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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與商業三責險的區別

作者:由 萬育緒律師 發表于 詩詞時間:2020-04-12

一、賠償原則不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採取的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

將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二、保障範圍不同:保險公司不同程度地規定第三者責任險較多的責任免除事項和免賠率;第三者責任險是以盈利為目的,屬於商業保險業務;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風險,且不設免賠率和免賠額,交強險則不以盈利為目的,無論盈虧,均不參與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實際上起了一個代辦的角色。

三、具有強制性:根據《條例》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四、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

此外,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所繳納的保費和保障的限額也大相徑庭。如對於6座以下私家車,交強險一年的基礎保費是950元,保障限額最高為12。2萬元;而第三者責任險共分為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及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元6個檔次,所需要的保費也由低到高差別很大。

一句話道明三者險與車損險的根本區別就是:三者險賠他人,車損險賠自己!

五、交強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

六、第三者責任險在交強險賠償後予以補充賠償。

七、第三者責任險並不區分責任限額

一般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合同都約定有事故責任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比例,簡稱

免賠率

不計免賠率

特別約定,指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對應投保的主險條款規定的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

免賠金額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

。保險公司是否賠付營運損失和養路費損失,參照保險合同約定。保險人若不賠付的,應由事故責任人承擔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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