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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瘧原蟲治療癌症專案,關於患者是否有試藥權,我想說說我的個人看法

作者:由 醫師黃繼斌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19-02-19

最近鍾南山旗下廣州呼研所陳小平研究員的專案,瘧原蟲治療癌症專案被拋入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反對的,質疑的,支援的,風風雨雨,各執一詞 。

關於瘧原蟲治療癌症專案,關於患者是否有試藥權,我想說說我的個人看法

總的來說,對於晚期癌症這個領域,現在主流的療法都是從西方傳來的,例如PD-1療法,一方面是因為西方企業有資本,一方面西方的法制比較健全,例如他們有“試藥權法”(也被稱為喬丹法案),所以比較容易招募患者,這個後面說。

當然中國對於這個領域也有貢獻,例如1971年張亭棟用砒霜(三氧化二砷)治療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而揭開三氧化二砷治療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APL)的細胞和分子機制謎底,則要等到幾十年以後,1996年左右陳竺團隊的探索了。

1996年,在奧蘭多召開的國際血液病學術大會上,陳竺院士代表課題組宣讀論文,題目是《三氧化二砷誘導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細胞凋亡及其分子機制的初步研究》,同年他和張亭棟的三氧化二坤治療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的論文發表在世界級雜誌《Blood》雜誌上。

所以我們發現,三氧化二坤的運用,也是先上車後補票,先發現臨床現象,後探索治療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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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三氧化二砷製劑的專利現在是不是在中國人手中呢?也不是。現在治療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的三種主流藥物中就有美國Raymond P。 Warrell, Jr。博士基於此成果成立PolaRx公司生產出藥物Trisenox,Trisenox就是三氧化二坤。

此外PolaRx公司還獲得了北京人民醫院雄黃治療血癌藥物專利的全球獨佔許可。

為什麼,中國醫學上很多重大的成果都是上世紀80年代前的成果呢,因為現在中國由於沒有類似於喬丹法案這樣的法案,所以在一些領域做臨床實驗,很敏感,容易滑入輿論的漩渦。80年代以前,有實驗的條件,卻沒有完善的專利保護制度,所以向歐美流失了大量的成果。

那麼,什麼是喬丹法案呢?喬丹法案立法的促進者是類似於羅恩·伍德魯夫這樣的患者。羅恩·伍德魯夫在當年的臨床醫學指南下治療只能活幾個月,結果他和他這個群體為了生存,偷偷隱瞞美國的監管者,參加了一些臨床實驗,最後活了7年。

這個群體的經歷促使美國多數州立法保障患者的試藥權

,這個法案也被稱為試藥權法案,最終這個法案成為美國的全國法案。

該法案規定,瀕臨死亡或罹患可能導致顯著早亡疾病的患者有權尋求已透過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一期臨床試驗但尚未獲批上市的藥物。

最終,我們還是應該在保證患者知情權的情況下,把選擇試藥的權利還給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