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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的崩壞:大夫篇(6)弒君與集權

作者:由 王靖海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21-11-24

本文為長篇連載。

分為《天子篇》、《諸侯篇》、《大夫篇》、《醫家篇》、《陰陽篇》、《兵家篇》、《農家篇》、《墨家篇》、《縱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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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篇

第六節:弒君與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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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現在,終於寫到了大夫篇的第6節。

在前面5節中,我們消耗了大量篇幅去分析虢厲公這個“諸侯”兼“卿大夫”。如果此時回看虢厲公在周厲王一朝時的表現,也許你會發現——這個人的政治形象十分複雜。

在虢厲公身上,最少貼著以下這些標籤:

能臣、庸臣、忠臣、奸臣、明君、昏君、中興之主、亡國之君。

說他是能臣,是因為在他執政期間所執行的“專利”制度確實是一種符合社會發展方向的有效制度,該制度在春秋時期被演化為專賣制度,甚至一直貫穿了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的始終;

禮樂的崩壞:大夫篇(6)弒君與集權

上圖為古代煮鹽的勞動情況。約在春秋時期,以齊國為代表的諸侯國內開始出現了鹽鐵專賣制度,其原型正是西周後期的“山澤專利”制度。

說他是庸臣,是因為當時周廷在“專利”制度時執行過程中引發了一系列嚴重的社會隱患,可虢厲公作為執政者並未做出有效的預防措施;

說他是忠臣,是因為他的所作所為在目的上都是有利於周室;

說他是奸臣,是因為他在局勢有變時優先轉向自保,並沒有嘗試挽救危難中的朝堂;

說他是明君,是因為他用敏銳的政治嗅覺察覺到了西虢國周邊的危機;

說他是昏君,是因為他把在宗周西部坐大的機會拱手讓給了秦伯;

說他是中興之主,是因為西虢國在他主持的西遷過後依舊強大,甚至可以說是西周末期至春秋前期最具權勢的諸侯國之一;

說他是亡國之君,是因為他丟棄了西虢國經營了近2個多世紀的故地,並將自己的邦國送入了狹窄的夾縫當中。

至於虢厲公為何有如此複雜的政治形象,究其原因在於西虢國與周王廷之間的特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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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虢公的別樣“弒君”

西虢國,其初封時間大抵在周武王時期,也有可能在周文王時期,是周廷最早分封的諸侯國之一。

在西周王朝時期,西虢國一直是宗周地區最具軍事實力的諸侯國,它鎮守著宗周的西大門,君主長期在朝中任職,又經常率領周室的大軍征戰四方。

禮樂的崩壞:大夫篇(6)弒君與集權

圖為西虢國墓葬中出土的青銅器,無論從規格上還是從銘文中均顯示西虢公在西周末期依舊擁有著極高的政治地位。

有關西虢國與周王廷之間的關係,我們做一個並不算恰當但比較好理解的例子進行說明。

比如說:

有一個人叫“老黃”,他自己積攢了一些錢,又從銀行和親戚朋友那裡貸來一些錢,開了一個叫“周廷”的“工廠”。

在“工廠”蓋好以後,“老黃”把一批“業務員”派到了各地開設各個市場部,讓他們用貸來的錢在各地開拓市場,規定了定期要上繳給本部多少比例的份額——如你所知,這些部門被“老黃”稱作“諸侯”。

在派出“業務員”以後,“老黃”還要處理一個重要問題——如何做好“工廠”所在的本地市場。

對此,“老黃”進行了以下安排,他自己設定了兩個“市場部”,一個管本省東部的業務,一個管本省西部的業務——也就是“成周”和“宗周”;又把工廠所在地級市的業務交給了親戚“老郭”,至於“老郭”的辦公地點平時也在“工廠”裡,需要跑業務的時候再去市裡——也就是“西虢國”。

在之後的日子裡,“老黃”的“工廠”不斷生產產品,各地的“市場部”也不斷銷售著這些產品。具體的操作,就是各地“市場部”給“工廠”跑訂單,然後“工廠”發貨給客戶,客戶在驗貨完成以後把貨款打給當地“市場部”,“市場部”再把其中一定額度的款項定期往本部打——至於定期的時間,有的是一個月打一次,有的是一個季度打一次,有的是一年打一次。相比於其他“市場部”而言,“老黃”自己的兩個“市場部”和“老郭”的“市場部”是即時打款的,也就是貨款到位以後抽走提成立即打入本部的賬戶裡,這樣能夠了“工廠”提供穩定的現金流。

說到這裡,我們就會發現這樣一個情況:

“老黃”的兩個“市場部”和“老郭”的“市場部”是“工廠”的主動脈,這三個“市場部”能夠為“工廠”提供穩定的現金流,以此讓“工廠”扛住外地“市場部”的回款週期。

有一天,“工廠”出現了一些問題,各地的“市場部”都在開小差,“老黃”在本省的兩個“市場部”也搞得一塌糊塗。

此時,“老郭”不想讓這個“工廠”破產,他究竟是要捨棄自己這個“本市市場部”的利益無條件補貼“工廠”,還是想方設法地擴大自己的業務量以爭取給“工廠”獲取更多的現金流?

假如:

“老郭”大義凜然地犧牲了自己部門的利益,把自身“本市市場部”的分成額度降到了最低,騰出資金全部補貼給“工廠”,那麼“老郭”在本市的業務自然會出現萎縮,現金流也會不斷減少,至於“工廠”是否能挺過來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老黃”能否利用“老郭”榨出來的這些錢快速完成整頓,如果不能的話“工廠”就關門大吉;

又假如,“老郭”為了刺激自己屬下的市場專員的積極性又提高了抽成了比例,還從自己團隊裡分出來一些人奪回了本省乃至其他外地省市的市場,那麼最終的結果就是“老郭”的市場部“工廠”帶來了更多的現金流,“工廠”也就有機會利用這一持續地資金不斷地嘗試收復失去的市場——當然,此時此舉無疑侵犯了其他“市場部”的地盤,又打破了原有的工資結構,“老郭”這麼辦多少有點問題。

對比上述兩種假設,我們明顯可以看到前者顯得更“高尚”,後者顯得更有操作性。相比一下,後者總要比前者現實很多。不過,後者也有一些缺點,其中最明顯的莫過於“老郭”在“廠”裡權勢的膨脹,這當然會招來其他人的敵視。

以上例子大抵能夠表現出一個事實:

在習慣上,我們會把周廷和西虢國視為兩個獨立的政治實體或一大一小來看,但在實際上兩者其實就連在一起的一個東西,只是看上去像兩個東西而已。

具體來說,西虢國原本就是周廷組織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周廷最重要的支柱,假如這支支柱不存在了周廷就會垮掉,假如周廷不存在了這支支柱也就沒有了存在的意義。

所以說,西虢公、西虢國、周廷三者原本就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共同體。在這種情況下,西虢公無論為公還是為私都會顯得很“自私”和“無私”,進而形成了西虢公“擰巴”的政治形象。

解釋完這些內容以後,我們重看一下虢厲公的作為。

禮樂的崩壞:大夫篇(6)弒君與集權

上圖為西周末期的形勢。本圖出自《地圖裡的興亡》,侵刪。

從圖中可以看到,虢厲公把封國從動盪中的今寶雞市一帶遷徙到了安定的今三門峽市一帶,一方面為周廷保留了最重要的支柱,一方面也把西線的防禦徹底暴露給了不大安分的諸戎。

對於虢厲公的作為,我們同樣需要從兩方面來看:

一者,虢厲公確實保留了周廷的根基,客觀上保障了周宣王、周幽王兩朝的表面太平和周攜王20年的苦苦維持,也在勉強維持了周廷在春秋早期的權威;

二者,虢厲公放棄了對近畿諸戎的壓制,又霸佔了成周與宗周之間的通道,客觀上促成了周廷在宗周的失勢和成周采邑主的坐大。

從某種意義上講,

虢厲公儲存了周王朝的“軀殼”,卻殺死了周王朝的“靈魂”

。自此,西周秩序的土崩瓦解也就不可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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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籍千畝”之下的集權變革

在虢厲公死後,虢季即位,是為虢文公。

從虢國大墓的考古上看,虢文公大致在周宣王前期即位,也在朝中任職,而且同樣擁有極高的政治地位。

禮樂的崩壞:大夫篇(6)弒君與集權

上圖為虢季墓(M2001大墓)出土的部分青銅器。該墓的規格為九鼎、八簋、八鬲,有銘文的青銅禮器共計35件,青銅器共計1700餘件,各類文物共計3200餘件,這對於西周諸侯而言無疑是最高的規格——當然,也與後世流傳的“天子九鼎、諸侯七鼎、大夫五鼎”存在出入。

目前,有關虢文公的記錄主要有3條。

第一條是虢季子白盤中的銘文:

隹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乍寳盤。不顯子白,壯武於戎工,經維四方。搏伐獫狁,於洛之陽。折首五百,執訊五十,是以先行。桓桓子白,獻聝於王,王孔加子白義。王各周廟宣榭,爰饗。王曰:“白父,孔顯又光。”王賜乘馬,是用左王;賜用弓彤矢,其央。賜用戉,用政蠻方。子子孫孫,萬年無疆。

大抵是說,在“隹十又二年”的正月,“虢季子白”率領周朝的軍隊在洛水以南擊敗了“獫狁”,周王對其進行了獎賞。其中,“隹十又二年”有一定爭議,也有人認為可能指周夷王12年,那麼這裡的“虢季子白”所指的就是虢宣公。總之,由於目前的證據過少,這條很難說明什麼問題。

第二條是《今本竹書紀年》在周宣王15年的一段記錄:

王錫虢文公命。

有觀點認為是指虢文公在周宣王15年即位。不過,也不排除是虢文公在周宣王12年進行征戰並取得了戰功,周天子在周宣王15年對其進行正式的封賞。同理,這一條也很難說明什麼問題。

第三條是《周本紀》中的一段記錄:

宣王不修籍於千畝,虢文公諫曰不可,王弗聽。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績於姜氏之戎。

有關這一事件,《國語》的記錄更為詳細:

宣王即位,不籍千畝。虢文公諫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農……王事唯農是務,無有求利於其官,以幹農功,三時務農而一時講武,故徵則有威,守則有財。若是,乃能媚於神而和於民矣,則享祀時至而佈施優裕也。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緒而棄其大功,匱神乏祀而困民之財,將何以求福用民?”王不聽。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績於姜氏之戎。

大抵是說,周宣王“不籍千畝”,虢文公提出反對意見,理由是農業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君王要有利於農業生產為重——換而言之,虢文公認為“不籍千畝”是不利於農業生產的——不過天子不聽,結果在周宣王39年在一個叫“千畝”的地方被姜氏之戎擊敗。

此處要思考一個問題:

虢文公為什麼認為“不籍千畝”是不利於農業生產的呢?

有關“不籍千畝”中的“千畝”具體所指實際是有爭議:

一種觀點認為指放棄了禮儀中的“籍禮”,也就是不再象徵性地耕作井田制中被稱為“千畝”的公田;

一種觀點認為指具體的某一個地名,大抵是周宣王在一定程度上放棄了該地,之後該地發生了戰爭,王師被擊敗;

一種觀點認為指放棄井田制的生產方式,把“勞役租制”改為“實物租制”,類似於秦國在春秋時期施行的援田制(爰田制)

如果遵循第一種觀點,大致是周宣王透過“不籍千畝”表現出對農業生產不太重視,虢文公勸諫其要重視糧食生產,假如此說成立的話,虢文公為什麼要說“有求利於其官”、“困民之財”就很難解釋得通了;

如果遵循第二種觀點,大致是周宣王一定程度放棄了今山西省介休市一帶被稱為“千畝”的土地,虢文公進行勸諫但宣王不聽,結果周宣王39年姜戎在當地作亂把王師打敗了,如果此說成立的話,虢文公為什麼要長篇大論地論述農業生產的問題也很難解釋得通;

如果遵循第三種觀點,大致是周宣王要把井田制改成更有利於稅收和軍事動員的援田制,虢文公勸諫說此舉會影響農業生產,周宣王不聽,結果正巧在一個叫“千畝”的地方被姜戎打敗了。

對於以上三種說法,前兩種有一些說不通的地方,後一種有點過度巧合的意思,至於認為哪種解釋更合理就目前來看很難說。

對於以上3種說法,我們還要補充說明一下井田制和援田制在生產上的區別:

所謂井田制,是指在農業生產中把土地分為公田和私田,農業勞動者先是要在貴族的監督下集體耕作公田,完後再回去耕作私田,其中公田的產出歸貴族及集體所有,私田的產出歸農業勞動者所有;

所謂援田制,是指在農業生產中把土地根據質量分給各個農業生產者,農業生產者在收穫後向貴族繳納一定額度的實物產出,剩下的屬於自己。

從春秋時期秦國施行的情況來看,援田制帶有“軍事屯田性質”,“每佔領一片土地以後,就將當地的人民和奴隸按軍隊方式編制起來,分配給每個人一定土地,並按規定‘爰土易居’”,“奴隸也可以當兵,改變了井田制下‘野人’不準當兵的舊制,才開闢了充分的兵源”(林劍鳴《秦史稿》)。

考慮到秦國所處的位置正是在宗周之上,我們應該有理由相信或許秦國在春秋時期使用的生產方式及制度正是基於西周末期制度的發展。

說到這裡,我們再來回看前面提出的問題:

虢文公為什麼認為“不籍千畝”是不利於農業生產的呢?

在周厲王末期,國人暴動所引發的劇烈社會動盪不可避免地會破壞宗周地區原有的社會生態。在這種情況下,宗周地區的井田制生產方式必然會遭到比較嚴重的破壞,這樣一看確實是一個不錯的變革時機。我們都知道,援田制相比於井田制更為先進,一方面在於它能進一步刺激生產積極性,另一方面在於它能更大限度動員軍事力量,再一方面在於它能更為有效地為官府榨取更多的勞動剩餘價值,整體上來看執行這種政策是有利於周廷的。可是,為什麼虢文公要提出反對,還要稱其是“匱神乏祀而困民之財”呢?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解答。

我們只要把時間線往前撥一點點,就會發現之前的“專利”制度也是有利於周廷的,可去因為在執行的過程中出現了種種問題最終導致了朝廷的崩潰。

在意識到這一點之後,我們不得不警惕地思考這麼一個問題:

把井田制改為援田制,真的對周廷很有利嗎?

禮樂的崩壞:大夫篇(6)弒君與集權

上圖為井田制生產模式的示意圖。

以上示意圖存在一個重要的偏差,即在於實際生產中公田的面積十分廣闊,不可能按照圖裡這樣按九宮格平均等分。

我們都知道,周天子想要向農業生產者收入貢賦,不可能自己跑到各個田間地頭去徵收,而是要一層一層的委託給各級的官吏,最後才落實到田地上。

說到這裡,我們會發現井田制有這麼一個好處,就是:

基層的官吏只要把工作落實到中間廣闊的公田就可以了,至於周邊那些零零碎碎的私田根本不用管。

相信此時很多朋友看到這裡會馬上意識到2個重要的資訊,一是稅收的成本問題,二是稅收由誰負責的問題。

有關稅收的成本問題比較好理解。可以想象一下,假如把井田制換成援田制的話,基層官吏就要跑到每一塊耕地上徵稅,成本也就會隨之增加,至於划算不划算就要看援田制增收的稅收能否抵得過成增加的成本。

有關稅收由誰負責的問題,說起來有點麻煩。

簡單來說,在公元前9世紀的環境下基層必然有當地貴族控制,無論實施勞役租制還是實物租制都是由當地貴族負責的。

如果使用井田制的勞役租制,民眾在被貴族監督著耕作公田的時候會感覺自己單純是被貴族剝削,至於公田的產出原本就和自己沒有多大關係,繳多少給官府似乎完全是“他們”之間的事情;

如果使用援田制的實物租制,民眾在收穫完以後把一部分產出繳納給貴族,很容易產生出一種屬於自己的東西被收走了的感覺,至於貴族收走以後上繳多少給官府似乎也完全是“他們”之間的事情。

表面上看,兩者給民眾造成的感受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為什麼這麼說呢?

眾所周知,古代在收取農產品的時候會使用一種叫做“鬥”的體積衡量單位。

禮樂的崩壞:大夫篇(6)弒君與集權

上圖為常見的斗的形制。我們可以看到,壁的斜度和厚度都能帶來不少操作空間。

在井田制的生產模式下,朝廷的官員只要帶著官府定製的鬥去貴族那裡收取農產品,就能收到規定額度的產出。如果這個官員不大清廉,他大可以在鬥上做點手腳,這樣就能從貴族手裡多收取一些產出,客觀上講這在公元前8世紀左右並不能避免。但如果貴族想要從民眾那裡多收一點,因為貴族收取的是勞役租,所以只有增加民眾的勞役或者開拓公田的面積——對應地要付出一些額外的管理成本和管理風險。

到了援田制的生產模式下,貴族改勞役租為實物租,也開始用鬥從民眾手中收取產出,那麼他們也就同樣有了本屬於官府的操作空間。

這一情況可能引發兩種後果,一個是貴族可以透過“大斗進小鬥出”更具隱蔽性地盤剝民眾,另一個是貴族可以透過“小鬥進大斗出”更具隱蔽性地收買民眾。

無論出現了哪一種情況,都會嚴重影響官府的統治。

現在我們再回看周宣王一朝的時局。

假如,當時周宣王真的要進行援田制的變革,表面上看是朝廷在經濟上、軍事上、政治上進行了集權,朝廷擴大了稅收,增強了軍事動員力,加強了對基層的政治結果,看上去形勢大好。但實質上是地方上加強了集權,然後再把集權的成果回饋給朝廷。至於能否給周朝帶來複興,就要看朝廷對地方的節制能力有多強了。

從嚴謹的角度上講,我們並不能認定周宣王的“不籍千畝”一定是援田制變革。之所以要以這一假設之下做這麼長篇幅的討論,是要說明這樣一個因素:

集權,最終的受益者未必一定是最高統治者。權力從來是由下自上的。基層單位集權才能回饋給中層,中層單位集權才能回饋給上層,上層單位集權才能回饋給最高統治者。但是,回饋並非天經地義,最終統治者想要得到集權的回饋必須有節制上層的能力,同理上層需要能節制中層,中層需要能節制下層。至於節制的手段,主要是在集權的框架下拆分各個單位的職能,比如把軍事權、人事權、經濟權、司法權、監管權分離,再比如對上述權力機構進行進一步的拆分。

如果某一層失去了節制的能力,集權就會在下一層卡住,接下來就是對上及對下沒完沒了的折騰。

當然,就算“不籍千畝”未必是關於基層的變革,但之後周宣王“喪南國之師”以後的“料民”到底是對基層的折騰。

對此,另一位重臣仲山父勸諫道:

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協孤終,司商協民姓,司徒協旅,司寇協奸,牧協職,工協革,場協入,廩協出,是則少多、死生、出入、往來者皆可知也。於是乎又審之以事,王治農於籍,蒐於農隙,耨獲亦於籍,獮於既烝,狩於畢時,是皆習民數者也,又何料焉?不謂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惡事也。臨政示少,諸侯避之。治民惡事,無以賦令。且無故而料民,天之所惡也,害於政而妨於後嗣。

換而言之,你現在連最基礎的基層工作都做不到位,非要去基層“料民”到底是“料”給誰?尤其這還是一個已經被虢厲公殺死了靈魂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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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虢公與天子的女人

周宣王逝世以後,太子宮湦即位,是為周幽王。

周幽王2年,宗周一帶發生了嚴重的地震,導致了河流斷流,以伯陽父為代表的一部分上層重臣已經意識到王朝即將崩潰。

周幽王3年,周幽王在後宮愛上了一位來自褒國的美女,兩人在結合後生下了一個名為“伯服”的男嬰。

周幽王8年,周幽王廢掉了申後及太子宜臼,立不滿5歲的伯服為太子。

以上內容源自《周本紀》。從內容上看,周幽王立幼兒為太子之舉著實太過神經質,背後的真實原因是否確實出於愛情的意亂情迷並不好說。

在之前的章節中,我們也曾提到了晁福林先生提到的一種觀點。他認為,周幽王應在為太子時就與褒姒結合,兩人之子應為幽王長子,因此被命名為“伯服”,伯服的年齡應長於申後之子宜臼。具體論證不再贅述。

有關兩種觀點究竟哪一種屬實也大清楚。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當時的西虢公虢石父與褒姒為政治同盟。他在周幽王7年滅掉了焦國,後一年對廢申後及宜臼一事進行了運作,至於他到底立了一個兒童還是成年人當太子不清楚,和背後的褒國有沒有什麼關係也不清楚。

那麼,這位西虢公兼卿士的訴求又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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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節:

第7節:卿士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