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注樁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要點
沉渣厚度要控制在多少範圍內
1、複查樁孔定位及標高。基樁軸線的控制點和水準基點應設在不受施工影響的地方,複核後妥善保護,施工中經常複測。
2、複查鑽桿的垂直度,控制垂直偏差0。2%以內,鑽頭對孔位應正確,鑽頭中心與護筒中心偏差宜控制在15㎜以內。
3、監督承包單位做好清泥換漿工作,以減少孔底沉澱物。
4、對泥漿試驗和調製進行質量控制。鑽孔過程中檢查所用泥漿能否及時調整適應穿過各種地層的需要。一般要求泥漿粘度10~25s,含砂率﹤6%,密度1。15~1。2kg/m3,膠體率﹥95%……
5、進行終孔驗收,終孔的確定主要參照三個因素,即設計深度、鑽速及浮渣取樣,原則上應由地勘單位派出有經驗的技術人員進行鑑定,監理工程師應檢查孔深、孔徑、沉渣厚度(摩擦樁沉渣厚度≤150㎜;端承樁沉渣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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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澆灌砼前,應檢查孔底500㎜以內的泥漿比重應小於1。25,含砂率≤8%,粘度≤28s。
7、監督承包單位在1。5~3h內(最多不超過4h)完成砼澆築的準備工作,就緒後監理工程師下達澆築通知。
8、成孔後不能立即灌注砼的樁孔,應檢查是否滿水,以防塌孔。灌注前應進行第二次清孔,清孔後,再檢查沉渣厚度,符合規範要求後允許澆灌砼。
9、檢查鋼筋籠的製作質量,對鋼筋籠進行隱蔽驗收。檢查保障保護層的措施,注意起吊鋼筋籠的情況,防備嚴重變形。
10、砼導管應拆裝靈活,澆築過程中應保持導管始終在孔洞中心,並隨時測量澆築深度,確定埋置深度(一般控制在3~6m最小不得小於2m),防止導管提拔過快、過多,造成斷樁。
11、下導管後,澆灌砼前,要求再次清孔,並計算澆灌砼量,要保證澆倒首灌砼後導管埋入砼面下0。8 m以上。
12、控制最後一次灌注量,樁頂不得低於設計標高500mm,應考慮鑿除的泛漿高度必須保證暴露的樁頂砼達到強度設計值。
13、核算砼澆築量(澆灌量必須大於按孔徑計算的體積,充盈係數一般土質為1)。
14、鑽孔灌注樁施工受人為因素影響很大,要隨時檢查現場人員特別是質檢人員的在崗情況及有無作鑽進記錄,監理人員要及時做好工序的檢測驗收工作。
15、督促施工單位按要求留置砼試塊。每澆注50M3必須有1組試件,小於50M3樁,每根樁必須有一組試件,並根據需要留置同條件養護試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