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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評論(213):路人皆見照妖鏡│脫苦海

作者:由 脫翁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19-08-15

香港某大學學生會會長在深水埗鴨寮街用4,200元購買十個「照妖鏡」被多名身穿黑衣黑褲的男子圍堵,事後被送往長沙灣明愛醫院,卻又有一大群人在深夜圍著深水埗警署要求放人,成件事的本質就是十分荒謬:難道當事人以為那些休班警員是同路人?

為何筆者說那是照妖鏡?因為它出現了新增的功能,將人心照出來。不同立場的人會用不同的名字去稱呼它們,有人說它們是電筒,有人說是鐳射筆不是鐳射槍,有人說是觀星筆,甚至拿到太空館照耀。請不要當香港人是傻仔,如果沒有攻擊性對人體沒有傷害,為何每次示威都有人拿來照人?難道照得多可以延年益壽?

最好笑的是說出這些荒謬說話的人,居然自命是社會精英,該大學的學生會在把三天的迎新營縮減為一天的宣告中表示:「作為社會未來嘅棟樑,我輩有著無可迴避嘅時代使命」,把自以為是的精英心態表露無遺。可是人們不禁要問:受眾沒有享用到應得的服務,省下來的經費是不是要向交費者交待資金去向?不要告訴大家做少兩日沒有錢省下,人們看到的是嚴以待人寬以待己,欠缺交待的其實是他們本身。

另一類照出來的就是所謂「專業人士」,有資深反對派律師就說即使物品有攻擊性,也要在使用來攻擊時才算是攻擊性武器,人們又不禁要問:難道藏有就等如使用?早前有人藏有可供製造炸彈的原料,難道因為炸彈還未使用,就不算是藏有?這種違反常識的辯解,出自一名專業人士之口,可見為了一己的政治利益,連專業形象都不顧了。

等而下之者,以為硬將一枝高強度可致盲的鐳射槍改個不同的名字,就可以瞞天過海,其實當時人如果當日就能作出合理的解釋,警員根本就無法作出拘捕,那個學生會主席真是自己知自己事。事後網上流傳一段聲頻,有自稱是涉嫌人士的母親呼籲在48小時內製造輿論令到警方不能提出檢控,之後又有另一段聲頻叫人不要轉傳那段聲頻,以免妨礙司法公正云云。不論聲頻的真假,都反映出這班人根本就視法律如無物,卻口口聲聲要維護包括法治在內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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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香港  脫翁  苦海  聲頻  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