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製法官助理(臨時工)辭職兩年內限制做律師嗎?
作者:由 靜湖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22-04-27
不限制。我自身的情況跟你說的是一樣,在法院辭職後就去了律所,然後就馬上申請實習了。不過雖然不限制執業,但在申請實習、申請執業的時候都需要提供法院出的離職證明,用以證明你真的是臨聘人員。執業後也會偶而因此需要填寫資料,上報司法局。所以辭職後一定保管好離職證明。
聘用制人員,目前是沒有競業限制的。但是不排除以後會對聘用製法官助理或書記員進行一定的從業限制。
聘用的不限制的
不會。
限制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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