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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聲裡的民俗(四十)酒令——張雲雷帶你走近非遺

作者:由 如故 發表于 繪畫時間:2022-02-13

酒令是筵宴上助興取樂的飲酒遊戲,最早誕生於西周,完備於隋唐。

相聲裡的民俗(四十)酒令——張雲雷帶你走近非遺

飲酒行令在士大夫中特別風行。

白居易就有詩:“花時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當酒籌。”

後漢賈逵甚至撰寫了《酒令》一書。

酒令分雅令和通令。

雅令的行令方法是:先推一人為令官,或出詩句,其他人按首令之意續令,所續必在內容與形式上相符,不然則被罰飲酒。

行雅令時,必須引經據典,分韻聯吟,當席構思,即席應對,這就要求行酒令者既有文采和才華,又要敏捷和機智,所以它是酒令中最能展示飲者才思的專案。

比如金農在酒宴上為鹽商狗皮不通的飛紅令掩飾,隨口就吟出:

“廿四橋邊廿四風,憑欄猶憶舊江東。

夕陽返照桃花渡,柳絮飛來片片紅。”

通令的行令方法主要擲骰子、抽籤、划拳、猜數等。通令很容易調動起酒宴中熱鬧的氣氛,因此較流行。但通令擄拳奮臂,叫號喧爭,往往顯得粗俗、嘈雜。

古人飲酒行令謂之“觴政”,《紅樓夢》第四十回中鴛鴦說:“酒令大如軍令,不論尊卑,唯我是主,違了我的話,是要受罰的”,聽起來頗有運籌帷幄的氣概。但總的說來,酒令是用來罰酒。實行酒令最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是活躍飲酒時的氣氛。酒席上有時坐的都是客人,很多是互不認識,行令就像催化劑,化解酒席上的尷尬,讓氣氛活躍起來。

傳統相聲段子《酒令》中就講述以“找節日”行酒令,就是以一年十二個月,一人佔單月,一人佔雙月,每個人在自己所在的月份裡找出一個民族傳統節日——應該也算是雅令的一種。

下面我們就聊聊常見的酒令:

【射覆】

相聲裡的民俗(四十)酒令——張雲雷帶你走近非遺

所謂射覆,“射”是猜度意,“覆”是覆蓋之意。覆者用甌盂、盒子等器覆蓋某一物件,射者透過占筮等途徑,猜測裡面是什麼東西。

《漢書·東方朔傳》:“上嘗使諸數家射覆。”

射覆是較早的酒令遊戲。唐李商隱《李義山詩集·無題二首》詩有“隔座送鉤春酒暖,分曹射覆蠟燈紅”句。

清沈復《浮生六記》卷一閨房記樂有“芸不善飲,強之可三杯,教以射覆為令”句。

《紅樓夢》第六十二回《憨湘雲醉眠芍藥裀呆香菱情解石榴裙》中寫寶玉、平兒過生日,宴席上玩酒令遊戲,平兒拈了個“射覆”,寶釵就說:“把個酒令的祖宗拈出來。射覆從古有的,如今失了傳,這是後人纂的,比一切的令都難。”

覆者先用詩文、成語和典故因隱寓某一事物,射者猜度,用隱寓該事物的另一詩文、成語和典故等揭謎底。比如:寶釵和探春對了點子。探春便覆了一個“人”字。寶釵笑道:“這個‘人’字泛的很。”探春便又說了一個“窗”字。寶釵一想,因見席上有雞,便射著他是用“雞窗”“雞人”二典了,因射了一個“塒”字。探春知他射著,用了“雞棲於塒”的典,二人一笑,各飲一口門杯。

【投壺】

相聲裡的民俗(四十)酒令——張雲雷帶你走近非遺

投壺是從先秦延續至清末的中國傳統禮儀和宴飲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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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壺禮來源於射禮。由於庭院不夠寬闊,不足以張侯置鵠;或者由於賓客眾多,不足以備弓比耦;或者有的賓客的確不會射箭,故而以投壺代替彎弓,以樂嘉賓,以習禮儀。

宋呂大臨在《禮記傳》中雲:“投壺,射之細也。燕飲有射以樂賓,以習容而講藝也。

其法大概是在酒席上設特製之壺,以壺口為目標,賓主每人持矢四支,依次投入壺中,以投中多少決定勝負,負者飲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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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代投壺非常盛行,對投壺的壺也有所改進,即在壺口兩旁增添兩耳。因此在投壺的花式上就多了許多名目,如“依耳”、“貫耳”、“倒耳”、“連中”、“全壺”等。

【流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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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觴亦稱為流杯、傳杯等,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初年,據南朝梁《續齊諧記》:“昔周公卜城洛邑,因流水以泛酒,故逸《詩》雲’羽觴隨流波‘。”

觴為古代酒器,多為木製,底部有託,易於漂浮。當時也有陶杯,兩邊有耳,稱為羽觴,體質較重,流杯時一般放在荷葉上,使其能夠漂浮。

永和九年(353年)三月初三上巳日,晉王羲之參加飲酒賦詩的“曲水流觴”,因為《蘭亭集序》成為千古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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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王羲之等在舉行修禊祭祀儀式後,在蘭亭清溪兩旁席地而坐,將盛了酒的觴放在溪中,由上游浮水徐徐而下,經過彎彎曲曲的溪流,觴在誰的面前打轉或停下,誰就得即興賦詩並飲酒。據史載,在這次遊戲中,有十一人各成詩兩篇,十五人各成詩一篇十六人作不出詩,各罰酒三觥。王羲之將大家的詩集起來,用蠶繭紙,鼠須筆揮毫作序,乘興而書,寫下了舉世聞名的《蘭亭集序》,被後人譽為“天下第一行書”,王羲之也因之被人尊為“書聖”。而《蘭亭集序》也被稱為“禊帖”。

相聲裡的民俗(四十)酒令——張雲雷帶你走近非遺

有意思的是我國古代曲水流觴活動,還傳入日本。日本曲水宴儀式十分隆重,與會者穿上仿古服裝,進行修祓禮儀,跳起巫女神樂舞,隨後進行了曲水流觴活動。這種活動,在日本一直流傳至今。

【猜枚】

猜枚酒令遊戲,源於射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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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之三十三娛老即雲:“猜枚乃藏鬮射覆之遺制。”

宴會飲酒時,取若干小物件,如錢幣、棋子、瓜籽、松籽、蓮籽和小果粒等,一人先藏手在背,將小物件握於拳中後伸出,供人猜測有無、單雙、個數和顏色等,猜中者為勝,不飲,猜不中者為負,飲罰酒。也有時,三射而後以射中多少決定勝負,負者飲罰酒。

唐人詩有云:“城頭擊鼓傳花枝,席上摶拳握松子。”可見,酒席上猜枚酒令遊戲,其史頗久。

【拇戰】

拇戰俗稱划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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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王徵福有《拇戰譜》,專記划拳令辭。

清沈復《浮生六記》有句雲:“拇戰輒北,大醉而臥”

拇戰也稱作拇陣,概因拇指相搏,互爭勝負,有如戰陣而得名。拇戰還稱作豁拳、豁指頭、猜拳等。其法:飲酒時二人各伸出手指,叫出數目,二人所伸出的手指數加在一起,符合叫出數的一方即贏,輸者罰飲。

明李日華《六研齋筆記》載雲:“俗飲,以手指屈伸相搏,謂之豁拳,又名豁指頭。蓋以目遙覘人為己伸縮之數,隱機鬥捷,餘頗厭其呶號。”《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寫雲:“彼此有了三分酒,便猜拳贏唱小曲兒。”《水滸全傳》第一百零九回雲:“猜拳豁指頭,大碗價吃酒。”

【擊鼓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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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羯鼓錄》一書中提到唐玄宗李隆基善擊鼓,一次他擊鼓一曲後,起初未發芽的柳枝吐出了綠色來。此典故初為“擊鼓催花”,後用作酒令,改作“擊鼓傳花”。

評書《金鐲玉環記》中有一段擊鼓傳花行令的描寫,說桂蓮和桂梅從對詩答文中發現茶童像是雷寶童,因父母在座不好問知真實。於是,叫丫環春紅在門外擊鼓,他們和老爺夫人傳花喝酒,私囑春紅舔破窗紙,看見花到老爺夫人手中則住鼓,讓老爺夫人喝酒。結果,一會把老爺夫人哄醉扶回睡了。二位小姐把茶童請入座中,對詩答令,終於知道了茶童原來就是遇難流落到賈府的雷寶童。

《紅樓夢》中也有好幾回寫到擊鼓傳花行令。

擊鼓傳花酒令遊戲的玩法是,專門設定一個擊鼓,採取一枝花,酒席上隨著鼓聲和節奏速度,依次迴圈相傳這枝花,鼓聲住後,花枝落到誰手裡,誰喝罰酒一杯,有的還說些令語。

擊鼓傳花酒令的特點是場面大,聲響大,宜乎人多,隨機性強,住鼓靈活,罰酒偶然,因此令內之人多有提心吊膽之感,促動花枝急急相傳,易於活躍場面氣氛。

可以想見:鼓聲連響,花枝頻傳,語笑喧譁,杯盞交錯,何等壯觀有趣。

【牙牌令】

相聲裡的民俗(四十)酒令——張雲雷帶你走近非遺

牙牌為民間牌類遊戲用具,多用於賭博,耍法頗多,相傳為宋代宣和二年設計製造,用象牙製成,所以叫牙牌。後來也用獸骨製造,於是也叫骨牌。至明代又用硬紙製造,便又叫紙牌。

共三十二張,刻有等於兩粒骰子的點色,即上下的點數都是少則一,多至六。一、四點色紅,二、三、五、六點色綠。

用牙牌行酒令,一般是用兩張或三張牙牌的色點配付子,列說牙牌花色。

“牙牌令”是飲酒、賭博、文字遊戲三者的結合,是古代貴族豪門消遣作樂的方式之一。《紅樓夢》第四十回就是“史太君兩宴大觀園 金鴛鴦三宣牙牌令”。林妹妹就在這次說漏嘴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紗窗也沒有紅娘報”,被細心的寶姐姐聽到了,才有了第四十二回:蘅蕪君蘭言解疑癖。

【骰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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骰子,也叫色子。立體方塊形狀,大如杏核。相傳為三國·魏曹植所造,本只有二,用於遊戲投擲,故名為投子。

其用玉石做成,故又謂之瓊。唐時加至六個,改以骨制,始有骰子之名。唐代溫庭筠詩有云:“玲瓏骰子安紅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骰子 六面分別刻著一、二、三、四、五、六點,點著有色,故也稱色子。其點色一般有紅綠、紅黑或白黑兩種,各麵點色交錯變化,擲之以決勝負。

《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寶玉要行令,麝月笑道:“拿骰子咱們搶紅罷。”所謂搶紅,即是擲骰為戲,以所得紅點多少定勝負,負者罰飲,故名曰搶紅。

【令籤和酒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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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籤是用象牙、獸骨、竹、木等,專門製作一種行令用的籤子,插放於相應的籤筒內,行令時在座賓客依次輪流搖抽一支,按簽上標註的飲酒方式、方法、人數、杯數及要求所說令詞等,組織說令行酒。

《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姑娘們行令,用的那副“象牙花名籤子”就非常精製有趣。這副籤子是每支簽上畫一支花,題著籤子名稱,還鐫刻一句唐詩,標明瞭飲酒方式、人員、杯數和所說令詞等。其中最先寶釵抽的一支是畫著一枝牡丹,題著“豔冠群芳”四字,鐫一句唐詩是:“任是無情也動人。”又注著:“在席共賀一杯,此為群芳之冠,隨意命人,不拘詩詞雅謔,道一則以侑酒。”於是大家共賀了一杯,寶釵叫芳官唱曲,芳官唱了一曲《賞花時》。

相聲裡的民俗(四十)酒令——張雲雷帶你走近非遺

宋歐陽修《文忠集·醉翁亭記》寫雲:“觥籌交錯,起坐而喧譁者,眾賓歡也。”這個籌就是酒籌。

1982年,在江蘇省丹徒縣出土了一副唐代塗金銀質酒籌,這套令具計有令籌五十支,令旗一面,龜負籌筒一個。籌筒上刻有“力士”字樣,據專家考證,這套令具可能是當時地方官吏準備送給太監高力士的,或者是高力士訂做的。筒身正面鐫有雙勾“論語玉燭”四字,概為這套令具之題名。五十支令籌每支上都刻有令辭,言明瞭飲與不飲、張飲李飲、飲多飲少等情況,茲舉幾例看:一雲:’“食不厭精,勸主人五分。”—雲:“駟不及舌,多語處五分。”一雲:“匹夫不可奪志也,自飲十分。”一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一雲:“敏而好學,不恥下問,律事五分。”一雲:“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觥錄事五分。”

這些令詞均出自《論語》,無怪乎題名曰“論語玉燭”。

標簽: 酒令  擊鼓  投壺  射覆  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