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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英豪黎明世界觀的超自然力量(六)布林加的血族及布林加的宗教狀況

作者:由 Rhokois Phisolis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21-08-22

所謂血族Vérnem,為布林加族的超自然形式,作為血族之人力量和敏捷度都會大大超出常人,長生不老(但可能被殺死),並且所有的傷害可以透過食用生肉(必須是新鮮宰殺的、或者剛剛從活生物身上取下的)來瞬間恢復。

其唯一弱點是,需要每日進食新鮮生肉,因為所有熟食的營養都無法修復其身體損壞的部位,包括皮毛剮蹭,消化道黏膜、運動中的肌肉和關節磨損,內臟損耗等,這些必須靠鮮肉中的活組織來補充。如果長時間不進食生肉,其身體很快就會出現多處潰爛以及嚴重勞損,最終器質性衰竭或大出血而身亡。

此外,金屬銀會破壞血族身體組織的再生能力,並與此同時使血族的身體組織遭到高溫破壞,所以使用銀製品也可以殺死血族。

誰是血族不由神來決定,而是靠血族的自行傳播,一位血族將某些身體組織輸送到轉化物件的體內——一般是血,過3到21日不等(視物件的體重與輸入的血的比例),然後物件的全身組織便都被同化為血族之軀。物件會對轉化者(一般稱“長親”)言聽計從。而且被轉化物件是不限種族的,甚至非智慧生物也可以。

1.1.

血族的起源歷史

最初享有血族的種族為布林加大虎Panthera nagius。至高神在將埃蘭叢林中的原虎Panthera prototigris轉化為智慧生物之時,出於其自身戰鬥力本身就較強的考慮,並未賦予其守護神,此外也有一定的看戲心態,想看一個肉體強大的種族在沒有守護神的情況下能否存活。

然而事實並不是很順利。布林加族由於合群度過低,且手指發育不全導致難以製造工具,在石器時代階段很容易被埃蘭族圍剿而滅之,幾近滅絕。於是神將一群布林加族的戰鬥力提升,趕走了進攻他們的埃蘭族。布林加族就這麼成為當時陸上徒手戰鬥力最強者,理論上一個布林加可以徒手殺死一整個裝備有石器時代武器的埃蘭家族。

但是這並不能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在紀元前約2500年,卡塔利亞的古國(當時稱安古瓦王國)利用布林加族完全沒有凝聚力,將許多個體撲殺。此時最高神命當時的布林加中的有志者亞倫Jarón為族長,將其轉化為第一個可以傳播的血族,命其帶領所有布林加殺出一條血路,逃出安古瓦。於是亞倫斬殺所在地的長官,帶領眾同族,並透過血族轉化的方式,聯合庫馬特其他城市的布林加奴隸,一路最終逃到了今天的布林加,在此獵物豐盛的地方開始了新的生活——雖然由於缺乏工具,依然要從石器時代重新開始文明。

同時,由於逃亡過程中另一支體型較小的虎族Felis cicsius的協助,二者結成了聯盟,共享血族屬性。我們現在提到“布林加族”,是同時把這兩族相提並論的,若要區分,則將原來的虎族稱為“大布爾加”Nagy Bolgyar,較小的則稱為“小布爾加”Kicsi Bolgyar。

至此,亞倫作為第一位作為首領的血族,開始了以血族為酋長的布林加部落文明時代。

1.2.

中世紀的布林加:與尼姆茲殖民者共生

由酋長過渡到封建時代的布林加,受到昆寧伽的伊克森帝國影響,開始築牆。其最早的城市形式為雙層城牆的“城郭”,內圈為領主的城堡、自有領地與各種手工業店鋪,外圈為以牆分割的農牧業領地,每個小地主佔有一片土地。最外圈再建築一道矮牆以防禦外部的野獸和部落民(部落民同樣也是布林加族)。

中世紀封建時代的布林加族聚落,往往領主是血族(有時候可能加上領主的家人,有時候則是領主孤身一人),其少數近衛也是血族並聽命於他,其餘的領民就不是血族。

起初布林加族為今布林加的西部的主流種族,直到約1100年,尼姆茲帝國第三王朝時期,開始殖民布林加地區,把城郭之間間隔的大片土地都佔據了,並逼迫部分佈爾加領主將自己也轉化為血族,來強化自身。其中一部分因為沒有意料到血族會聽命於“長親”,反而成為了布林加領主的附庸。後來一些尼姆茲殖民長官會事先設好埋伏,假意臣服,在完成轉化儀式後便放冷箭殺死布林加領主,再用自己的血轉化當地的二把手、實現統領當地的布林加族。如此,尼姆茲族在布林加站穩了腳跟,而布林加諸小國也因此連成了整體,統一的布林加以尼姆茲殖民地形式出現了。

1.3.

血族的生物學原理

血族的體內有獨特器官“血族腺”vernem-gland,其內部有常駐臧象,會在體內有外來活細胞時將其吸收進來,使其變為“血族幹細胞”vernem-stem-cell。血族腺遍佈於整個消化道皮下,只要外來活細胞與消化道黏膜接觸,便會立刻轉變為血族幹細胞。

體內若有組織缺損,血族幹細胞便會遊走到損傷處,透過變為缺損處細胞來治癒損傷;若無損傷,則會將體內的肌肉、骨骼、脂肪、面板組織加厚,而不會儲存幹細胞,因此需要定期補充活肉。且一次食用不能過量,略微過量可以增強體質,超量過多則會造成畸形,影響正常身體機能與運動。

與此同時,由於血液中含有特殊細胞“血族轉化細胞”,可以在接觸非血族細胞時將其轉化,並在該生物的消化道內產生大量血族腺,“血族”一名便由此得來——依託血液而傳承的體系。

此外,所有血族細胞的新陳代謝遠高於普通生物細胞,且有迅速的自我修復能力,並可以永遠存活而不產生變異,這便是血族長生不老的原因。但是其失去了複製的能力,所以無法自行修復身體。血族的外貌(健康狀況下的)和身高會固定在被轉化時的形態也是這個原因。

且因為生育需要細胞的不斷繁殖,血族也是無法生育的。此外,因為血族腺的作用,交合時器官會粘連。這就是為什麼大多數血族看起來在性與愛這方面顯得尤為禁慾的原因——不禁慾者往往會付出慘痛代價、甚至是死亡。

銀元素有特殊作用,會將血族細胞還原為非血族細胞,從而使得血族個體愈傷能力失效。且血族細胞被破壞時,原來儲存在臧象裡的能量便會瞬間釋放出來,導致燒傷,甚至有可能爆炸。

但與此同時,“言聽計從”屬性和“力大無窮”屬性則與血族細胞無關。生物體被轉化為血族之後,其腦部會被超自然力量影響,導致對“長親”言聽計從。而與此同時,其生理機能也會加速,同時體內會產生超微型力場來增加爆發力、吸收外部衝擊,從而增加力量和防禦。

1.4.

血族特性對布林加社會的影響

血族的影響因種族的不同而有差異,主要體現在種族的合群度一面。這裡介紹泛血族地區的幾個種族:布林加族、尼姆茲族、埃蘭族、特比爾族、賽其木族、尤格斯族。

1.4.1.

布林加族:受惠與受制

布林加族個體間的合群度並不強,雖然會因為理性智力極高而為了生存需要而容忍同類的存在,但經常打交道有可能引發情緒上的波動,彼此無法忍耐對方、更無法親如一家。這時候,血族的“言聽計從”作用便成了社會的粘合劑。在一個城郭範圍之內,領主靠著絕對力量讓領民服從之餘,靠著血族之間的聯絡來約束其近衛和下級封臣。如此,靠著人身依附形成了相對比較穩定的封建制。

但這套系統也阻止了布林加族建立更先進的政體。當下的布林加國王“維爾福高”Verfogak曾經在紀元1816年試圖改革體制,帶領一批自己的親信裁掉所有現有伯爵級以上封建主並自立為王,再命自己的親信去地方做官僚。然而結果是,作為血族的地方官僚依然要對國王人身依附,且其統治依然要基於暴力,官僚與人民完全不對等的武力差距也導致了地方基層統治也淪於暴君統治,甚至安插在大城市社群裡維持秩序的人也變為了該街區的“男爵”“騎士”這樣的基層壓迫者。最後,便是披著官僚制外皮的封建制。維爾福高也不得不默認了這種結果。

1.4.2.

尼姆茲族:騎在人民頭上

尼姆茲族的合群度在諸族裡是最高的,且集體意識往往讓位於個體感受。往往統治者的權力來自於人民,所以無法得罪人民,否則人民是可以無腦地一擁而上將其推翻,除非被完全肉體消滅。因此,尼姆茲的各級領主往往會忌憚自己的領民,擔心得罪其導致的後果,這一點從尼姆茲統治者的自稱“孤者”Einzelgänger也可見一斑。

但在布林加殖民地,尼姆茲領主體驗到了前所未有的力量——一位被轉化為血族的尼姆茲,其可以幾乎無損傷地殺死一百個以上的同類,若有更多作為血族的手下,數字則會指數級增長。這樣領主便可將起義者屠殺至只有個位數,然後任只有少數零星的人恐懼。時間一長,在布林加的尼姆茲族間便傳開了訊息,“你無法推翻一個血族領主”。由此,儘管在尼姆茲帝國內已經形成了集權官僚制,位於布林加的尼姆茲族卻被布林加同化了,即使現代也維持著封建制度甚至奴隸制。統治者也更喜歡自稱“本大人”der Große。

他們同時也供奉祖靈,但在布林加,由於尼姆茲社會自身的異化,祖靈往往被神化得異常嚴重,各家領主往往奉自家的祖靈為“神之子”,而強迫領民拋棄自己原有的祖先而供奉之,原本是近似於泛靈信仰的尼姆茲祖靈信仰,卻在布林加發展成了無數的一神教。

1.4.3.

有賽其木血統的領主

這部分主要集中於薩什卡公爵領Szaska,為1310年左右卡塔利亞國王伊曼尼奧Hymmanios的後裔中的一支,是賽其木和布林加的混血,起初一共185人,後被維爾福高屠殺到只剩48人。

由於賽其木血統的高超戰鬥力,平均兩到三個布林加族變成血族後才能殺死一隻賽其木,這一族進入布林加幾乎沒受到什麼像樣的抵抗,而他們殺死血族、浸潤其血之後,戰鬥力又再次升級。現在這些伊曼尼奧後裔已經在此活了超過700年,甚至連維爾福高都無法撼動他們的地位,只能允許他們在此擁有特權,幾乎相當於獨立王國。且他們不僅不聽使喚,甚至還經常發動戰爭,對維爾福高的統治造成威脅。

後來,在1891年,維爾福高研究出銀對血族的強力殺傷作用,親自帶人殺死了其中的一百多名,剩下的皆降服於維爾福高的統治。他們現在已經只沉溺於享受,對政權無威脅。但當地民眾依然需要為他們的物質享受服務而被嚴重壓迫。

1.4.4.

埃蘭族:性別歧視之下

埃蘭族本身男女有別,不管是外形還是體能方面都有較大區別,因此發展出了典型的性別歧視式社會分工。這種在血族領地也有體現:往往領主本人是男性,其有十多名女眷,受其血成為血族,並作為其護衛,主戰鬥的工作。受領主影響,由埃蘭血族領導的社會往往也會發展出性別極端不平等的形態,比埃蘭族原生的社會更甚。

與此同時,由於備受壓迫,埃蘭族女性大多會去信仰“覺法”以求得心理安慰,但與此同時也有少部分確實精於此道,成功成為了“覺醒者”,在布林加境內有七十餘座神廟,以庇佑當地女性。

1.4.5.

特比爾族:信仰的挑戰

特比爾族往往在布林加沿海一帶殖民經商(當然這些地區現代已經被納入伊克森的領土),而在紀元1400年之後,一部分城邦領主也用各種計謀弄到了血族血脈,成功讓自己擁有了超人般的力量。

但是特比爾族的社會結構意外地沒有發生太多變化,可能特比爾族本來就看重個人奮鬥而非集體主義,也不太會因為領主的力量而被迫屈服——不服管者會“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不滿於領主的暴政直接用腳投票就是了,本來就願意服從的那些則會更加崇拜擁有了超人力量的領主。而特比爾族的合群度也沒差到必須要血族聯絡才能維繫的地步,更何況特比爾族喜歡獨立的小城邦,他們幾乎沒有所謂的“上級領主”一說。

接納血族力量對於特比爾族來說,更多是信仰上的衝擊——原本伊克森唯一的超能力來源,就是被昆寧伽提拔為半神,所以很多特比爾族將昆寧伽作為“神唯一的使者”而信奉。但當他們的力量並不來源於昆寧伽,而是來自異族的世俗力量時,關於“領主接受蠻族巫術變得強大”之類的傳言便傳開,很多人也在懷疑自己的領主已經墮入邪惡。至於那些領主,他們更是有資格公開藐視依然堅持昆寧伽信仰之人,說“自己的力量是來自自己的智慧,昆寧伽算老幾”云云。因此昆寧伽信仰的宗教改革也是發源自布林加地區的城邦,最早的近代化信仰派系就是被稱為“布林加派”Bolgiarismo的多位教士發起的。歷經不斷的對信仰的質疑,信仰的意義最終從“昆寧伽賦予我們力量”變為“昆寧伽是我們民族的塑造者”,對於看重宗教的現實利益而不為信仰而信仰的特比爾族來說,這種為了能堅持信仰而改變信仰核心的做法實屬不易。

由於進入了血族體系,特比爾族城邦一般也被視作廣義上的布林加。

布林加族城郭一般是內向型經濟,很少對外有物質交換,他們不是特比爾族的貿易物件。而傾向於小農經濟的尼姆茲領地,對於特比爾族倒是一個優秀的原料產地——只要能夠打敗當地領主,就可以獲得一片殖民地,有無數勤勞肯幹的尼姆茲奴隸為自己種植各種商業作物。因此,特比爾領主和尼姆茲領主之間的戰鬥也非常常見,為一塊充滿尼姆茲農民的領土打得不可開交。

標簽: 血族  布林  領主  尼姆  加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