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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裡帝國興亡史:特別篇

作者:由 謝伊寇馬克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19-10-17

前言:這篇文章此前並不在寫作計劃之中,只是看到了鄭家馨教授提及的眾多關於馬裡政治經濟及社會生活的材料之後才萌發了寫作的念頭。本篇將作為特別篇,介紹馬裡帝國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馬裡帝國興亡史(一)

謝伊寇馬克:馬裡帝國興亡史(一)

馬裡帝國興亡史(二)

謝伊寇馬克:馬裡帝國興亡史(二)

馬裡帝國興亡史(三)

謝伊寇馬克:馬裡帝國興亡史(三)

馬裡帝國的奴隸們

和迦納帝國一樣,馬裡帝國也是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的國家。馬裡帝國社會制度具有奴隸制的性質。它的商品經濟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奴隸勞動的。而且長途貿易的發展又鞏固和促進了奴隸制。因為貿易的發展大大增加了對勞動力的需求,而解決這種需求的最迅速有效的辦法是實行奴隸制、特別是在有看豐富奴隸來源的社會里。加上南方地區密林廣佈且有萃萃蠅,畜力難以使用,對人力及奴隸的需求就更旺盛了。

馬裡的奴隸來源主要靠軍事掠奪,掠奪的物件是南方古爾語族的部落,這些部落的以原始的小氏族公社形式分散在尼日河上游和塞內加爾河上游地區,相互間很不團結,只要自己氏族不被掠奴軍隊光頗,他們就看著鄰居被劫走而無動於衷。多少世紀來,他們一直是北曼丁戈人掠獲奴隸的來源地。北曼丁戈人的軍隊經常把整個村寨的古爾人掠為奴隸,而後將他們遷到遙遠的地方,組成奴隸村落。奴隸的另一個來源是賣身為奴,馬里人由於犯罪、久債或窮困而被賣身為奴。十四世紀偉大的阿拉伯旅行家伊本•白圖泰在他的遊記中提到,馬裡到處都可以看到奴隸,也能買到女奴。

馬裡帝國興亡史:特別篇

事實上歐洲人從西非各個酋邦和王國購買來的奴隸也是用差不多的手段擄掠來的

當時奴隸勞動廣泛使用在農業、手工業、商業等各方面經濟組織中,主要使用在農業上。農業奴隸被編入奴隸部落,安置在“新村”,有監工管理,每戶奴隸每年須繳納四十肘(土地面積,肘約半米)地的收成為貢賦。奴隸村落一般穿插分佈在自由民村落之間,實行內婚制,法律禁止“奴隸部落”的男奴娶部落外自由民女人,以防奴隸透過婚姻關係為下代取得自由民身份。

使用在手工業的奴隸部落有的專門從事鐵匠,這些奴隸每年每戶必須向奴隸主供應若干支梭標和箭。

奴隸在商業上主要用作搬運工,除揹負(或頭頂)貨物(如食鹽、銅、鐵等),還須揹負主人和商隊衛土的口糧。在交通極其不便,馱商因萃萃蠅流行而無法飼養的熱帶地區,奴隸的數目直接決定商幫的規模。在礦業上使用奴隸的規模可能是最大的,伊本•白圖泰說,在銅城塔開達,從採礦、運輸礦石、冶煉到加工成銅錠,這些工序全是由男女奴隸乾的。從馬裡帝國銅價十分低廉可以推測當時使用奴隸開採、治鍊銅礦的規模是相當大的。

至於金礦開採是否使用奴隸,至少在南方的佈雷金礦區不是使用奴隸生產的。史料表明,每當曼薩穆薩企圖征服和直接統治南方的佈雷產金區,黃金產量就大幅度下降。國王只好滿足於在該地區徵收以黃金交納的貢賦,以控制商路的方式來控制黃金的銷售。阿拉伯史學家奧馬裡在1340年曾指出,馬裡曼薩不願採取強迫信仰伊斯蘭教的手段來促進國家的團結,擔心由此會失去農民和金礦工人的傳統忠誠,而國家也要依靠他們取得黃金財富。此外,馬裡地區金礦礦脈分散,單位儲量小,品位低,採礦採取淘洗含金的沖積層的方法,因此,最有利的生產方式是利用閒時期的閒散的農民勞動力來淘洗金沙,如果使用大批奴隸集中生產反倒無利可圖,因此馬裡國王只好用北方奴隸生產的銅來換敢南方自由民採集的金沙。

馬裡帝國興亡史:特別篇

時至今日,西非的很多地方仍在使用這種古老的方式開採金砂&;amp;amp;lt;br&;amp;amp;gt;圖片來源https://www。google。com/amp/s/mobile。reuters。com/article/amp/cn/idCNKCS1S015H

除了用於農工商業,馬里社會有著頗多的家庭奴隸,這一現象不僅存在於馬裡時期,整個曼丁戈語族在很長時期中都普遍存在豢養家庭奴隸的習慣,而且還讓奴隸滲透到氏族和家族組織的結構中去。馬林凱人家庭奴隸不僅用於家內服務性勞動,也用於田園耕作、手工業生產和經商活動。

馬裡帝國的奴隸“結合”到基本的社會經濟單位-父權制家庭公社中有幾種形式:一是奴隸成為“養子”、“養女”;二是女奴隸成為一夫多妻制中的配偶來源(上層的妻室多至數十上百);三是多數成為一般的家庭公社成員。後者受到氏族紐帶關係的影響,形成了幾種不同的身份,第一代奴隸通常是掠獲來的(或向掠奪奴隸的部隊購買),可以隨意買賣,真正屬於“有體動產” (chattel),而這些奴隸的子女不再是完全奴隸(第一代稱“家生子” ),不可買賣;第二代稱“不完全平等者”;第三代稱“灶下僕人”,進入內室完全從事家內勞動;第四代成為“自由人”,但仍與原來主人保持依附關係,並固定在土地上,繼續向主人繳納一部分收成,作為“貢獻”,實際上已成為農奴。看來,在馬裡帝國末期已開始了逐漸形成農奴階層的漫長過程。

馬裡帝國的不斷向外擴張,可能是馬里社會自由民內部矛盾的一種自我調節行動。馬裡帝國受當時生產力不夠發達的限制,在一定國土面積內只能有一定數量的自由民,當自由民超過一定數量的比例(第四代奴隸的後代不斷加入這個隊伍),為了不使本氏族一些自由民變成奴隸,便進行擴張性的移民。到了新區(馬裡帝國的首都隨之而幾度遷移),把周邊地區處於原始公社階段的落後居民掠為奴隸,形成新的“奴隸部落”。於是,帝國又重新獲得了一股新增加的力量。當帝國和它的屬國不願或不能彼此削減生產所必需的地盤,而帝國的軍事力量又不能勝任開疆拓土的住務時,帝國的衰落時期就到來了。所以,馬裡帝國奴隸制社會矛盾的特點,不是表現為自由民內部分化而形成的尖銳對立,而是表現為它同周邊民族(一般是落後民族)的掠奴和反掠奴的鬥爭。充斥於帝國史內容的南征北討便是這些社會矛盾的反映。

在桑海帝國取代馬裡帝國的西非霸主地位後,偏安南疆的馬裡王國活動範圍主要是馬林凱人生息之地,它失去對撒哈拉長途貿易商道的控制,也失去源源不絕的奴隸來源地。這既使馬裡奴隸制喪失活力,也使它不可能向南方商人提供採金奴隸和搬運夫。其結果使阿肯等礦區的黃金貿易由北部轉向南方沿海:每年供應葡萄牙價值10萬英磅的黃金。葡萄牙人從貝南和尼日河三角洲販來奴隸供應內陸商人,取代了馬裡的特殊經濟地位。失去奴隸豐富來源的馬里社會,進一步加速了奴隸的農奴化過程,封建剝削形式益趨發達。

馬裡的各項制度

馬裡帝國對自己統治的核心領土實行中央集權制。全國的政權和兵權都在曼薩個人名義下由中央節制。國王擁有行政和司法的最後否決權。中央和地方官員都由國王任命,全國由一箇中心區——曼丁戈行政區和三個外圍行省組成。各省之下又分十二個行政管理區。在征服地區各臣服王國中,設定監國使臣“斐爾巴”;城市則派市長,稱“莫赫裡夫”,農村地區由稱為“柯伊”的部落首長負行政責任。國王在宮廷和行政機構中,多使用絕對忠於自己的奴隸或釋放的奴隸,任命他們為要地(如瓦拉塔)的督撫,以加強國王對抗那些覬覦王位的世襲貴胄的力量,使上層行政系統完全聽命於國王,不受王族宗派集團的控制。但倘若弱王在位,大權便旁落於奴隸總管手中。這些措施雖末能解決封建奪權之爭,但終馬裡之世,王權大部分時間都在凱塔家族手中。

馬裡帝國對其屬國採用的是一種奴隸制經濟基礎上的軍事封建國家體制。曼薩嚴格控制屬國和歸順民族的統治者,或將其首領留職朝廷,例如將桑海王族羈留朝中任職;或將屬國君主的世子留居京內充當人質。此外,還派遣直接代表國王的駐紮官駐畔各地,監督地方勢力。馬裡中央政府把戰敗的部落和王國分割槽羈糜,或派王族去充當統治者,或從戰敗者中擢升效忠者為統治者,形成封國和藩邦林立,中央和屬國的從屬等級關係十分嚴密的網路。這些封國和藩邦在馬裡帝國中央統治力量強大時,按規定納貢(黃金、奴隸或其他特產)、朝覲,起了拱衛主室的作用;當中央力量因內證而遭削弱時,它們便率先叛離,或擁兵自重,成了分裂、瓦解帝國的力量。

為了保證商路的安全以及維持地區霸權 馬裡國王竭盡財力建立強大軍事力量,全國有9萬步兵分駐要地,控制全境商路。騎兵歷來是西蘇丹軍隊的主要打擊力量,國王不惜巨資購買北非阿拉伯良種馬,建立一支精悍的萬人騎兵隊。馬價昂貴限制了私人騎兵隊的發展,有助於國王維持騎兵隊的絕對優勢。

馬裡帝國興亡史:特別篇

馬裡帝國的具裝騎兵&;amp;amp;lt;br&;amp;amp;gt;圖片來源https://zhuanlan。zhihu。com/p/72468955

馬裡帝國一貫重視發展長途商業貿易。它的國土緊靠尼日河使它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主要城市興建在兩岸谷地。從四面八方紛至沓來的商隊和船隊都以尼日河沿岸城市為集散地。從突尼西亞、埃及南下的阿拉伯商人云集於加奧市場。每年跋涉在中央駝運商道上的駱駝不下1。2萬頭。國王對具有戰略重要性的進口貨如馬匹、金屬等擁有控制權。商業貿易的興盛首先給國王和貴族帶來巨大收益。國王對進出口各項貿易開徵稅捐,名目繁多,規定產金區以金沙交稅,罕見的天然金塊一律按例上交國王。黃金源源流入國庫,再經阿拉伯商人之手運到北非和歐洲出售,支付宮廷的龐大開支。由於十四世紀馬裡黃金的開採和大量輸入歐洲,歐洲多數國家一度以黃金為主幣和本位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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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撒哈拉商路

馬裡帝國的農業和手工業獲得顯著發展。從事農業的農民和“奴隸村落”種植蜀黍、高梁和稻穀,也飼養牲畜。農業技術來取粗耕輪作,基本生產工具是鋤(達巴)。他們生產的剩餘產品供應正在發展中的城市,由奴隸運往市場。有些農產品也長途販運,如南方柯拉果運往普遍嗜好此種果品的北方地區;蜀黍和高粱從尼日運往內陸三角洲,大米從甘比亞運往廷巴克圖、瓦拉塔和塔加扎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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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拉果,具有提神功效

手工業分工較細,鍛鐵、木工、皮革、紡織等都形成專門行業。隨著伊斯蘭教傳播到西蘇丹各地。延巴克圖和傑內擁有眾多織工和裁縫作坊,成為紡織手工業中心。馬裡紡織品以其特有的熱帶風格圖案風靡阿拉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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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非的古法鍊鐵

馬裡基本產品的多樣化活躍了地方貿易。在發達地區,商品經濟初步形成。北方(薩赫勒地區)牧民從撒哈拉運來食鹽、皮革和牲畜,到農業區換取穀物、紡織品和其他農產品。以食鹽為中心的貿易把撒哈拉、薩赫勒(乾草原)和薩瓦納(稀樹幹草原)三個不同的地理區域聯絡起來,使農民和牧民建立了比較密切的經濟聯絡。這對馬裡北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有重大意義。南方居民普遍從事農業,除個別地區生產黃金和柯拉果外,地理條件相似,產品大致相同,缺乏促成大規棋經濟交流的因素。北方牧民商隊害怕萃萃蠅危害馱畜,一般不到南方薩瓦納地區的內地。在無處不去的迪奧拉商人活躍起來以前,南方各地區之間沒有頻繁的商品交換,尚未形成地方貿易網,自然經濟仍佔優勢。

馬裡帝國興亡史:特別篇

陶代尼產鹽區出產的鹽板,這個地方今天仍然出產著大量的鹽

馬裡帝國經濟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雖然長途貿易有著重大意義,但它主要具有對外貿易的性質。阿拉伯商隊從馬裡往北運的主要是黃金,商隊用來交換黃金的各種商品才與廣大居民發生經濟聯絡。所以長途貿易路線都是南北向,很少東西向。與此相應,馬裡大商業城市也多半在北方,同國外的貿易聯絡多於同國內的聯絡。有些遠離商路的地區,商品流通有限,不但與國外貿易無緣,就是同國內其他地區也少有商業往來,繼續處在自然經濟支配之下。因此,儘管馬裡帝國對外貿易蓬勃發展,國內經濟也有所加強,但從帝國整個遼闊幅員來看,統一的全國市場卻未形成。馬裡帝國經濟的另一特點是,貿易雖然相當發達,卻沒有統一使用的貨幣。馬裡盛產黃金,並未自鑄金幣,在個別市場上使用的卻是阿拉伯的金第納爾,這說明有些地區商品經濟的發展還只處於萌發階段,也反映馬裡國王對黃金銷售的絕對控制。伊本·白圖泰曾提到十四世紀中葉馬裡使用瑪瑙貝作為等價物,有的地方1150個瑪瑙貝可換1個金第納爾。但瑪瑙貝也沒有成為馬裡帝國的單一等價物,而是同其他一般等價物,如銅環、鹽棒、布帛同時使用。

馬裡帝國興亡史:特別篇

瑪瑙貝

瑪瑙貝當時流行範圍還很狹窄,只流行於加奧等地,甚至廷巴克圖、傑內等商業發達城市,直到十六世紀初才使用,而在塞內加爾、甘比亞等西部地區一直未曾流行,許多地方仍是以物易物,或是以自然物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為主。這反映真正的完全的商品生產尚未出現。

馬裡帝國在西非歷史上的意義在於它使西非中心地區的經濟和政治獲得顯著發展,超過迦納王國時期的水平,而且創造了燦爛的西非中古文化,表現出非洲人民的偉大的歷史首創精神。正如研究西蘇丹史的英國史學家博維爾所說的:馬裡“帝國無論從幅員或者財富來說,在純粹非洲式國家歷史上都是很突出的。這個帝國是黑人的政治組織才能的突出的範例” 。這個評價應該說是符合實際的。

參考資料

[1]鄭家馨:《烜赫非洲中古史的馬裡帝國》[J]。西亞非洲, 1986年,第一期:59-66頁

[2]李安山:《非洲古代王國》[M]。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1年出版:102-107頁

[3]戴維•C•康德拉:《中世紀西非諸帝國¥[M]。 商務印書館。 2015年出版:41-62頁

[4]F。 富威爾-艾馬爾:《金犀牛:中世紀非洲史》[M]。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9年出版:196-206頁

(注:本文所參考的文獻存在譯名不一致的情況,為保證統一,譯名以2013年中國對外翻譯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D•T•尼昂主編的非洲通史為準。)

標簽: 馬裡  奴隸  帝國  amp  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