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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

作者:由 徐漿糊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14-06-30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徐漿糊2012-09-04 20:16:50

謝邀。

當初剛來香港的時候,看到東方日報、太陽報上的風月版,確實是很震驚的。香港報紙的風月版又被稱為“嫖妓指南”。上面除了有一些有豔照彩圖的大版廣告(這種多是電話色情服務),剩下的密密麻麻黑白的小格子刊登的,大都就是“樓鳳”廣告了。這些廣告一般會用簡短詞句寫出地點和樓鳳特徵及電話,像是:“旺角新做姣靚波D激情推拿電話xxx ”這樣。

之前吳君如演的《金雞》,講的就是一個香港樓鳳的故事。所謂“樓鳳”,是“一樓一鳳”的簡稱,是指在一個住宅單位內只有一名妓女,是香港性工作者的一種提供色情服務的獨有方式。因為據香港法例第200章117條:任何處所由超過二人主要用以賣淫用途即可被視為“賣淫場所”。任何人管理、出租、或租賃賣淫場所都可被撿控。為逃避法律責任,而發展出只有一名妓女賣淫的一樓一鳳。“一樓一鳳”是香港一種半公開的色情經營方式。

香港著名的紅燈區在港島灣仔北海旁謝斐道及九龍旺角砵蘭街一帶。張愛玲的成名作《沉香屑 第一爐香》故事結尾的大段描寫就是關於灣仔紅燈區的:

“灣仔那地方原不是香港的中心區,地段既偏僻,又充滿了下等的娛樂場所,惟有一年一度的新春市場,類似北方的廟會,卻是在那裡舉行的⋯⋯” “這兒什麼都有,可是最主要的還是賣的是人。在那慘烈的汽油燈下,站著成群的女孩子,因為那過分誇張的光與影,一個個都有著淺藍的鼻子,綠色的面頰,⋯⋯” 寫的是新婚的葛薇龍和喬琪喬於除夕夜到灣仔的夜市看熱鬧的情景。後來一群來此尋歡的外國水兵錯把薇龍也當成妓女,於是引發了文末男女主角的一段著名對話:

喬琪笑道:“那些醉泥鰍,把你當做什麼人了?”

薇龍道:“本來嗎,我跟她們有什麼分別?”

喬琪一隻手管住輪盤,一隻手掩住她的嘴道:“你再胡說——”

薇龍笑著告饒道:“好了好了!我承認我說錯了話。怎麼沒有分別呢?

她們是不得已,我是自願的!”

此處提到“自願”這個概念,確實是一個癥結所在。我最近剛好在香港一個藝術活動中接觸了一位樓鳳,她已多次參與這類活動或公開演講,她自言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消除別人對她這行的誤解,而最大誤解就是以為她們是被迫,她說:“我想告訴人們,做這一行不但不是被迫,相反我很享受做這個工作”,稱當了一樓一鳳姐後,經濟獨立,工時自由,可以隨時拒絕不合理的客人,身體與心靈都很快樂。她今年已52歲,還在繼續工作,她這種年紀的樓鳳,每天大概能賺1000元。

臺灣作家張曼娟曾評價張愛玲上面這篇小說是:用驚人的洞悉力寫出了,“一個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可以怎樣清醒地、心甘情願地墮落”。成年人是否擁有“清醒的、心甘情願的、不危及他人的墮落”的自由?人們對這個問題的不同解答,自然帶來賣淫是否應合法化的爭議。香港對於賣淫的邏輯是:被迫賣淫和組織賣淫是為非法,而自願的個人的賣淫則不受法律制裁。也就是說,目前在香港的性產業相關法制類似英國,性工作是合法的,但是操控性工作者是非法的。

當然,除了自願這樣的自由主義或人權因素以外,從來賣淫之所以被視為一項罪惡都是因為其容易衍生其他犯罪或社會問題。譬如對於香港來說,樓鳳的“辦公場所”的確令所在地治安變差,例如令附近居民被騷擾、人流複雜等。然而另一方面,樓鳳確實亦提供一個廉價的媒介供男子解決生理需要,間接降低香港性犯罪。

至於在中國應該怎樣對待賣淫這件事情,還是讓李銀河老師科普吧。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Marco Liu2013-09-19 09:56:20

首先

香港現在的情況,並不是

性工作合法化,而是性工作非刑事化。

讓我們瞭解性工作非刑事化與合法化這兩個不同的法律改革概念: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

香港現行政策:

根據本港法律,無論是賣淫的一方、或性服務消費者,都不會因為其身份或因提供或取得性服務而觸犯刑事罪行。賣淫一方為16歲以上,持有香港身分證及居留條件不受限制,自願在私人地方,單對單提供性服務並不犯法,這就是「一樓一」的概念。

即使目前一樓一性工作者以自僱形式獨立經營,只要跳出「獨立經營」的框架,便會受到多條法例條文所影響,如被業主迫遷(違反「租客等準許處所或船隻用作賣淫」)、不能僱用第三者工作(違反「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不可以宣傳或推廣(違反「禁止宣傳賣淫標誌」)、不可以管理、分租或經營(違反「經營賣淫場所」)…等。另外,「一樓多鳳」亦違反「賣淫場所」的定義,以致性工作者必須獨自面對各種人身安全風險。另外,街頭性工作者在街上與客人接觸議價,有可能被控以「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

性工作非刑事化將有助性工作者除罪化,免卻被不法份子操控,有效保障個人安全及權益。

性工作有必要真正被視為工作,正如所有商業行為一樣透過商業法被規管,或性工作的勞資關係受僱傭條例規管,而非被視為刑事罪行。

香港的經驗,值得內地借鑒和學習。不過哪怕是在香港這樣法制健全,警察公信力高,社會環境較為安全開放的社會,

性工作合法化(非刑事化更進一步)仍然有激烈的爭論,性工作者本身是高危人群,他們背後也經常和蛇頭,黑社會及毒品有千絲萬縷的聯絡。所以我認為內地性工作合法化一步到位並不切合實際,反而從非刑事化開始摸索,可能更符合國情。

我的專欄中寫過一篇關於鳳姐的文章,有興趣的話可以移步:http://zhuanlan.zhihu.com/marcohk/19575962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迷人的人生贏家2013-05-10 17:03:37

中國人那麼多,房子又那麼貴,一樓一鳳肯定不能滿足。

應該挨家挨戶一鳳,簡稱挨鳳。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韓冰Bill2011-12-15 23:26:03

如果合法化了,樓鳳顯然就太不與時俱進了,肯定是大規模量產更符合市場經濟。

樓鳳能是不合法時走擦邊球才用的。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劉雲2014-06-03 16:33:40

沒有如果。不可能合法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匿名使用者2018-08-07 20:28:12

可能在app上下單吧,支付寶結算,支援花唄,限時達。可以叫 爽了麼。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安安律師2020-11-26 16:17:37

早就上樓了,店面裡的暗訪、打擊力度太大。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飛雪連天射白鹿2020-12-04 00:50:56

這個模式不好收稅也不便監管的呀。你品~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知乎使用者2016-12-15 20:33:47

香港個人賣淫非罪並不是合法,禁止團體經營,這真是文明社會的表現。

禁止賣淫卻無法肅清,結果就是失足女遭受黑社會和警察的雙重壓榨,人老珠黃也存不到錢轉行,命運悲慘。

如果賣淫在中國合法化了,香港的「樓鳳」能成為內地主要引導的方式嗎?知乎使用者2014-01-02 0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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