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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類與物件

作者:由 David任耀坤 發表于 攝影時間:2022-02-13

首先需要理解的是java是面向物件程式設計的組合語言。那麼什麼是“面向物件程式設計”呢?意思就是,

把構成問題的事物分解成各個物件。建立物件不是為了完成步驟,而是為了解決問題所建立的,包含步驟中的狀態和行為。

而整個程式則是體現各個物件之間的相互關係。

1。類的結構(類怎麼定義,怎麼寫)

public class(固定格式)+ Student(類名){

}

類一共有三個不同定義方式,分別是

public

,公共的,表示這個屬性哪裡都能用,非常方便,但是安全性不高;

private

,私有的,必須寫呼叫方法才可以呼叫;

protected

,受保護的,在不同包的同類下可以使用。

每一個類都有自己的

屬性

方法。

打個很簡單的比方:譬如我們定義一個類,類名是學生,那麼這個類我們就可以寫他的屬性和方法。比如我需要學生的姓名,學號,那我就定義兩個屬性分別為姓名,學號:

public class Student{

private(型別)+String(資料型別)+name(屬性名);

private(型別)+int(資料型別)+number(屬性名);

屬性定義完後我們就可以開始定義方法,比如我學生的名字和學號都是需要輸入的私有的資訊,那麼我就要定義一個方法,讓輸入的姓名學號賦值給屬性。例如:

public void(無返回值)+ setName(方法名)+(String (資料型別) n(定義臨時變數)){

方法體:name=n;

}

public void study(){

System。out。println(“這個同學正在學習”);

}

2。構造物件,呼叫方法

建立好類定義完屬性和方法後就可以呼叫這個類了,我們可以在這個包下新建一個class,在主程式下使用這個類: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Student stu=new Student() (在主程式下新建物件使用類)

stu。study();//呼叫類的方法;

}

需要注意的是:

定義在迴圈體或方法體內的成為區域性變數,在方法和迴圈外不可以使用。

3。類的繼承

新建一個類可以是另一個類的子類,而被繼承的的類稱為父類。子類的特性是包含父類的所有屬性和方法(不包括構造方法)。寫法:

public class University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這樣就實現了讓UniversityStudent繼承了我們之前寫的Student的類,所以study方法也可以用: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 args){

Universitystudent uns=new UniversityStudent();

uns。study();

}

雖然我們在Universitystudent類下沒有寫屬性和方法,但是我們繼承了學生類,所以就可以直接使用了,是不是很方便!

4。介面的繼承

java裡還有一種類被稱之為介面,

public interface StudentInformation{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number=201811020220;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name=“David_Ren”

}

介面的類前不可以class,使用的是interface。介面的方法和屬性也會有所不同,介面的屬性叫做靜態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一旦定義了屬性的值就不可以更改;方法是public abstract(抽象屬性)。

使用介面:

public class Universitystudent elements StudentInformation{

}

這樣就實現了介面的呼叫,值得一提的是,一個類只能繼承一個父類,就好比一個孩子的父親只能是一個人,但介面可以使用很多個。

標簽: public  屬性  方法  定義  C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