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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撤稿與同行評議

作者:由 談科論普 發表于 詩詞時間:2018-09-10

2018年8月31日晚,河北科技大學官網刊發了《學校公佈韓春雨團隊撤稿論文的調查和處理結果》。該結果認為:被撤稿的論文已不再具備重新發表的基礎,但是“未發現韓春雨團隊有主觀造假情況”。

調查結論甫經發布,便引起了眾多評論與熱議,這也讓筆者想起了曾經於2017年1月在《光明日報》發表的一篇評論,雖然並未涉及韓春雨的事件,但是仍然討論了其中的同行評議與主動撤稿問題。

藉此調查結果公佈之際,重發這篇小文。

是為記。

不久前,哈佛大學著名科學家梅爾頓主動撤回了2013年發表在著名科技學術期刊《細胞》上的一篇文章——隨著研究的展開,他發現自己原有的結論可能是錯的。這一舉動在國內科技界引發了一場討論。

其實,這並不是第一樁主動撤稿事件,也不是外國科學家獨有。遠的不說,2012年國際學術期刊《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發表宣告稱:應作者要求和主編同意,撤銷了一篇來自中國學者的論文。來自中國的學者發現自己線上發表在《柳葉刀》雜誌上的一篇文章有計算上的失誤,主動聯絡期刊要求撤稿。

這不免讓普通公眾有些疑惑:這些科研結果發表在知名的學術期刊上,經過了嚴格的同行評議,也會是錯的嗎?

答案是肯定的——並非經過同行評議、在科技期刊上發表,就說明結論是對的——科學總是在否定和修正中不斷前行。

同行評議的最早記錄出現於1665年,那時英國皇家學會要求《哲學會刊》上的文章在出版之前都要由其會員進行評審。直到20世紀中期,同行評議才取代了編輯對論文進行評審的模式,併成為主流科學和醫學期刊最常見的審稿形式。

同行評議是科研論文發表之前的一個重要階段,是由本領域的其他專家、學者對學術著作進行評估,以維持或提升其著作質量的過程。同行評議的目的是確保以科研價值對結果進行評判,而不僅僅是根據作者的名聲或者其所屬機構來進行評判。

但這一制度設計也存在不少漏洞,這裡我們僅談一點:評議專家對論文的評價,並非是親自重複實驗,而是憑藉自己的科研經驗和論文的邏輯關係來判斷論文的真實性和科學性——這實際上也是一種背書——畢竟,人的認識都是有侷限的,在現有知識體系下認為的“正確”,很可能隨著科學的發展被推翻。

那麼,是否主動撤稿就說明科學家“失敗”了呢?答案恰恰相反,這種自我否定和修正才是科學的態度。

科學是在不斷深化發展的,每一篇論文、每一個結論,都不是絕對真理,而是我們通往真理的一個節點。在這個節點上,或許我們選對了方向,也可能有所偏差、甚至走向歧途——從這個意義上說,自我否定與修正才是科學發展的常態。

而科學研究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有的時候,與其說科學是知識的積累,倒不如說是識別和處理不確定性的技能。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來說,科學研究在走向真理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偏差,對這些偏差的糾正有時候也會相對滯後。對於偏差的糾正,無論是來自科學發現者本身還是其他科學家,都是一種正常現象——其中無關人事臧否,只取決於科學事實本身。

研究者經過認真研究,確認已經發表了的研究成果存在瑕疵或偏差,提出主動撤稿,正是科研人員科學素養的體現,這也是科研倫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科研從來不以成敗論英雄,特別是對於原創性研究,失敗有時更有價值——認識到問題所在、不斷修正結論,是揭示自然法則的正途。

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真正損害科學發展的,是明知有誤還固執己見。

標簽: 撤稿  評議  論文  科學  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