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出事故,無人員傷亡,血檢249,這種會判刑不?
作者:由 許大海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21-04-04
血檢200以上,判實刑四個月左右
如果血檢結果被法院採納為證據,不但判刑而且要從重。
從你所說的情況來看,兩方面會對確定定罪量刑
一是發生交通事故
二是血液乙醇200mg/100ml以上
且實刑的可能性大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血液酒精含量249的,處4個月左右的拘役,緩刑的可能性較小。並且吊銷駕駛執照,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駕駛營運車輛的,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這就是醉駕的代價。
無人員傷亡一般不會觸犯交通肇事罪,但血檢249肯定是醉駕了,涉嫌危險駕駛罪,酒精含量這麼高,判實刑的可能性比較大,拘役四個月左右。
第六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一)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第二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可以在一個月至二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一個月刑期。
第四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情節較輕,且具有自首、立功、認罪認罰及積極賠償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等從輕處罰情節的,在量刑時充分體現從寬處罰政策。
第五條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並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判處拘役一個月的,可以並處罰金1000至3000元;拘役刑期遞增的,可以按照此比例確定相應的罰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