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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城市社群黨建工作的幾點思考

作者:由 光和日紀 發表于 詩詞時間:2021-10-13

當前,隨著城鎮化的加快推進,城市社群人員構成日益複雜,“兩新”組織不斷湧現,出現不同地區、行業、階層的人聚居一處的新情況,這對城市黨建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戰和新困難。

關於城市社群黨建工作的幾點思考

一、城市社群黨建存在的問題

透過深入鎮街、社群開展座談訪談、實地調查、徵求意見、聽取群眾建議等方式,分析研判、歸納總結當前城市基層黨建主要存在以下五類問題:

一是城市社群治理體系與城市發展程序不相適應。

一些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政治功能弱化,如某社群管轄17個小區,800餘人,但目前黨支部僅有黨員6名;有的服務群眾意識和能力不強,服務手段跟不上;城區鎮(街道)管理模式還停留在單向管理的治理模式,對鼓勵社會組織、人民群眾等參與社會治理的方式方法探索不夠。

二是鎮(街)黨(工)委統籌協調功能發揮不夠。

街道在聯結轄區內各領域黨組織的“軸心”作用和統領作用發揮不明顯,對區域內商圈、市場、小區、物業、轄區單位聯建共建水平不高;街道社群黨組織掌握的各種資源還不多,但承擔的事務卻不少;社群去行政化的進展緩慢,黨組織的統籌協調和戰鬥堡壘作用發揮不夠。

三是基層黨組織覆蓋不健全。

“兩新”組織的黨組織覆蓋和黨的工作覆蓋率處於較低水平,仍未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部分非公企業聯合黨組織仍存在“有組織無黨員”、未按要求開展組織活動的情況。

四是黨務工作者整體力量不足。

黨建工作任務越來越具體、越來越重要,但是各鎮街都沒有專門抓黨建的機構;街道、社群黨務工作者隊伍人員缺乏,“無人辦事”問題比較突出;街道社群幹部對黨建工作不熟悉,有時也沒有足夠時間和精力抓黨建;部分社群黨組織書記抓黨務工作的經驗不足、方法不多;部分“兩新”組織黨務工作人員流動頻繁,隊伍不穩。

五是基礎設施建設比較滯後

。目前,雖然社群組織活動場所面積達標,但是活動場所功能不夠齊全,規範化建設水平仍然不高,社群黨群活動中心設施還不夠完善,亮點缺乏。

二、思考與對策

(一)全面加強社群基層黨組織建設。

一是強化黨對社群工作的領導。要加強社群黨組織對社群內各類組織、機構、團體的全面領導;要建立社群黨組織對社群內的工作、會議、活動、人財物等全過程領導的體制機制。二是做實網格黨建。根據地域、居民、駐區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等情況,調整最佳化網格設定;加大在居民委員會成員、居民小組長、社群網格員、小區物業和業委會中發展黨員工作力度;在符合條件的社群網格、小區物業、業委會中成立黨支部。三是加強社群基層黨組織建設。要多渠道選優配強社群黨組織書記,建立社群後備幹部儲備培養機制;要健全完善社群幹部激勵保障機制,進一步打通社群幹部晉升通道,激發幹部活力。

(二)建設覆蓋廣泛、集約高效的社群黨群服務中心。一是

要建設保障好社群黨群活動中心。將社群黨群活動中心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社群發展相關規劃;可考慮借鑑新加坡建設民眾俱樂部的做法,將鎮(街)黨建工作站、鎮街黨群活動中心建設納入政府投資專案或為民辦實事專案。

二是

把服務視窗下移到社群。重點依託社群綜合服務設施建好社群黨群服務中心,推行“一站式”服務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加強規範化建設,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完善工作保障和執行機制,真正把各類黨群服務中心建設成為黨領導城市治理的堅強陣地和服務黨員群眾的溫馨家園。

(三)提升社群基層治理科學化水平。一是

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社群居民自治機制。推廣社群黨員或黨員代表議事制度,不斷完善居民會議、議事協商、民主聽證等制度;要不斷提升社群“兩委”幹部交叉任職比例。

二是

推動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參與基層治理。堅持黨建帶群建,促進黨組織和群團組織資源共用、功能銜接;健全社會組織參與治理機制,培育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會組織和群眾活動團隊。

三是

要推行社群志願者註冊制度。可透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立專案資金等途徑,健全社群志願服務網路。

(四)夯實社群治理基礎保障。一是

建立社群工作事項准入機制。區委、區政府可探索成立社群工作事項准入稽核領導小組,依法確定社群工作事項,對上級部門擬將組織機構、工作任務、建立評比、考核檢查等工作職責轉嫁給社群的,必須經領導小組嚴格稽核把關。

二是

健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落實社群運轉經費、黨建工作經費、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服務設施和社群資訊化建設經費,提升社群場所陣地服務承載能力。

三是

建設專業化社群工作者隊伍。健全社群工作者職業體系,設立崗位等級序列;要注重吸引政治覺悟高、熱愛社群事業、熱心服務群眾、具有一定專業素養的人才到社群工作;要加大從優秀社群工作者中招錄(聘)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力度,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加大表彰獎勵力度,增強職業榮譽感。

關於城市社群黨建工作的幾點思考

標簽: 社群  黨組織  黨建  黨群  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