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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林婉紅》

作者:由 沉默的前半生 發表于 繪畫時間:2020-07-18

林婉紅十八歲那年,是不同尋常的一年。

那一年是千禧年。

林婉紅人生中的幾件大事就是發生在那一年。

這一年的正月裡,林婉紅終於爬出了井底村。衝破了重重阻撓,隻身遠走他鄉。算是從此擺脫了母親的束縛。

四月結束時,林婉紅花掉了自己一個月的工資,在她還是一名飯店服務員的時候,利用下班時間去學習了電腦打字課程和辦公軟體。

六月的時候,林婉紅完成了從飯店服務員到辦公室文員的工作轉換。同時她也從集體宿舍搬了出來,在古城愛革路城中村租了一個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子獨自住。

從四月到六月,林婉紅經歷了一次短暫而熱烈的愛情,說是愛情,其實也不能叫真正意義的愛情。簡單的說是有個男孩兒追著她跑,最後她跑掉了,甩掉了人家。

這半年時間,林婉紅迅速成長起來。而她,從此以後,也和古城有了長達二十年的恩愛糾葛。

在古城開發區昆明路這條大街上,路東有一家古城英特閥門有限公司的二層商戶就是林婉紅工作的地方。當初林婉紅剛剛學完電腦辦公軟體,急於找個小公司上手。正好古城英特閥門有限公司門口貼著一張招聘資訊。林婉紅走進去時,又正好是老闆袁建華在。袁建華三十多歲,一表人才。精明能幹的他是國營工廠業務出身。他正在為兩件事發愁,一個是急需一名會操作電腦辦公軟體的辦公室文員,馬上要參加市中心醫院的工程招標,要做標書。另一個是急需給他那讀初二的兒子袁博找一名家庭教師。他一眼就看出了這是一個老實巴交的書呆子。而幾句話問下來也證實了他的猜測。

雖說林婉紅做標書是新手,但是,他可以帶她幾次,慢慢也就熟練了。林婉紅更適合給他兒子當家庭教師這個條件。袁建華畢竟也是窮苦人家的孩子出身,他還是非常善良的一個人,他最後給林婉紅一個月開六百塊錢,比上一個文員多二百,條件是每天晚上和星期六要去他家裡給他兒子補課。只有星期天可以休息一天。

而這樣的條件對於林婉紅卻相當於是恩賜。她完全沒有想到自己會被錄用,六百塊錢比她當服務員一個月還多二百塊錢。至於給一個初二的學生補課,對她這個曾經學習成績優異的初中生來說並不是什麼難事。無非就是需要加個班而已,何況還給加班費,她最不怕的就是吃苦受累,她有的是時間。所以,她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七月初的一個晚上,十一點的時候。在昆明路到愛革路的這條馬路上,路燈照耀下。林婉紅身穿藏藍色短袖西裝套裝,腳上穿著一雙飯店服務員穿的黑色絨面方口布鞋,揹著一個土黃色布包,留著一頭短髮,騎著一輛破舊不堪的腳踏車。她的這一身打扮和她那破舊不堪的腳踏車顯得極不搭調。那輛腳踏車有多破呢?用林旭陽的話說就是:你賣給收破爛的都得倒貼兩塊錢!

她的一身西裝和這個炎熱的天氣也極不和諧。她的頭髮已經被汗水打溼了,後背和脖子那裡的衣服也已經溼透了。但是,她仍然精神抖擻,一邊有力的蹬著腳踏車,一邊哼唱著:

不白活一回,

風飛彩雲追

不白活一回,

雁叫鳥相隨

活它個拼命三郎才有滋味

有滋味,

不白活一回

苦也不覺得累,

她過來過去就唱這幾句。她一邊唱還一邊左顧右盼,如果有人經過,她馬上就停止了。

快到她租住的地方時,她才停止了哼唱。她想起早上上班前,房東張奶奶對她說:小紅,你每天晚上下班太晚了,我和老頭年級大了,晚上睡得早,不給你留大門了。你今天晚上回來就從門面房進來,就是得意售後那裡進來。我跟他們老闆打過招呼了。要是張奶奶早一個月這樣對她說,她肯定會興奮的睡不著覺,現在嘛,她完全不期待什麼了。因為得意售後的老闆,那個長得像費翔的冷酷的帥老闆走了,換了他表弟林旭陽來當老闆。當林婉紅從對門鄰居王大姐口裡聽說得意售後老闆走了時,她痛苦的從心底裡發出了一聲吶喊:天呢,我的費翔!這麼快就走了!你還不知道我在偷偷的看著你,你都沒有多看過我一眼呢!

得意售後的這間門面房裡,工人們都還沒有睡覺。他們都是十七八歲的小夥子,這樣悶熱的夜晚,這樣青春的年紀,一個個的看上去都有點荷爾蒙過剩。有幾個工人光著膀子在抽菸喝啤酒打撲克牌,只有一個穿戴整齊,他還在研究他面前那臺舊洗衣機。

林婉紅推著腳踏車站在門口,猶豫了一下說:“那個……張奶奶說讓我從你們這裡借過一下”這是從她搬到這裡兩個月的時間裡,她和這些男孩子們說過的第一句話。

“啊,當然可以,”,

“過吧,過吧,進來吧,用不用我幫你推車?”他們你一句,他一句的表現得過於熱情了點。

“不用了,謝謝!”林婉紅禮貌的回了一句。

一個男孩子,像是剛剛醒來。抬頭髮出一聲長嘆:“今朝有酒今朝醉!歲歲年年有今朝啊!一天一天又一天!誰去工人文化宮?”

“朝暉,神仙啊!你大爺的你這日子過得天天白天睡大覺,一到晚上,你就精神了!”

林婉紅剛好經過朝暉的身邊。她聞到一股難聞的酒味兒。

她去過工人文化宮這個地方,是個夜市,小吃攤一直營業到天亮。那些喝酒的,唱歌的,溜冰的地方都擠滿了人,熱鬧非凡。

她忍不住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那是不屑一顧的一瞥。朝暉也看了她一眼,是衝著她的後背。等林婉紅出了他們這間屋子時,他感嘆著:拼命三郎姐!

“唉!你們誰見過這猛人休息,白天從沒見過她,每天半夜回來?要不是她穿這樣,從不化妝,我還真以為這是一窯姐兒呢!”

“朝暉,你他媽的剛才怎麼不當面說?”

“我可不敢,她可不好惹,你們見她笑過嗎?”

“沒有”

“沒有”

林婉紅可不像隔壁住的三個女孩子,她們和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開玩笑。

她無法理解,也無法忍受這種荒廢青春的行為,哪怕一天也不行。她更鄙視那幾個打撲克牌的,她對撲克牌的厭惡堪比麻將。她對麻將那是痛恨,這痛恨來自於她父母曾經那麼迷戀麻將。她在心裡惡狠狠的說了一句:玩物喪志!

林婉紅那個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間裡,唯一醒目的就是標語。一張張A4 紙貼的門背後,床頭,小凳子背後的牆上,估計有十來張。紙上都是她自己手寫的漂亮的楷體字。在床頭牆上的一張上,寫著這樣一段話:

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對每個人只有一次。

一個人的一生應該是這樣度過的:當他回首往事的時候,他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愧;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經獻給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鬥爭。

標簽: 林婉紅  老闆  朝暉  售後  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