施工是允許分包的,但分包工程的時候,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不符合條件的不能分包,同時對於分包企業的資質也有具體的要求。

所謂工程分包資質是指當工程總承包人或施工總承包人依據專業分包合同的約定,將承包的工程中的進行專業工程分包給專業分包人完成時,分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如果不符合資質,可能會產生工程分包合同糾紛。

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序列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根據這一規定,分包的內容分為專業工程的分包(工程實務中又叫“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工程實務中又叫“勞務分包”)。兩種分包形式都需要具有相應資質且必須在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從事活動。一般來說,建築企業進行工程分包所需的資質主要體現在企業資信能力、企業管理和技術人員要求能力兩個方面。

一、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註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淨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二、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1、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式列高階職稱及一級註冊建造師或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專案。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階會計師職稱及註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具有註冊一級建造師(一級專案經理)50人以上。

5、企業具有本類別相關的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建築工程分包資質稽核時,主要是稽核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的真實性、有效性、是否與承接的任務等級要求相符。分包人提供的有關證書影印件應與原件核對並加蓋對方套紅印章留存。此外,分包人不能是個人,否則總承包人要承擔個人僱傭民工的社會保障、工傷保險和工傷事故等責任。

標簽: 分包  工程  資質  企業  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