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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企業辭退,“好處”多多。這3類好處得要知道!

作者:由 HRD於航職場吐槽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21-11-18

好幾個朋友諮詢了這樣一個問題,一旦被企業辭退的化,可以主張哪些賠償?

要說清這個問題,有一個基本的法律概念需要普及一下:

勞動合同的終結

勞動合同終結

分為解除和終止兩類:

何為解除呢?是指在勞動合同

沒有期滿之前,

因為雙方協商一致或依據法定理由一方當事人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終結勞

動合同的方式。

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是

必須且一定

要支付補償金的。如果企業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要額外再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如果員工不同意的

,可以申訴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再申述期間,企業發放薪資。員工也可以指出企業違法解除的理由,而要求支付補償金雙倍作為賠償金。

何為

終止合同

呢?

終止合同

是指

勞動合同到期

而終結的。終止合同,同樣企業首先提出的,必須要支付補償金,如果企業有違法行為的,員工主張,可以申請雙倍的補償金作為賠償金。在終止合同的情況之下,員工沒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權利申請。

最後在說一點,這裡的補償標準是指員工在職之前12月的平均工資。這個平均工資包括所有收入,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提成,加班費,各項福利等等的總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