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車堵小區大門,今後將嚴懲!
只要是對物業管理的訴求
得不到滿足,
一些業主就用車輛
把小區大門一堵來“討說法”。
近年來,
這種物業維權秀在各地不斷上演。
圖一:業主車堵小區大門
圖二:業主車堵小區大門
圖三:業主車堵小區大門
由於堵門或是堵路的行為沒有上升到治安案件的層面,也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以往,執法部門對當事人只是口頭警告。但是,武漢市交管部門表示,從今年4月份起,造成交通堵塞的車輛將一律扣留,情節嚴重的,將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作出處罰。據瞭解,今年交管部門已扣留造堵車輛18輛,6名任性司機因堵路、堵小區通道等行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任性司機
任性司機
車
3月26日,車主小賀因30元物業停車費,與小區物業人員發生衝突,一時衝動將車輛堵在小區3號門口,直接離開而後又去別處辦事,直至28日早上才將車挪開,將小區門堵了30多小時,造成小區內的車輛進出嚴重受阻,擾亂了小區的正常秩序。
28日晚上10時,小賀被武昌警方請到派出所,並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依法拘留5日、罰款500元。
車
堵小區大門被拘留
3月30日10時左右,司機李某駕駛小型轎車沿礄口古樂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湖北警官學院旁路段,與對向由張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會車時,發生刮擦。
事故發生後,兩人不服從礄口交通大隊指揮室民警的電話引導,將車停在道路中間進行爭論,造成通行車輛滯留。
大隊民警隨後趕到現場,暫扣了當事雙方的事故車輛、行車證,扣押了雙方駕駛員的駕駛證。事故處理完畢,雙方駕駛員還因未及時撤離事故現場,造成交通堵塞,被處以200元罰款。
根據《治安處罰條例》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交管部門表示,我市道路交通壓力日漸加大,將加大對各類影響交通暢通違法行為的管理、查處力度,尤其對造成交通嚴重擁堵的行為,將依法嚴處。
堵小區大門被拘留
業主堵門雖然是為了維權,但以破壞公共秩序,妨礙公共交通的手段來維權,即使是合法正當的權益,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援和許可。
小編在此溫馨提示各位業主,如果有訴求,可以向物業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透過業主委員會調解,但是採用堵門堵路的方式,既損人又不利己。
輕微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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