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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的解析·第五章

作者:由 Memoria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23-01-08

夢的解析·第五章

夢的解析·第五章

約9500字

版本是方厚升譯,浙江文藝出版社出版

頁 150。

Chapter 5。 夢的材料和夢的來源。

夢是有隱意的,且其重要性遠超過顯意。

夢中記憶的三個特點:1)夢會明顯偏愛最近幾天的印象;2)夢中記憶選擇材料的原則,異於清醒狀態,夢中回憶的並非重要的事件,而是次要的、被忽略的印象;3)夢會再現童年時期的最初印象,甚至將這段生活中的一些細節也翻了出來,但我們並不覺得這些陳年舊賬有什麼意義,清醒時其實也早已忘記。

I。 夢中的近期及一般性材料:

釋夢的第一步,是去考察前一天發生的事情。【當然,最近一段時間也大機率影響,不過最主要是最近的,也就是前一天。換言之,大機率是前一天之中,回憶起了最近某天的回憶。】

有的人認為刺激時間會有時間間隔,比如,18小時。作者不同意。

任何夢都有一個刺激因素,來源於“我們沒有任何一晚可以擺脫”的那些經歷。 ………………【這說法有點沉重吧?】

因此,近期經歷和遙遠經歷,並沒有什麼區別。夢可以選擇任意材料,只要夢境有思路將材料與夢境聯絡起來即可。

延續某個曾經的夢中的主題,並且對兩個夢之間的新材料,進行聯絡和探討。

1。1 白天讓我們勞心傷神的事,同樣支配【或者說影響?】夢中的思想,我們在夢中牽掛不一的,也是我們白天要用心思考的內容。 我們的夢境,總會找到需要的材料,然後透過聯想而拼裝起來。

透過某種心理活動過程,無關緊要的經歷就可以代表具有重要精神意義的內容。i。e。

移置

現象:用某些弱觀念,(透過向其注入能量的方式)在意識中體現深層的強觀念。

身體的移情或者說移置並不令人奇怪,但是思維的移置,會讓人覺得異常。這或許是因為前意識【超我】與潛意識【本我】互斥的影響。【例如:我怎麼會這麼想?我怎麼能這麼想?!我怎麼可以有這種想法!?】

在夢的工作中,存在著某種強制性的力量,它將現有的一切刺激源合為一個整體呈現在夢中。 夢的刺激來源也可以作為一種內心過程,白天的思維工作讓它在某種意義(也)成為一個近期事件。【日有所思。】

2。1。 夢的刺激來源可能有幾種情況:1)一個近期出現的、有重要精神意義的經歷,直接呈現在夢中;2)多個近期出現的、有重要意義的經歷,在夢中被整合成一個整體;3)一個或多個近期出現的、有重要意義的經歷,在夢中表現為一個同時發生但無關緊要的經歷;4)一個主觀上有重要意義的經歷(如一個回憶、一個思想過程),在夢中總是表現為一個近期發生但無關緊要的印象(大多數夢。))。

2。2。 釋夢的前提:夢的一個組成部分復現了前一天某個近期印象。 夢中用以表現近期印象的這部分內容,要麼本身就屬於真正刺激源的觀念群(作為它的主要/次要部分),要麼來自一個無關緊要的印象,而這個印象已與刺激源的掛念群建立了某種或親或疏的聯絡。這種種情況鮮明的多樣性,只是抉擇的結果——要麼發生移置,要麼不發生移置。 推論:夢是腦細胞從部分清醒到完全清醒的一系列狀態。

2。3。 為了實現造夢的目的,某個具有重要精神意義然而並非近期發生的印象(如一個思想過程,一個記憶)可以被一個近期發生但不具有重要精神意義的印象取代——不過必須滿足兩個條件:1)夢的內容於這一最近的經歷有所聯絡;2)夢的刺激因素仍然是一個具有重要精神意義的事件。在2。1中,只有第一種能透過同一印象來滿足

這兩個條件。

2。4。 “在做重大決策前先去睡一覺”或許有道理,在夜間,我們的記憶材料和觀念素材可能會在不知不覺間出現重大的變化。(作者:這屬於睡眠心理學。)

2。5。 自我駁斥:無關緊要的材料,當下無關緊要,過去也曾經無關緊要,那麼現在居然會回憶起無關緊要嗎?【潛臺詞:——顯然,並不是真的無關緊要。

【接2。5:】No。因為反覆的回憶 和 移置,無關緊要的材料本身依然無關緊要,但它變成了基底,承載了重要精神材料的價值。因此,從材料變成了材料的容器,其中蘊含的價值是重要的。

論斷:並沒有無關緊要的刺激因素,因此也就沒什麼單純的夢。小孩子的夢和夜間刺激造成的短夢(尿床)是例外。

人們做的夢,要麼一眼就可以看出具有重要的精神意義,要麼就是被偽裝了,只有完成解析後才能判斷,而解夢的結果將證明這些夢同樣具有重要意義。

夢從不關心瑣碎小事,我們也決不會允許這些瑣事打擾自己的睡眠。有些夢看上去很單純,但卻含義頗深,偽裝頗深。

如果夢中的某個部分帶有說話的性質,也就是說,這個部分是說出來或聽到的內容(而非想到的內容/心聲),那麼他肯定來源於情形時說過的話,這些話在夢中成了原材料,被分割、微調,最重要的是被抽去了上下文的聯絡。 解夢的時候,可以從這些話語入手。

7。1。 並不可以由夢的內容輕鬆推斷出做夢者的現實生活狀況。即使夢境復刻現實經歷,那也依舊蘊含隱意。【例如,夢到吃肉,並不代表夢者最近經常吃肉,可能只是小時候是富哥兒,經常吃,現在是窮哥們兒了,吃不到了。】

II。 作為夢之來源的童年期材料。

夢中景象的第三個特點:童年時期的經歷我們在清醒時好像已經記不起來了,但它們卻可能在夢中出現。

2。 經年復現的夢。必然蘊含童年經歷。

3。有些夢境,內容上表面看來沒有童年經歷,但經過分析後,會發現童年經歷的浮現。

4。 遠溯至童年的某個記憶,依然可以極大幅度強化當前導致夢境產生的願望。

……於是,去羅馬的願望就成了夢中諸多渴望的幌子和象徵,要實現這些願望,就必須由腓尼基人的頑強堅忍,而且有時候,由於時運不濟,有些願望看起來就像漢尼拔挺近羅馬的畢生志向那樣,註定永難實現。

又是一個移情效應:某種已經形成的情感關係已到了一個新載體上。

5。 夢很少將記憶重新塑造為夢的唯一顯意,且不加縮減和改動。

6。 這是那些易患癔症兒童的一個主要特徵:他們對愛的需求永遠都不滿足。

7。 可是,透過分析這些人的夢來得出關於夢的一般性結論,是不太可靠的,因為,他們都是神經症患者,特別是癔症患者,童年經歷在這些夢中的作用,可能會受制於神經症的特質,而並非由夢的本質決定。

8。 夢中人們理性下降,“及時行樂”的念頭上揚,不知收斂的慾望,擔心著精神的審查功能,所以必須在夢中隱身。於是,各種互相對立的思想紛紛在夢中亮相,包括阻礙性念頭,神智令人生厭的性懲罰威脅,都會在夢中粉墨登場。

作者(頁189)引用了《費加羅的葬禮》,不過我依然沒懂他想表達什麼,弗洛伊德似乎不是那種為了諷刺而諷刺的人。

歷史上,弗洛伊德的四個姐姐都死在了納粹集中營。她們是奧地利人。但作者似乎同時還是個德意志民族主義的支持者,至少不是反對者。這或許就是雜糅一團的民族自豪感吧。

《萌芽》中,不少內容描寫的是(作者左拉眼裡的)未來的革命。“我就不能給出那麼詳細的解釋了,主要是出於審查的顧慮。”by作者,看來當時的文字審查很嚴。

8。1。 生理的尿意常常會體現在夢中,但這並不是唯一原因,甚至可能只是主要原因之一,甚至可能只是次要原因。因為“擔心尿意”本身也可以作為夢的源頭和刺激夢產生的願望。

關於早起童年經歷在夢的形成中可能起到的作用,見第七章。

9。 “夢是童年願望的達成。”,是必然?還是經常?

III。 夢的軀體刺激來源

合理嗎?合理。例子:消化器官、排尿器官、性器官的刺激狀態,會影響夢境內容。

人們不太質疑軀體刺激理論的正確性,更多是質疑它的充分性。

夢的內容如此豐富,僅僅用來自外部世界的神經刺激是無法解釋清楚的。

只要不能證明軀體刺激來源和夢中內容的關係,這樣的解決方案(把夢分為兩類:神經刺激、聯想)就不可能令人滿意。

為什麼不滿意?

因為有反對意見,比如:1)外部刺激來源的頻繁程度不夠充分;2)靠這類刺激來源對夢所做出的解釋也不充分。問題體現在:1)為什麼來自外部的刺激在夢中並不以自己的真實面目出現,而總是會讓人產生錯覺?(比如,尿,鬧鐘);2)對這種讓人產生錯覺的刺激,為什麼感知的心靈做出的反應如此變化無常、難以捉摸。

斯特倫佩爾的回答是,在睡眠過程中,新領域外部世界是個覺得,因而無法對客觀感官刺激做出正確的解釋,只能被迫根據來自四面八方的含糊刺激製造出幻覺來,i。e。,外界刺激→任意精神過程/感覺/感覺集合/情緒 在心靈中產生 且 被心靈感知到 → 從隸屬清醒生活的經驗群中 喚起一些感覺影象,即往日的感知印象。這些感知印象要麼是純粹的,要麼還附帶相應的精神價值。 新產生的精神過程回憶自己為中心,蒐集到或多或少的感覺影象,透過這些感覺影象,源於神經刺激的印象便會獲得自己的精神價值。 i。e。 感知刺激,喚醒材料,拼湊材料,創作故事(夢境),獲得價值。

正如同語言在清醒時一樣,夢境是睡眠時的精神對於精神刺激的表達。

馮特的觀點與上述一致。在夢中,回憶被強化為幻象。i。e。,夢並不是心理現象,並非由精神動機引發,而是生理刺激的結果,只不過表現的形式誠心出精神現象的特徵而已,這是因為受到刺激的軀體機構,找不到其他表達方式。

理論的問題/弱點:無法解釋刺激到詮釋的路徑,為什麼會以“這樣的”幻象形式表達。動機何在? 【首先排除隨機分佈。】

其他反對意見:前提不成立,心靈在睡眠過程中,無法辨認客體感官刺激的真實面目。

解釋:心靈在睡眠過程中仍然有能力正確解釋它所接收到的感官印象,並在正確解釋的基礎上做出應對。(被雨聲睡得更香,被噪音可能不會醒來,被叫名字大機率醒來。)i。e。,在睡眠狀態下,心靈並不是沒有能力對感官刺激做出解釋,只是沒有興趣罷了(1830年,布達赫)。

心靈就如同那個有趣的睡眠者,“你睡著了嗎?”“沒有。”“那借我十塊錢吧。”“我睡著了。” 【笑】

夢的軀體刺激理論缺乏充分性。夢不必是外部刺激強迫的結果。刺激未必產生夢境,其結果也可能是甦醒。i。e。,如果只有軀體刺激,而沒有做夢的動機,是不會做夢的。

舍爾納:夢的努力方向是,藉助擺脫了白日束縛的自由想象,以象徵的方式表現受刺激器官的本質和刺激本身的特點。此外,夢的工作是一種無用的、無目的的心靈活動,根據上一行的理論,心靈只是滿足與根據接收到的刺激而展開想象,看不到任何消除這種刺激的跡象。夢是對軀體刺激的象徵化迴應。

批判:軀體刺激一直存在,那麼夢境理應整夜裡不間斷地出現,而且會出現各種器官的刺激的夢才對。

目標:將軀體刺激致夢理論所依據的事實,納入到夢是願望的達成的理論範圍內,做出解釋。

夢的工作必須將所有同時存在的刺激內容加工為一個整體。 如果做夢前一天遺留下了兩個/多個令人印象深刻的經歷,從這些經歷中產生的一些願望就會被融合在同一個夢裡。 同樣,具有精神價值的印象和前一天發生的無關緊要的經歷,也會在夢的材料中會師, 前提是,兩者間能夠產生相互聯絡的觀念。這樣一來,夢看起來,似乎就是對睡眠的心靈中同時顯得真實的所有材料的反應。 夢的材料中,彙集了殘餘的精神內容和回憶印跡(因為夢中記憶偏愛近期的一般性材料),它們都具有心理學意義上的現實性特徵,儘管這種現實性在當時,尚難確定。 這樣的話,如果睡眠過程中,軀體刺激,剛好可以和夢境融合,那麼夢境內容(表現形式)就會順勢體現出軀體刺激的影響,這時,軀體刺激就變成了觀念材料之一。這時,夢的來源,就既有精神方面,又有軀體方面。

1。1。 雖然在精神來源以外,又加進了軀體刺激材料,但夢的本質並不會因此改變,無論夢的表現形式如何受到現實刺激材料的影響,在本質上,夢永遠是願望的達成。

比如在夢裡大口喝水,或者找到廁所。軀體刺激本身似乎就能產生一個願望。

1。2。 夢的意圖是讓睡眠者繼續睡下去,並非喚醒做夢者。夢是睡眠的守護者,而非搗亂者。

1。3。 對外部刺激,心靈:1)禁得住刺激的強度,也清楚刺激的意義,可以毫不理會由這些刺激帶來的感覺【雨聲。】;2)心靈透過做夢的方式來否定這些刺激【我沒病;你才有病;我才不會罵人呢】;3)如果心靈不得不承認這些刺激,心靈可以把當前的感覺編織到一個自己所希望的夢境中去,與睡眠相安無事【夢到大口喝水】。將當前感覺編入夢境,目的就是剝奪這種感覺的現實性。 我已經夢到自己喝水了,說明喝過了,不用醒過來喝水了,耶!繼續睡!

1。4。 因此,我們必須把睡眠的願望看做任何夢的動機之一,每一個成功的夢都是睡眠願望的一次實現(人的自我意識會因睡眠願望調整自己,除了夢的審查工作,和後面將提到的“潤飾工作”外,睡眠願望對做夢也有重要貢獻)。

睡眠過程中,受到軀體刺激,產生的種種幻象【夢的可能性】會被審查,透過審查=夢境素材成融合進夢境,成為了夢的一部分。 換言之,如果外界刺激/內部軀體刺激強烈到引起心靈注意,(那麼)假如他們並不將人驚醒,而是讓人做夢,那麼,這些刺激就會成為夢境的基石,成為夢的核心材料,心靈會利用這些材料找到一個願望並在夢境中將它實現。 此時,心靈的角色頗像在兩種精神刺激來源之間居中調解。在很多夢中,軀體刺激因素支配者夢的內容【我就是要上廁所!吔!】。極端情況下,即便某種願望當時並不處於活躍狀態,但是為了形成一個夢,心靈也會將它喚醒過來【我突然,就是,想上廁所!】。不管怎樣,夢只能利用某種場景來展示一個願望的達成,夢的任務就是要找出與當下感覺相符的願望【感受到尿意→我要上廁所!】,並利用由當下刺激產生的感覺來實現這個願望【尿出來了,好爽(感到尿床)】)。

1。5。 如果當下的材料帶有痛苦、不愉快的特點,也並非不可以用來構成夢境,因為在精神生活中,有些願望達成會帶來某種不愉快的感覺。這並不矛盾:人存在兩種精神動機,其間還有一道審查關卡。

人的精神生活中,存在著一些被壓抑的願望,它們屬於第一重精神系統。第二種精神系統則會抵制這些願望得到實現。

【是的,比如這會兒,我想睡覺,但是我又在打字和看書。。】

那麼被壓抑的願望依然是存在的,只不過一直“被(障礙)壓制”。那些能讓這類被壓制的願望衝破障礙並得到實現的精神活動同樣一直存在,隨時可以利用。(隨時可以做夢。)。

可是,如果這類被壓制的願望得到了實現,障礙被克服了,第二種【具有意識能力的】精神系統就會表露出不快的特徵。

總結:如果在睡眠過程中,由軀體刺激產生的感覺帶有不愉快的特徵,夢境活動就會利用這種情況,讓心靈中某個素來遭受到壓制的願望得到實現,不過,夢的內容或多或少還是會收到審查作用的約束。

許多焦慮的夢因此產生,但另有一些則與願望達成理論有衝突,呈現出不同的機制。因為夢中焦慮也可以是精神性神經症屬性的,源於心理性慾的亢奮,與力比多遭到壓抑時產生的焦慮一致,因此,它就如同所有噩夢一樣,具有了神經症症狀的意義,這導致我們處於一個臨界位置——夢的願望達成傾向在這裡可能不成立;在另一些焦慮的夢中,這種焦慮的感覺是軀體刺激(比如肺病、心臟病患者偶然出現的呼吸障礙)導致的,這種親逛下,這種焦慮的感覺會被用來構造夢境,幫助某些被強行壓制下去的願望得到實現,如果這種感覺被納入精神動機中,這樣的夢同樣可以使焦慮得到疏導。

就是說,如果是精神訴求的衝突,那可能因為第二因佔上風,而產生願望被壓制,的結果;如果是軀體內部刺激的感受,則夢境傾向於完成願望【因為這是身體不舒服,“可不是我故意要做這個夢!”——其實深層願望依舊是想做這個夢(來達成這個願望)的。】。

兩類焦慮夢只是在表面上有所不同,要將它們統一起來並不難。

3。1。 這些焦慮的夢有兩種精神構造物:情緒傾向、觀念內容,二者內在關係密切,其中一個進入活躍狀態時,另一個也會在夢中被喚起,時而是軀體刺激產生的焦慮喚醒了被壓制觀念內容,時而是從壓制之下解放出來、伴隨性亢奮狀態出現的觀念內容疏導了焦慮。

在第一種情況下,軀體刺激導致的情緒被解釋為精神新個;第二種情況下,一切都是精神性因素,只不過,一直遭到壓制的觀念內容很容易被解釋為與焦慮相一致的軀體刺激因素。 妨礙我們理解的困難:這些分析,涉及焦慮的形成和抑制問題。

“我已經被審判過了,讓我繼續睡吧。”, 或者, “我沒錯!”——“不,你錯了”審查機制如此說道,“現在,做著這樣的夢,繼續睡吧。”

只要夢中的前後情節有需要,被剋制到動彈不得的感覺就可以出現,儘管前一瞬的夢境裡還在健步如飛,而身體全程的運動能力在睡眠過程中沒有什麼特殊變化。

【註明】:根據更現代的睡眠理論,我們的身體在REM之類的時期,似乎是肌肉鬆弛的,通俗點說,我們的整體運動能力,以肌肉運動能力作為體現的尺度,的話,在睡眠過程中是變化的。更簡單點說,我們的運動能力,在睡眠過程中,可以被認為是變化的。如果大腦的某些意識區域趨於清醒,而肉體肌肉依然睡眠的話,就會出現類似鬼壓床的感覺。

IV。 典型的夢

每個人的夢大多各不相同,私人,除非本人告知潛意識想法,否則難以解讀。

但是也有幾乎每個人都會做的,一些夢境,做夢的方式也都一樣,因此,可以推測:這些夢對每個人的意義應該也是相同的。 【或者至少在範圍內高度相似?】 此外,這些夢可能在所有人那裡,都有相同的來源,如果真是這樣,他們也許尤其適合用來揭開夢的來源之謎。 然而作者的釋夢技巧在這類夢的解析上,無法得到充分的檢驗,原因是做夢者無法提供充分的聯想,不足以完成對夢的解釋。 詳見下文。

尷尬的裸體夢。

裸體+尷尬,才算,否則不算。要點:基於本性中的羞恥感,人們會感到非常難看,通常都想用逃開的辦法來掩蓋自己的落體狀態,然而卻辦不到。

未必需要全裸,可以是違反服裝制度,比如其他人都穿白襯衫黑褲子,自己穿了沙灘褲。往往,周圍的人並不會責備,而是會無動於衷,是冷漠漠然。

做夢者的尷尬和旁觀者的冷漠構成了一對矛盾,而且這種矛盾在夢中經常出現。

夢就像安徒生筆下的騙子,做夢的人是皇帝,夢的道德傾向則在暗示:夢的隱意中含有不被允許的、被抑制的願望。

第一因素的願望:像小孩子一樣,暴露自己的裸體,好爽!不用羞愧,而且,其他人也沒有shame 我,好爽!

第二因素的抑制:shame on you。你自己都不覺得羞恥嗎?(帕奇的口吻

這是意志之間的衝突的體現:按照潛意識的意圖,這種暴露應該繼續,但按照審查作用的要求,它卻應該終止。

這些人性中最深刻而永恆的一面,也就是人的精神生活中那些植根於童年時代,幾乎已成史前遺蹟的衝動。作家們常常希望在這一點上喚醒讀者的共鳴,如同奧德賽的狼狽不堪,或者是荷馬的奧德修斯。

在精神分析 的實踐中,必須學習從時間相近的事件裡找到邏輯關係。看似沒有關聯的兩件事,如果在時間上依次發生,就必須視為整體加以破譯。如同將字母a和字母b並列寫在一起,那麼發音就是一個音節:ab。前後相連的夢,他們之間的關係也是類似的。在一個系列夢中的一個夢(或者說一段夢),既然鑲嵌在其他夢中間,必然會與它們共享一種上下文關係。

親人去世的夢

分為兩類:1)做夢者並不感到悲傷,醒來後,會驚訝於自己竟然表現得無動於衷;2)做夢者會因親人的去世而陷入深深的悲痛之中,甚至睡眠之中都會淚流滿面。

第一組夢,放到一邊,他們並不具有典型性。認真分析可以發現,相對於夢中表現出來的場面,他們其實另有所指,意在將某個其他的願望隱藏起來。 並沒有悲哀的動機,因此也就感覺不到悲哀。夢中包含的這種感受(指真正的動機)並不屬於夢的顯意,而是屬於隱意,因此,夢中的情緒就不需要偽裝,夢的內容(顯意)也就不會受到影響了。

第二組,從夢的內容來看,他們所表達的願望就是讓那位親人死去。這個結論讓讀者在感情上不愉快以至於抵制。

回顧:夢中得到實現的願望,並不一定就是當前的願望,它們也可能是往日的願望,是被棄置、遮蔽、壓抑的願望,只是因為這些願望在夢中重現了,我們才不得不承認它們在某種程度上仍然是存在的。這些願望並不像我們理解的那樣“人死如燈滅”,而是像奧德賽中的那些幽靈,只要喝了血就會重新復甦為某個鮮活的生命。

推論:做夢者曾經(在童年的某個時候)希望他(現在夢到)的某個親人死去。

分析:幼年,兒童期,完全是本我,極端利己主義;成長,利他衝動和道德感,甦醒,“繼發”的自我,掩蓋、抑制了“原初”的自我。

如果道德品行未能發展出來,我們會認為這是“退化”,說明缺乏教養。(當然,人最終會被動適應社會,在外在表現上主動或被動地使用道德的姿態)

如果原初的性格已被後來的德行休養覆蓋,他至少可以在癔症中部分地得到釋放,因此,這種所謂的癔症性格和一個調皮鬼性格就會表現出驚人的一致性。也就是說,夢到自己依舊可以惡作劇啊,透過夢裡讓人死去,滿足自己當初想讓自己討厭的人死去,的願望啊,之類的。

相反,強迫性神經症則表現出一種超道德傾向,它成了一種強化的負擔,用來壓制要重新復甦的原始性格。(頁226)

許多人今天與自己的親人,很親密,若有親人去世,他會悲痛欲絕。但是,他的潛意識中卻藏匿著小時候對親人的,邪惡願望,可在夢中得到實現。

作者的吐槽:觀察一下3歲之前或略大一點兒的小孩如何對待更小的孩子,你會覺得非常有趣。有一個小孩,一直是獨子,現在有人告訴他說:鸛鳥又給他們家帶來了一個孩子。這個小孩大梁了一會兒信賴的小傢伙,然後堅決的說道:“還是讓鸛鳥再把它帶回去吧。”

【孩子真可愛。】

作者對反駁的反駁:孩子的心性怎能壞到如此地步?然而,孩子對死亡的理解和成年人大不相同,小孩子並不理解腐爛的屍體,冰冷的墓地、無邊的虛無中所蘊含的恐怖。小孩對死亡的恐懼毫無概念,因此,他會用這個令人生厭的詞來威脅另一個小孩:“你再這樣,就死吧!”或者用這種說法表達愛意:“媽媽,我多麼愛你啊,你死了後,我會把你做成標本,這樣我就能永遠都看到你了!” 還有一點:小孩沒見過死亡之前的痛苦景象,對他來說,死亡大致就相當於“離開”,不再打擾活著的人。他根本無從辨別,這種離別是以什麼方式出現的,是遠行、解僱、關係疏遠,還是由於死亡的緣故。對於孩子來說,保姆的離開和親人的死亡沒什麼兩樣。孩子們最初會顯得忘記了親人,但是到後來,他們會開始懷念死去的親人。

因此,如果小孩出於某些動機,希望另一個孩子離開,那就沒什麼能阻止他用“希望他去死”的方式來表現自己的願望。而且,對於這類夢,人的心理反應證明了:儘管內容上有所不同,但小孩與成年人的同類願望,歸根結底是一回事。

對同一種刺激,人的精神機構可以有不同的反應方式,就像同一部作品可用不同的語言翻譯一樣。

【語言作為工具的侷限性的體現。因此,不同語言所造成的效果,在本質上區別並不大。】

精神癔症:一開始,第二種精神動因被第一種動因克服,潛意識中的願望變得強烈,強烈到足以表現在意識和行動之中;後來,初步安靜,第二種精神動因即審查功能重新佔據統治地位(自我/超我功能恢復),這時,第一動因在夢境中出現,在夢中滿足願望;正常狀態被進一步鞏固後,第二種精神動因過度增強,使得過度批判出現,超我出於壓制地位,進行一種強迫式的自責。

衝動雖然被壓制在內心世界,但他們始終存在著。

我們從小就過高地估計了自己的智慧與力量。

企圖調和神的萬能和人的責任心,都是註定失敗的。

歌德:哈姆雷特就是一類人的典型,他們的心智活動過於旺盛綿密,因而缺乏果斷的行動力(“因心思過密而面露病容”)

任何一個神經症的症狀,甚至任何一個夢,都要能經得起過度闡釋,有時甚至還要求過度闡釋,目的就在於全面徹底地理解它。

同樣,任何一部真正的文學作品,不會僅僅產生於作家的一個動機,不會只是某個心理衝動的結果,對它的解釋應該也不止於一種 (作家創作時其內心的深層衝動應該也是複雜的多層次的。)。

這類夢境【親人死亡】,因素有二,其一,我們“做夢都不會想到”我們居然依然保留著,這麼久遠的夢想,因此繞過了審查機制;其二,偽裝成了對親人的擔憂,憂思,裝扮後,夢境上演。

這類夢與焦慮夢的關係:這類夢找到了避開審查關卡的途徑,因而不用偽裝自己,導致的後果則是,人在夢中會有痛苦的感受。

審查作用履行職責,迫使夢偽裝自己,其用意就是為了避免形成這些焦慮或者其他各種不愉快的情緒(夢境)。

夢只表現利己主義的衝動。

考試的夢。

每當因擔負責任而倍感壓力時,我們就會做這類畢業考試或學位考試的夢。

夢中所出現的焦慮情緒,其實是白日印象的殘餘。

作者的理論認為:這是夢境在安慰自己,“沒什麼好擔心的,會透過的。”願望是:透過。所以夢境滿足了透過的願望。 願望也可能是:自我批評。

斯泰克爾對“畢業考試的夢”的解釋:這類夢通常與性體驗,性成熟有關。作者表示有道理。

【個人經驗觀點。

如果是不及格的夢呢?

這似乎頁是一種焦慮的體現,一種自我批判的願望被在夢境中滿足了:看吧,夢者(我)已經遭到批評了,所以事情就這樣吧,已經是最差的至少是最差之一了,沒什麼下降的空間或者餘地了。可以觸底反彈了。】

4。其他典型的夢。

飛翔,墜落。

作者認為,依然是童年的記憶,比如飛高高,或者高處跳躍。“蹦跳嬉戲”,但是嬉戲的快感已經轉化為焦慮了,因為結果常常是爭吵、哭鬧,大人的制止。

作者認為,飛翔和跌落的感覺,也是由夢中回憶再現出來的,它們是夢的內容而非來源。

作者不能徹底解析這一類典型的夢。但他堅持自己的看法:這類夢中的面板處決和運動感覺,只有在某種心理動機需要用到它們的情況下才會被喚醒。若心理動機並無這種需求,它們就會被忽略。i。e。,願望先行。

這一類夢與童年時期的經歷一定有關係。

暫時無解。

本章註釋:

夢遠遠未能完成清除白天無價值的印象、為我們的記憶減負,的任務。

23天/28天生物週期。這個理論的準確性有待商榷。就作者個人經驗的觀點,不符合週期的夢遠多於符合。作者發現,唯一恆定的:夢中的內容與做夢當天的某個印象有關。

夢的工作有一種傾向,就是把同時存在的一些有趣的內容,融合到一個夢境當中。

本章內容涉及到“移情”,詳見第七章。

夢境材料的研究實驗:給受試者觀看幻燈片,跟蹤他們的夢境,發現夢的構成材料,出現了受試者在圖片中未刻意關注的一些細節。這種實驗很細緻。 類似的實驗似乎在《親密關係》中被引用材料來著。

童年遭受的性侵,印象渴望復現於夢中。厭惡冒犯者的願望。

然而作者在上面引用的《萌芽》裡的情節,其實是《《土地》裡的。

從想象力的角度,藝術家和癔症患者確實有相似之處。癔症病人的症狀恰恰附著在這些想象之中,而並不表現在對真實事件的回憶上(無論這些真事本身重要與否)。

睡眠者的行動是有意義的,人在入睡後並非徹底遲鈍,相反,他的行動是可以符合邏輯、受意志支配的。

“父親死了,這我知道,但我想不明白的是,他為什麼不回家吃晚飯呢?”孩子對於死亡的理解。

孩子對於懲罰的標準是建立在感情下的嚴刑峻法,罪過統一量刑:死。

人的潛意識中保留著童年時代的亂倫傾向。有人試圖證明這種傾向只具有“象徵性”的意義。

【這倒是有趣。因為很多地方其實確實可以看到這種傾向,以習俗,或者文化習慣的方式,作為現象表現出來。比如說sugardaddy/mummy都快成常見現象了,當然,這種例子,或許滿足了不同角度的這種傾向(即父女/母子雙向。)雖然我個人肯定是唯恐避之不及。】

夢中事物具有巨大、豐富、過度、誇張的外部特徵,這可能也是兒童心理的表現,他們有著“成長”的願望。這慾望一直殘存到了成年。神經症患者的表現也總是很誇張和無度。【巨乘佛教,堂堂連載!吔!】

夢中的那些潛意識衝動中,經常會有一些利己主義的內容,這些內容在清醒生活中都是被克服了的——之前那句話只有基於這一事實才是正確的。 瓊斯教授的學術報告。

“透過精神分析可以斷定,最初的性衝動經常產生與童年時期的蹦跳和扭打中(比如盪鞦韆的摩擦)。”

第五章完。

————————夢的解析·第五章

頁 150。

Chapter 5。 夢的材料和夢的來源。

夢是有隱意的,且其重要性遠超過顯意。

夢中記憶的三個特點:1)夢會明顯偏愛最近幾天的印象;2)夢中記憶選擇材料的原則,異於清醒狀態,夢中回憶的並非重要的事件,而是

次要的

、被忽略的印象;3)夢會再現童年時期的最初印象,甚至將這段生活中的一些細節也翻了出來,但我們並不覺得這些陳年舊賬有什麼意義,清醒時其實也早已忘記。

I。 夢中的近期及一般性材料:

1。 釋夢的第一步,是去考察前一天發生的事情。【當然,最近一段時間也大機率影響,不過最主要是最近的,也就是前一天。換言之,大機率是前一天之中,回憶起了最近某天的回憶。】

有的人認為刺激時間會有時間間隔,比如,18小時。作者不同意。

任何夢都有一個刺激因素,來源於“我們沒有任何一晚可以擺脫”的那些經歷。 ………………【這說法有點沉重吧?】

因此,近期經歷和遙遠經歷,並沒有什麼區別。夢可以選擇任意材料,只要夢境有思路將材料與夢境聯絡起來即可。

延續某個曾經的夢中的主題,並且對兩個夢之間的新材料,進行聯絡和探討。

1。1 白天讓我們勞心傷神的事,同樣支配【或者說影響?】夢中的思想,我們在夢中牽掛不一的,也是我們白天要用心思考的內容。 我們的夢境,總會找到需要的材料,然後透過聯想而拼裝起來。

透過某種心理活動過程,無關緊要的經歷就可以代表具有重要精神意義的內容。i。e。

“移置”現象:用某些弱觀念,(透過向其注入能量的方式)在意識中體現深層的強觀念。

身體的移情或者說移置並不令人奇怪,但是思維的移置,會讓人覺得異常。這或許是因為前意識【超我】與潛意識【本我】互斥的影響。【例如:我怎麼會這麼想?我怎麼能這麼想?!我怎麼可以有這種想法!?】

2。 在夢的工作中,存在著某種強制性的力量,它將現有的一切刺激源合為一個整體呈現在夢中。 夢的刺激來源也可以作為一種內心過程,白天的思維工作讓它在某種意義(也)成為一個近期事件。【日有所思。】

2。1。 夢的刺激來源可能有幾種情況:1)一個近期出現的、有重要精神意義的經歷,直接呈現在夢中;2)多個近期出現的、有重要意義的經歷,在夢中被整合成一個整體;3)一個或多個近期出現的、有重要意義的經歷,在夢中表現為一個同時發生但無關緊要的經歷;4)一個主觀上有重要意義的經歷(如一個回憶、一個思想過程),在夢中總是表現為一個近期發生但無關緊要的印象(大多數夢。))。

2。2。 釋夢的前提:夢的一個組成部分復現了前一天某個近期印象。 夢中用以表現近期印象的這部分內容,要麼本身就屬於真正刺激源的觀念群(作為它的主要/次要部分),要麼來自一個無關緊要的印象,而這個印象已與刺激源的掛念群建立了某種或親或疏的聯絡。這種種情況鮮明的多樣性,只是抉擇的結果——要麼發生移置,要麼不發生移置。 推論:夢是腦細胞從部分清醒到完全清醒的一系列狀態。

2。3。 為了實現造夢的目的,某個具有重要精神意義然而並非近期發生的印象(如一個思想過程,一個記憶)可以被一個近期發生但不具有重要精神意義的印象取代——不過必須滿足兩個條件:1)夢的內容於這一最近的經歷有所聯絡;2)夢的刺激因素仍然是一個具有重要精神意義的事件。在2。1中,只有第一種能透過同一印象來滿足

這兩個條件。

2。4。 “在做重大決策前先去睡一覺”或許有道理,在夜間,我們的記憶材料和觀念素材可能會在不知不覺間出現重大的變化。(作者:這屬於睡眠心理學。)

2。5。 自我駁斥:無關緊要的材料,當下無關緊要,過去也曾經無關緊要,那麼現在居然會回憶起無關緊要嗎?【潛臺詞:——顯然,並不是真的無關緊要。】

3。 【接2。5:】No。因為反覆的回憶 和 移置,無

關緊要的材料本身依然無關緊要

,但它變成了基底,承載了重要精神材料的

價值

。因此,從材料變成了材料的容器,

其中蘊含的價值是重要的

4。 論斷:並沒有無關緊要的刺激因素,因此也就沒什麼單純的夢。小孩子的夢和夜間刺激造成的短夢(尿床)是例外。

5。 人們做的夢,要麼一眼就可以看出具有重要的精神意義,要麼就是被偽裝了,只有完成解析後才能判斷,而解夢的結果將證明這些夢同樣具有重要意義。

6。 夢從不關心瑣碎小事,我們也決不會允許這些瑣事打擾自己的睡眠。有些夢看上去很單純,但卻含義頗深,偽裝頗深。

7。 如果夢中的某個部分帶有說話的性質,也就是說,這個部分是說出來或聽到的內容(而非想到的內容/心聲),那麼他肯定來源於情形時說過的話,這些話在夢中成了原材料,被分割、微調,最重要的是被抽去了上下文的聯絡。 解夢的時候,可以從這些話語入手。

7。1。 並不可以由夢的內容輕鬆推斷出做夢者的現實生活狀況。即使夢境復刻現實經歷,那也依舊蘊含隱意。【例如,夢到吃肉,並不代表夢者最近經常吃肉,可能只是小時候是富哥兒,經常吃,現在是窮哥們兒了,吃不到了。】

II。 作為夢之來源的童年期材料。

夢中景象的第三個特點:童年時期的經歷我們在清醒時好像已經記不起來了,但它們卻可能在夢中出現。

經年復現的夢。必然蘊含童年經歷。

有些夢境,內容上表面看來沒有童年經歷,但經過分析後,會發現童年經歷的浮現。

遠溯至童年的某個記憶,依然可以極大幅度強化,當前導致夢境產生,的願望。

……於是,去羅馬的願望就成了夢中諸多渴望的幌子和象徵,要實現這些願望,就必須由腓尼基人的頑強堅忍,而且有時候,由於時運不濟,有些願望看起來就像漢尼拔挺近羅馬的畢生志向那樣,註定永難實現。

又是一個移情效應:某種已經形成的情感關係已到了一個新載體上。

夢很少將記憶重新塑造為夢的唯一顯意,且不加縮減和改動。

這是那些易患癔症兒童的一個主要特徵:他們對愛的需求永遠都不滿足。

可是,透過分析這些人的夢來得出關於夢的一般性結論,是不太可靠的,因為,他們都是神經症患者,特別是癔症患者,童年經歷在這些夢中的作用,可能會受制於神經症的特質,而並非由夢的本質決定。

夢中人們理性下降,“及時行樂”的念頭上揚,不知收斂的慾望,擔心著精神的審查功能,所以必須在夢中隱身。於是,各種互相對立的思想紛紛在夢中亮相,包括阻礙性念頭,神智令人生厭的性懲罰威脅,都會在夢中粉墨登場。

作者(頁189)引用了《費加羅的葬禮》,不過我依然沒懂他想表達什麼,弗洛伊德似乎不是那種為了諷刺而諷刺的人。

歷史上,弗洛伊德的四個姐姐都死在了納粹集中營。她們是奧地利人。但作者似乎同時還是個德意志民族主義的支持者,至少不是反對者。這或許就是雜糅一團的民族自豪感吧。

《萌芽》中,不少內容描寫的是(作者左拉眼裡的)未來的革命。“我就不能給出那麼詳細的解釋了,主要是出於審查的顧慮。”by作者,看來當時的文字審查很嚴。

8。1。 生理的尿意常常會體現在夢中,但這並不是唯一原因,甚至可能只是主要原因之一,甚至可能只是次要原因。因為“擔心尿意”本身也可以作為夢的源頭和刺激夢產生的願望。

關於早起童年經歷在夢的形成中可能起到的作用,見第七章。

“夢是童年願望的達成。”,是必然?還是經常?

III。 夢的軀體刺激來源

合理嗎?合理。例子:消化器官、排尿器官、性器官的刺激狀態,會影響夢境內容。

人們不太質疑軀體刺激理論的正確性,更多是質疑它的充分性。

夢的內容如此豐富,僅僅用來自外部世界的神經刺激是無法解釋清楚的。

只要不能證明軀體刺激來源和夢中內容的關係,這樣的解決方案(把夢分為兩類:神經刺激、聯想)就不可能令人滿意。

為什麼不滿意?

因為有反對意見,比如:1)外部刺激來源的頻繁程度不夠充分;2)靠這類刺激來源對夢所做出的解釋也不充分。問題體現在:1)為什麼來自外部的刺激在夢中並不以自己的真實面目出現,而總是會讓人產生錯覺?(比如,尿,鬧鐘);2)對這種讓人產生錯覺的刺激,為什麼感知的心靈做出的反應如此變化無常、難以捉摸。

斯特倫佩爾的回答是,在睡眠過程中,新領域外部世界是個覺得,因而無法對客觀感官刺激做出正確的解釋,只能被迫根據來自四面八方的含糊刺激製造出幻覺來,i。e。,外界刺激→任意精神過程/感覺/感覺集合/情緒 在心靈中產生 且 被心靈感知到 → 從隸屬清醒生活的經驗群中 喚起一些感覺影象,即往日的感知印象。這些感知印象要麼是純粹的,要麼還附帶相應的精神價值。 新產生的精神過程回憶自己為中心,蒐集到或多或少的感覺影象,透過這些感覺影象,源於神經刺激的印象便會獲得自己的精神價值。 i。e。 感知刺激,喚醒材料,拼湊材料,創作故事(夢境),獲得價值。

正如同語言在清醒時一樣,夢境是睡眠時的精神對於精神刺激的表達。

馮特的觀點與上述一致。在夢中,回憶被強化為幻象。i。e。,夢並不是心理現象,並非由精神動機引發,而是生理刺激的結果,只不過表現的形式誠心出精神現象的特徵而已,這是因為受到刺激的軀體機構,找不到其他表達方式。

理論的問題/弱點:無法解釋刺激到詮釋的路徑,為什麼會以“這樣的”幻象形式表達。動機何在? 【首先排除隨機分佈。】

其他反對意見:前提不成立,心靈在睡眠過程中,無法辨認客體感官刺激的真實面目。

解釋:心靈在睡眠過程中仍然有能力正確解釋它所接收到的感官印象,並在正確解釋的基礎上做出應對。(被雨聲睡得更香,被噪音可能不會醒來,被叫名字大機率醒來。)i。e。,在睡眠狀態下,心靈並不是沒有能力對感官刺激做出解釋,只是沒有興趣罷了(1830年,布達赫)。

心靈就如同那個有趣的睡眠者,“你睡著了嗎?”“沒有。”“那借我十塊錢吧。”“我睡著了。” 【笑】

夢的軀體刺激理論缺乏充分性。夢不必是外部刺激強迫的結果。刺激未必產生夢境,其結果也可能是甦醒。i。e。,如果只有軀體刺激,而沒有做夢的動機,是不會做夢的。

舍爾納:夢的努力方向是,藉助擺脫了白日束縛的自由想象,以象徵的方式表現受刺激器官的本質和刺激本身的特點。此外,夢的工作是一種無用的、無目的的心靈活動,根據上一行的理論,心靈只是滿足與根據接收到的刺激而展開想象,看不到任何消除這種刺激的跡象。夢是對軀體刺激的象徵化迴應。

批判:軀體刺激一直存在,那麼夢境理應整夜裡不間斷地出現,而且會出現各種器官的刺激的夢才對。

目標:將軀體刺激致夢理論所依據的事實,納入到夢是願望的達成的理論範圍內,做出解釋。

1。 夢的工作必須將所有同時存在的刺激內容加工為一個整體。 如果做夢前一天遺留下了兩個/多個令人印象深刻的經歷,從這些經歷中產生的一些願望就會被融合在同一個夢裡。 同樣,具有精神價值的印象和前一天發生的無關緊要的經歷,也會在夢的材料中會師, 前提是,兩者間能夠產生相互聯絡的觀念。這樣一來,夢看起來,似乎就是對睡眠的心靈中同時顯得真實的

所有

材料的反應。 夢的材料中,彙集了殘餘的精神內容和回憶印跡(因為夢中記憶偏愛近期的一般性材料),它們都具有心理學意義上的現實性特徵,儘管這種現實性在當時,尚難確定。 這樣的話,如果睡眠過程中,軀體刺激,剛好可以和夢境融合,那麼夢境內容(表現形式)就會順勢體現出軀體刺激的影響,這時,軀體刺激就變成了觀念材料之一。這時,夢的來源,就既有精神方面,又有軀體方面。

1。1。 雖然在精神來源以外,又加進了軀體刺激材料,但夢的本質並不會因此改變,無論夢的表現形式如何受到現實刺激材料的影響,在本質上,夢永遠是願望的達成。

比如在夢裡大口喝水,或者找到廁所。軀體刺激本身似乎就能產生一個願望。

1。2。 夢的意圖是讓睡眠者繼續睡下去,並非喚醒做夢者。夢是睡眠的守護者,而非搗亂者。

1。3。 對外部刺激,心靈:1)禁得住刺激的強度,也清楚刺激的意義,可以毫不理會由這些刺激帶來的感覺【雨聲。】;2)心靈透過做夢的方式來否定這些刺激【我沒病;你才有病;我才不會罵人呢】;3)如果心靈不得不承認這些刺激,心靈可以把當前的感覺編織到一個自己所希望的夢境中去,與睡眠相安無事【夢到大口喝水】。將當前感覺編入夢境,目的就是剝奪這種感覺的現實性。 我已經夢到自己喝水了,說明喝過了,不用醒過來喝水了,耶!繼續睡!

1。4。 因此,我們必須把睡眠的願望看做任何夢的動機之一,每一個成功的夢都是睡眠願望的一次實現(人的自我意識會因睡眠願望調整自己,除了夢的審查工作,和後面將提到的“潤飾工作”外,睡眠願望對做夢也有重要貢獻)。

睡眠過程中,受到軀體刺激,產生的種種幻象【夢的可能性】會被審查,透過審查=夢境素材成融合進夢境,成為了夢的一部分。 換言之,如果外界刺激/內部軀體刺激強烈到引起心靈注意,(那麼)假如他們並不將人驚醒,而是讓人做夢,那麼,這些刺激就會成為夢境的基石,成為夢的核心材料,心靈會利用這些材料找到一個願望並在夢境中將它實現。 此時,心靈的角色頗像在兩種精神刺激來源之間居中調解。在很多夢中,軀體刺激因素支配者夢的內容【我就是要上廁所!吔!】。極端情況下,即便某種願望當時並不處於活躍狀態,但是為了形成一個夢,心靈也會將它喚醒過來【我突然,就是,想上廁所!】。不管怎樣,夢只能利用某種場景來展示一個願望的達成,夢的任務就是要找出與當下感覺相符的願望【感受到尿意→我要上廁所!】,並利用由當下刺激產生的感覺來實現這個願望【尿出來了,好爽(感到尿床)】)。

1。5。 如果當下的材料帶有痛苦、不愉快的特點,也並非不可以用來構成夢境,因為在精神生活中,有些願望達成會帶來某種不愉快的感覺。這並不矛盾:人存在兩種精神動機,其間還有一道審查關卡。

2。 人的精神生活中,存在著一些被壓抑的願望,它們屬於第一重精神系統。第二種精神系統則會抵制這些願望得到實現。

【是的,比如這會兒,我想睡覺,但是我又在打字和看書。。】

那麼被壓抑的願望依然是存在的,只不過一直“

(障礙)

壓制

”。那些能讓這類被壓制的願望衝破障礙並得到實現的精神活動同樣一直存在,隨時可以利用。(隨時可以做夢。)。

可是,如果這類被壓制的願望得到了實現,障礙被克服了,第二種【具有意識能力的】精神系統就會表露出不快的特徵。

總結:如果在睡眠過程中,由軀體刺激產生的感覺帶有不愉快的特徵,夢境活動就會利用這種情況,讓心靈中某個素來遭受到壓制的願望得到實現,不過,夢的內容或多或少還是會收到審查作用的約束。

3。 許多焦慮的夢因此產生,但另有一些則與願望達成理論有衝突,呈現出不同的機制。因為夢中焦慮也可以是精神性神經症屬性的,源於心理性慾的亢奮,與力比多遭到壓抑時產生的焦慮一致,因此,它就如同所有噩夢一樣,具有了神經症症狀的意義,這導致我們處於一個臨界位置——夢的願望達成傾向在這裡可能不成立;在另一些焦慮的夢中,這種焦慮的感覺是軀體刺激(比如肺病、心臟病患者偶然出現的呼吸障礙)導致的,這種親逛下,這種焦慮的感覺會被用來構造夢境,幫助某些被強行壓制下去的願望得到實現,如果這種感覺被納入精神動機中,這樣的夢同樣可以使焦慮得到疏導。

就是說,如果是精神訴求的衝突,那可能因為第二因佔上風,而產生願望被壓制,的結果;如果是軀體內部刺激的感受,則夢境傾向於完成願望【因為這是身體不舒服,“可不是我故意要做這個夢!”——其實深層願望依舊是想做這個夢(來達成這個願望)的。】。

兩類焦慮夢只是在表面上有所不同,要將它們統一起來並不難。

3。1。 這些焦慮的夢有兩種精神構造物:情緒傾向、觀念內容,二者內在關係密切,其中一個進入活躍狀態時,另一個也會在夢中被喚起,時而是軀體刺激產生的焦慮喚醒了被壓制觀念內容,時而是從壓制之下解放出來、伴隨性亢奮狀態出現的觀念內容疏導了焦慮。

在第一種情況下,軀體刺激導致的情緒被解釋為精神新個;第二種情況下,一切都是精神性因素,只不過,一直遭到壓制的觀念內容很容易被解釋為與焦慮相一致的軀體刺激因素。 妨礙我們理解的困難:這些分析,涉及焦慮的形成和抑制問題。

“我已經被審判過了,讓我繼續睡吧。”, 或者, “我沒錯!”——“不,你錯了”審查機制如此說道,“現在,做著這樣的夢,繼續睡吧。”

只要夢中的前後情節有需要,被剋制到動彈不得的感覺就可以出現,儘管前一瞬的夢境裡還在健步如飛,而身體全程的運動能力在睡眠過程中沒有什麼特殊變化。

【註明】:根據更現代的睡眠理論,我們的身體在REM之類的時期,似乎是肌肉鬆弛的,通俗點說,我們的整體運動能力,以肌肉運動能力作為體現的尺度,的話,在睡眠過程中是變化的。更簡單點說,我們的運動能力,在睡眠過程中,可以被認為是變化的。如果大腦的某些意識區域趨於清醒,而肉體肌肉依然睡眠的話,就會出現類似鬼壓床的感覺。

IV。 典型的夢

每個人的夢大多各不相同,私人,除非本人告知潛意識想法,否則難以解讀。

但是也有幾乎每個人都會做的,一些夢境,做夢的方式也都一樣,因此,可以推測:這些夢對每個人的意義應該也是相同的。 【或者至少在範圍內高度相似?】 此外,這些夢可能在所有人那裡,都有相同的來源,如果真是這樣,他們也許尤其適合用來揭開夢的來源之謎。 然而作者的釋夢技巧在這類夢的解析上,無法得到充分的檢驗,原因是做夢者無法提供充分的聯想,不足以完成對夢的解釋。 詳見下文。

A。 尷尬的裸體夢。

裸體+尷尬,才算,否則不算。要點:基於本性中的羞恥感,人們會感到非常難看,通常都想用逃開的辦法來掩蓋自己的落體狀態,然而卻辦不到。

未必需要全裸,可以是違反服裝制度,比如其他人都穿白襯衫黑褲子,自己穿了沙灘褲。往往,周圍的人並不會責備,而是會無動於衷,是冷漠漠然。

做夢者的尷尬和旁觀者的冷漠構成了一對矛盾,而且這種矛盾在夢中經常出現。

夢就像安徒生筆下的騙子,做夢的人是皇帝,夢的道德傾向則在暗示:夢的隱意中含有不被允許的、被抑制的願望。

第一因素的願望:像小孩子一樣,暴露自己的裸體,好爽!不用羞愧,而且,其他人也沒有shame 我,好爽!

第二因素的抑制:shame on you。你自己都不覺得羞恥嗎?(帕奇的口吻

這是意志之間的衝突的體現:按照潛意識的意圖,這種暴露應該繼續,但按照審查作用的要求,它卻應該終止。

這些人性中最深刻而永恆的一面,也就是人的精神生活中那些植根於童年時代,幾乎已成史前遺蹟的衝動。作家們常常希望在這一點上喚醒讀者的共鳴,如同奧德賽的狼狽不堪,或者是荷馬的奧德修斯。

在精神分析 的實踐中,必須學習從時間相近的事件裡找到邏輯關係。看似沒有關聯的兩件事,如果在時間上依次發生,就必須視為整體加以破譯。如同將字母a和字母b並列寫在一起,那麼發音就是一個音節:ab。前後相連的夢,他們之間的關係也是類似的。在一個系列夢中的一個夢(或者說一段夢),既然鑲嵌在其他夢中間,必然會與它們共享一種上下文關係。

B。 親人去世的夢

分為兩類:1)做夢者並不感到悲傷,醒來後,會驚訝於自己竟然表現得無動於衷;2)做夢者會因親人的去世而陷入深深的悲痛之中,甚至睡眠之中都會淚流滿面。

第一組夢,放到一邊,他們並不具有典型性。認真分析可以發現,相對於夢中表現出來的場面,他們其實另有所指,意在將某個其他的願望隱藏起來。 並沒有悲哀的動機,因此也就感覺不到悲哀。夢中包含的這種感受(指真正的動機)並不屬於夢的顯意,而是屬於隱意,因此,夢中的情緒就不需要偽裝,夢的內容(顯意)也就不會受到影響了。

第二組,從夢的內容來看,他們所表達的願望就是讓那位親人死去。這個結論讓讀者在感情上不愉快以至於抵制。

回顧:夢中得到實現的願望,並不一定就是當前的願望,它們也可能是往日的願望,是被棄置、遮蔽、壓抑的願望,只是因為這些願望在夢中重現了,我們才不得不承認它們在某種程度上仍然是存在的。這些願望並不像我們理解的那樣“人死如燈滅”,而是像奧德賽中的那些幽靈,只要喝了血就會重新復甦為某個鮮活的生命。

推論:做夢者曾經(在童年的某個時候)希望他(現在夢到)的某個親人死去。

分析:幼年,兒童期,完全是本我,極端利己主義;成長,利他衝動和道德感,甦醒,“繼發”的自我,掩蓋、抑制了“原初”的自我。

如果道德品行未能發展出來,我們會認為這是“退化”,說明缺乏教養。(當然,人最終會被動適應社會,在外在表現上主動或被動地使用道德的姿態)

如果原初的性格已被後來的德行休養覆蓋,他至少可以在癔症中部分地得到釋放,

因此,這種所謂的癔症性格和一個調皮鬼性格就會表現出驚人的一致性

。也就是說,夢到自己依舊可以惡作劇啊,透過夢裡讓人死去,滿足自己當初想讓自己討厭的人死去,的願望啊,之類的。

相反,

強迫性神經症則表現出一種超道德傾向,它成了一種強化的負擔,用來壓制要重新復甦的原始性格

。(頁226)

許多人今天與自己的親人,很親密,若有親人去世,他會悲痛欲絕。但是,他的潛意識中卻藏匿著小時候對親人的,邪惡願望,可在夢中得到實現。

作者的吐槽:觀察一下3歲之前或略大一點兒的小孩如何對待更小的孩子,你會覺得非常有趣。有一個小孩,一直是獨子,現在有人告訴他說:鸛鳥又給他們家帶來了一個孩子。這個小孩大梁了一會兒信賴的小傢伙,然後堅決的說道:“還是讓鸛鳥再把它帶回去吧。”

【孩子真可愛。】

作者對反駁的反駁:孩子的心性怎能壞到如此地步?然而,孩子對死亡的理解和成年人大不相同,小孩子並不理解腐爛的屍體,冰冷的墓地、無邊的虛無中所蘊含的恐怖。小孩對死亡的恐懼毫無概念,因此,他會用這個令人生厭的詞來威脅另一個小孩:“你再這樣,就死吧!”或者用這種說法表達愛意:“媽媽,我多麼愛你啊,你死了後,我會把你做成標本,這樣我就能永遠都看到你了!” 還有一點:小孩沒見過死亡之前的痛苦景象,對他來說,死亡大致就相當於“離開”,不再打擾活著的人。他根本無從辨別,這種離別是以什麼方式出現的,是遠行、解僱、關係疏遠,還是由於死亡的緣故。對於孩子來說,保姆的離開和親人的死亡沒什麼兩樣。孩子們最初會顯得忘記了親人,但是到後來,他們會開始懷念死去的親人。

因此,如果小孩出於某些動機,希望另一個孩子離開,那就沒什麼能阻止他用“希望他去死”的方式來表現自己的願望。而且,對於這類夢,人的心理反應證明了:儘管內容上有所不同,但小孩與成年人的同類願望,歸根結底是一回事。

對同一種刺激,人的精神機構可以有不同的反應方式,就像同一部作品可用不同的語言翻譯一樣。

【語言作為工具的侷限性的體現。因此,不同語言所造成的效果,在本質上區別並不大。】

精神癔症:一開始,第二種精神動因被第一種動因克服,潛意識中的願望變得強烈,強烈到足以表現在意識和行動之中;後來,初步安靜,第二種精神動因即審查功能重新佔據統治地位(自我/超我功能恢復),這時,第一動因在夢境中出現,在夢中滿足願望;正常狀態被進一步鞏固後,第二種精神動因過度增強,使得過度批判出現,超我出於壓制地位,進行一種強迫式的自責。

衝動雖然被壓制在內心世界,但他們始終存在著。

我們從小就過高地估計了自己的智慧與力量。

企圖調和神的萬能和人的責任心,都是註定失敗的。

歌德:哈姆雷特就是一類人的典型,他們的心智活動過於旺盛綿密,因而缺乏果斷的行動力(“因心思過密而面露病容”)

任何一個神經症的症狀,甚至任何一個夢,都要能經得起過度闡釋,有時甚至還要求過度闡釋,目的就在於全面徹底地理解它。

同樣,任何一部真正的文學作品,不會僅僅產生於作家的一個動機,不會只是某個心理衝動的結果,對它的解釋應該也不止於一種 (作家創作時其內心的深層衝動應該也是複雜的多層次的。)。

這類夢境【親人死亡】,因素有二,其一,我們“做夢都不會想到”我們居然依然保留著,這麼久遠的夢想,因此繞過了審查機制;其二,偽裝成了對親人的擔憂,憂思,裝扮後,夢境上演。

這類夢與焦慮夢的關係:這類夢找到了避開審查關卡的途徑,因而不用偽裝自己,導致的後果則是,人在夢中會有痛苦的感受。

審查作用履行職責,迫使夢偽裝自己,其用意就是為了避免形成這些焦慮或者其他各種不愉快的情緒(夢境)。

夢只表現利己主義的衝動。

C。 考試的夢。

每當因擔負責任而倍感壓力時,我們就會做這類畢業考試或學位考試的夢。

夢中所出現的焦慮情緒,其實是白日印象的殘餘。

作者的理論認為:這是夢境在安慰自己,“沒什麼好擔心的,會透過的。”願望是:透過。所以夢境滿足了透過的願望。 願望也可能是:自我批評。

斯泰克爾對“畢業考試的夢”的解釋:這類夢通常與性體驗,性成熟有關。作者表示有道理。

【個人經驗觀點。

如果是不及格的夢呢?

這似乎頁是一種焦慮的體現,一種自我批判的願望被在夢境中滿足了:看吧,夢者(我)已經遭到批評了,所以事情就這樣吧,已經是最差的至少是最差之一了,沒什麼下降的空間或者餘地了。可以觸底反彈了。】

D。其他典型的夢。

飛翔,墜落。

作者認為,依然是童年的記憶,比如飛高高,或者高處跳躍。“蹦跳嬉戲”,但是嬉戲的快感已經轉化為焦慮了,因為結果常常是爭吵、哭鬧,大人的制止。

作者認為,飛翔和跌落的感覺,也是由夢中回憶再現出來的,它們是夢的內容而非來源。

作者不能徹底解析這一類典型的夢。但他堅持自己的看法:這類夢中的面板處決和運動感覺,只有在某種心理動機需要用到它們的情況下才會被喚醒。若心理動機並無這種需求,它們就會被忽略。i。e。,願望先行。

這一類夢與童年時期的經歷一定有關係。

暫時無解。

本章註釋:

夢遠遠未能完成清除白天無價值的印象、為我們的記憶減負,的任務。

23天/28天生物週期。這個理論的準確性有待商榷。就作者個人經驗的觀點,不符合週期的夢遠多於符合。作者發現,唯一恆定的:夢中的內容與做夢當天的某個印象有關。

夢的工作有一種傾向,就是把同時存在的一些有趣的內容,融合到一個夢境當中。

本章內容涉及到“移情”,詳見第七章。

夢境材料的研究實驗:給受試者觀看幻燈片,跟蹤他們的夢境,發現夢的構成材料,出現了受試者在圖片中未刻意關注的一些細節。這種實驗很細緻。 類似的實驗似乎在《親密關係》中被引用材料來著。

童年遭受的性侵,印象渴望復現於夢中。厭惡冒犯者的願望。

然而作者在上面引用的《萌芽》裡的情節,其實是《土地》裡的。

從想象力的角度,藝術家和癔症患者確實有相似之處。癔症病人的症狀恰恰附著在這些想象之中,而並不表現在對真實事件的回憶上(無論這些真事本身重要與否)。

睡眠者的行動是有意義的,人在入睡後並非徹底遲鈍,相反,他的行動是可以符合邏輯、受意志支配的。

“父親死了,這我知道,但我想不明白的是,他為什麼不回家吃晚飯呢?”孩子對於死亡的理解。

孩子對於懲罰的標準是建立在感情下的嚴刑峻法,罪過統一量刑:死。

12。 人的潛意識中保留著童年時代的亂倫傾向。有人試圖證明這種傾向只具有“象徵性”的意義。

【這倒是有趣。因為很多地方其實確實可以看到這種傾向,以習俗,或者文化習慣的方式,作為現象表現出來。比如說sugardaddy/mummy都快成常見現象了,當然,這種例子,或許滿足了不同角度的這種傾向(即父女/母子雙向。)雖然我個人肯定是唯恐避之不及。】

13。 夢中事物具有巨大、豐富、過度、誇張的外部特徵,這可能也是兒童心理的表現,他們有著“成長”的願望。這慾望一直殘存到了成年。神經症患者的表現也總是很誇張和無度。【巨乘佛教,堂堂連載!吔!】

14。 夢中的那些潛意識衝動中,經常會有一些利己主義的內容,這些內容在清醒生活中都是被克服了的——之前那句話只有基於這一事實才是正確的。 瓊斯教授的學術報告。

15。 “透過精神分析可以斷定,最初的性衝動經常產生與童年時期的蹦跳和扭打中(比如盪鞦韆的摩擦)。”

第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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