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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張玉環,27年的監獄生涯,無罪釋放後會做什麼?

作者:由 摯愛小金 發表于 繪畫時間:2020-08-17

“有人多年來為我出聲”

“那麼,我也應該為與我相同處境的人出聲”

如果按當時的局勢,殺兩個人,不,其實做一件很小的事情,也會被判刑。

那個年代殺兩個人,居然沒有被判死刑立即執行,說明在司法裡面,有人在為“我”付出過努力。

那個年代,這種事情只是冰山一角,他們有的人已經死了,有的人還在和”我”一樣努力的申冤。

“我”很幸運,活了下來。但“我”不應該忘記那些曾經幫助過“我”的人,那是個律師,那個拿著“我”的信願意付諸行動的人。

即然出來了,就不應該忘記那些和“我”一樣蒙冤的人,和“我”感同身受的人。

儘量發一點光發一點熱。

(過於理想化,真到自己身上可能真的做不到)

標簽: 出聲  那個  應該  忘記  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