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繪畫

什麼是法治,兩部電影告訴你

作者:由 法紀實務 發表于 繪畫時間:2021-10-27

什麼是法治?

首先,法治應當是對政府的權力濫用的限制。英國思想家洛克說:個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許可。法治,是給公民以最充分的自由,是給政府以儘可能小的權力。法治社會的真諦在於:公民的權利必須保護,政府的權力必須限制,與此背離的就不是法治社會。

什麼是法治,兩部電影告訴你

《辯護人》的故事講述的便是律師透過法律的程式揭露了政府權力的濫用,為被政治迫害的大學生洗脫罪責的故事。故事講述了1978年,只有高中學歷的宋宇錫透過多年的艱苦努力,終於透過司法考試,並在成為法官後很快轉行成為一名律師。他敏銳地從最新政策中嗅到商機,以不動產代理業務起家。雖然被同行譏諷為隨時隨地派發名片的夜店小弟,但佑碩不以為忤,一步一步朝著心中的目標邁進。他依靠賺來的錢讓妻兒過上富足的生活,也還了七年前在飯店大嬸那裡欠下的良心債。進入20世紀80年代,韓國民主化鬥爭愈演愈烈。宇錫全然不管窗外事,關起門來繼續賺錢。然而社會的鉅變已經不容他置身事外,飯店大嬸的兒子樸鎮宇因從屬的釜山讀書聯合會被控為左翼社團而遭到逮捕,更受到殘酷的虐待和不公的指控。雖然愛錢卻更重感情的宇錫,就這樣走上了為民主辯護的道路。影片在表現宋佑碩的覺醒非常有力,他放棄了利潤豐厚的一樁生意而甘願接受樸鎮宇的案子;他不聽自己的同事勸告勇敢的去履行自己的辯護人義務;他的家人遭到威逼和恐嚇,他沒有後悔自己的選擇;他被國安局儈子手車東英毆打和威脅,他依然勇敢激辯;他被冠以擾亂公共治安秩序罪為名被審判,獲得全釜山142名律師中99人為其辯護等具體事例,都深度的刻劃了這個英雄人物正義凜然的形象。

故事取材於真實事件。1981年,韓國全斗煥軍事獨裁政府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理由對釜山地區的大學生和大學出身的活動家進行拘留刑訊,震動全國,史稱“釜林事件”。當時還是個平凡的稅務律師的韓國已故前總統盧武鉉接觸了被害學生後,受到震動併為之辯護,由此成為一名人權律師。

什麼是法治,兩部電影告訴你

法治還應當是日常生活中的公平和正義,這種公平和正義可以透過法律的程式得以彰顯。《十二公民》這部電影就透過一個“虛擬法庭”的故事展示了各個階層的人如何克服私利和偏見,找到每個人心中的良知、正義的故事。

暑期一所政法大學內,未透過英美法課程期末考試的學生迎來補考。他們組成模擬西方法庭,分別擔任法官、律師、檢察官等角色,審理的正是一樁社會上飽受爭議的“20歲富二代弒父”案。12位學生家長組成了陪審團。這些人來自社會不同階層,有醫生、房地產商、保安、教授、保險推銷員等。他們在聽取學生法庭審理後,將對本案做出最終“判決。這12名陪審員互不相識,但按照規則,他們必須達成一致,才能結束審判。第一輪投票,就有11人認定“富二代”有罪,所有人證物證都指向這一結果的情形下,這位年輕的嫌疑犯離輿論上的死亡只有一步之遙。所有的線索都被逐一討論,隨著審判的進行,疑點出現,每個人背後的故事也浮出水面。

最後一幕戲, “12位“陪審員”走出門,大家一起朝著生活裡走,漸漸遠離了那一次對自己偏見的窺看。他們走得慢極了,好像有點兒不願意回到現實裡。”所以公益廣告式的結尾也可以算作是夢醒了。

片中的8號陪審員是一名檢察官,他運用法律的武器和智慧與引導整個團體找到了真相也讓每個人心中的正義和良知,克服了心中的偏見。相比政治而言,法治是處置社會矛盾最好的武器和方式。

標簽: 法治  律師  故事  12  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