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點被熟人強姦,我現在怎麼辦?
你好,同情你的遭遇, 你的性子過於柔弱了,我都有些看不下去你的描述了。
“他不肯出去,然後把我按在床上,又親又摸,在房間裡差不多2個小時
我真不敢大喊,怕丟人,他也不給我拿手機,被親被摸,差一點……我最後是咬了他”
“現在我很怕他說出去,今天我和他說了好多次,我說我就當沒這個事情,你不要再提這個事情了,互相保密。我現在很怕被別人知道丟人,也怕他拿這個事情出去炫耀或者和我們公司領導說,我真沒有勾引他……怎麼辦?要不要和公司領導說?”
這妥妥的性騷擾,根據你的描述甚至構成強姦未遂罪!OMG,你怕什麼丟人啊!應該怕的人是他!你要是硬氣一點,當時就可以把他拒之門外,就算抵不過他進門,你在房間裡喊救命他也不敢拿你怎麼辦。
事已至此,既然你把這段遭遇放上來,心中應該有答案了吧。
我不知道該不該勸你報警(得收集證據),我得先去看看這是不是個釣魚問題(看不出來)。
把這件事告訴你信得過的人,讓她們認清那個人的真面目,聽聽她們的意見(畢竟我不清楚你們的利益關係),疏導疏導自己的情緒。
你竟然覺得他會把這件事拿出去炫耀,你那個熟人得多jian哪,離他越遠越好!你那個領導怎麼樣?我也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當前性親案件百分之八十都是熟人作案。
根據題主的表述,屬於強姦未遂與強制猥褻既遂的想象競合,此時可以定強姦未遂。當然如果對方主動放棄,可以考慮強姦中止,與強制猥褻既遂的想象競合,此時可以定強制猥褻罪。
題主的擔心是多慮的,他應該害怕你報警,而你卻在這擔心他胡說八道。除非此人腦袋短路。不然,誰也不會把自己的違法行為拿出來炫耀。
題主兩種方式,一是報警,給他上一課。二是以報警為由警告他,讓他下不為例。關於是否和領導彙報,這個無所謂,想說就說,不說也罷。
報警試試呢
這玩意就知道你不好意思才會越來越放肆
你這樣說,我敢打包票他會繼續請你吃飯,給你買東西
然後再帶你出去玩
就是那麼簡單
這事跟公司講毛用沒有,公司才不管這個事呢,有的公司預設這是潛規則,有的無良的公司巴不得你跟他有一腿呢
所以,報警試試
你這樣可不好啊,不喜歡不想發展就利索點,當時為了保命可以不明顯反抗,但是事後該報警該找人還是要做的,就這麼等下一次再被套路??
假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