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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文章 |“蜂窩”是什麼樣的?從“水龍頭案”看運用內部證據解釋權利要求

作者:由 贏在IP-楊宇宙 發表于 攝影時間:2020-07-28

關於權利要求解釋中的

內部證據優先原則

,上週我們介紹了“方向盤鎖”案。該案中,由於“貫穿”不是一個專業技術術語,涉案專利說明書也沒有對其含義作出特別界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再審中引入了外部證據《現代漢語詞典》,根據詞典中“貫穿”的通常含義對其進行解釋。

這次我們再向各位介紹一個運用內部證據解釋權利要求的案例——黃振波與泉州市久容衛浴發展有限公司、南安市侖蒼久容水暖配件經銷店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再審案號為(2018)最高法民申5730號,下文稱“水龍頭案”)。

“水龍頭案”的涉案專利是201610220349。5號“改進型分體水龍頭”發明專利。爭議焦點之一是:被控侵權產品是否具有“防凍保護層”的技術特徵。

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記載了:

1。改進型分體水龍頭,其特徵在於:

包括金屬龍頭本體及設於金屬龍頭本體內的塑膠內閥芯管,所述金屬龍頭本體具有中空內腔……所述塑膠內閥芯管與金屬龍頭本體之間填充滿可預防塑膠內閥芯管熱脹冷縮產生凍裂的且可使金屬龍頭本體保持乾燥狀態的防凍保護層……所述防凍保護層為多個金屬顆粒聚集而成的蜂窩金屬防凍保護層……。

專業文章 |“蜂窩”是什麼樣的?從“水龍頭案”看運用內部證據解釋權利要求

涉案專利附圖1

專業文章 |“蜂窩”是什麼樣的?從“水龍頭案”看運用內部證據解釋權利要求

涉案專利附圖3

被告泉州市久容衛浴發展有限公司、南安市侖蒼久容水暖配件經銷店稱:被控侵權產品不具有“防凍保護層”技術特徵,原告也也未向法庭出具鑑定或者證明被控產品具有“防凍保護層”中“防凍”功能效果,因此未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範圍。

一審法院認為:“本案中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徵“塑膠內閥芯管與金屬龍頭本體之間的空隙內填充滿多個鐵砂顆粒”覆蓋了權利要求中“多個金屬顆粒聚集而成的蜂窩金屬”的結構,該結構是對“防凍保護層”結構的限制,根據權利要求及說明書的描述,該結構能夠對應實現“可預防塑膠內閥芯管熱脹冷縮產生凍裂的且可使金屬龍頭本體保持乾燥狀態”的功能,在兩被告沒有提出相反證據予以推翻的情況下,應當認定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徵與專利權利要求限定的“防凍保護層”相應技術特徵為相同技術特徵。”

久容衛浴和侖蒼久容水暖上訴稱,涉案專利關於“防凍保護層”在權利要求中限定為“所述防凍保護層為多個金屬顆粒聚集而成的蜂窩金屬防凍保護層”,根據涉案專利說明書附圖1、圖3可知,該蜂窩金屬防凍保護層的實施方式為蜂窩結構的金屬顆粒組成,在涉案專利《第三次意見陳述書》中披露結構亦為六邊形組合的蜂窩形態,而被控侵權產品填充的為大小不均勻的鐵砂,即使涉案專利披露具體實施方式為“多個金屬顆粒聚集而成”,該金屬顆粒亦應該為增加表面的蜂窩形狀,大小不均勻、形狀不一的顆粒並未無可能形成完整的蜂窩結構起到吸水、防凍的功能。二審法院對此觀點未予採納,維持了一審法院的侵權判定。

久容衛浴、侖蒼久容水暖申請再審稱,被訴侵權技術方案在塑膠內閥芯管與金屬龍頭本體之間填充的鐵砂顆粒沒有填充滿,亦未形成蜂窩狀,沒有防裂的技術效果,未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的保護範圍。

黃振波(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提交意見稱,被訴侵權技術方案中的鐵砂顆粒也填滿了塑膠內閥芯管與金屬龍頭本體之間的空腔,顆粒之間的空隙亦構成了蜂窩狀,具有與涉案專利同樣的技術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查明,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在就涉案專利做出的第35783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中認為,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該金屬防凍保護層是由多個金屬顆粒將所述塑膠內閥芯管與金屬龍頭本體之間的空腔填充滿並聚集形成的層,並且該金屬層是蜂窩結構,即金屬顆粒間仍具有一定的間隙。”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對於權利要求的解釋,不僅要考慮其字面含義,還要結合說明書的記載,尤其關於技術效果的描述,從而準確界定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同時,審查檔案中的相關認定也可以用來理解權利要求的內容。

本案中,根據權利要求1記載,“塑膠內閥芯管與金屬龍頭本體之間填充滿…防凍保護層,…防凍保護層為多個金屬顆粒聚集而成的蜂窩金屬防凍保護層”。

結合說明書的描述和前述審查檔案的認定,

關於“填充滿”,指的是將“防凍保護層”充分佈局於塑膠內閥芯管與金屬龍頭本體之間形成的空腔內,而非金屬顆粒毫無縫隙的填滿該空腔;

關於“蜂窩”,指的是金屬顆粒聚集形成,形成的相互之間存有空隙的“蜂窩”狀層結構,

這樣才能達到利用自身形變吸收塑膠內閥芯管的壓力,防止其因受水壓、水溫影響破裂的目的,也可以實現在長期吸收潮氣後由蜂窩狀態殼體逐漸演變成實心狀態,更好的粘附塑膠內閥芯管與金屬龍頭本體的作用,

至於該“蜂窩”的具體造型是否為規整的多邊形則不在權利要求的限定範圍內。

反觀被控侵權產品,申請人雖認為填充於塑膠內閥芯管與金屬龍頭本體之間的鐵砂顆粒不具備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技術方案的功能,但就固態的球形金屬顆粒而言,已經可以視為“填充滿”了塑膠內閥芯管與金屬龍頭本體之間的空腔,而顆粒之間的空隙,則可以視為“蜂窩”狀的層結構,上述結構和材料意味著其客觀上會起到防破裂和吸潮的功能。因此,一、二審法院關於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保護範圍的認定並無不當。

從本案中可以看出,由於“蜂窩”不是一個專業術語,並且由於權利要求1中記載的“多個金屬顆粒聚集而成的蜂窩金屬防凍保護層”本身含義模糊,因此僅從字面無法合理地解釋“蜂窩”的真正含義,還需要結合說明書、專利審查檔案等內部證據方能正確理解其含義。

最後再說句題外話,由於涉案專利技術方案的存在,消費者在購買水龍頭的時候需要注意辨別,對於分量重的水龍頭,龍頭本體未必就是純金屬一體鑄造的。下週我們介紹權利要求解釋中的禁止反悔原則,到時見。

供稿:劉強

編輯:任雪

標簽: 防凍  金屬  保護層  內閥  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