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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企業CO2等溫室氣體排放,常常提到範圍1、2和3排放,它們是什麼意思,是如何劃分的嗎?

作者:由 非凡科普 發表于 遊戲時間:2022-11-23

溫室氣體 (GHG—— Greenhouse Gas)是指任何會吸收和釋放紅外線輻射並存在大氣中的氣體。京都議定書中規定控制的6種溫室氣體為:二氧化碳(CO₂)、甲烷(CH₄)、氧化亞氮(N₂O)、氫氟碳化合物(HFCs)、全氟碳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

溫室氣體排放範圍的概念是在《溫室氣體核算體系》(GHG Protocol)中引入的。其目標是定義一家公司如何控制其應負責的排放,明確排放是公司自己造成的,還是公司透過供應鏈間接造成的。

《溫室氣體核算體系》是政府和企業領導人用來了解、量化和衡量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廣泛使用的國際會計工具。引入發排放範圍概念的另一個目的是提高透明度,並使不同的會計和報告方法對不同型別的組織更有用。簡而言之,某些行業可能對其間接排放有很大的控制,而其他行業可能沒有。

公司溫室氣體排放劃分三類:範圍1、範圍2和範圍3。

核算企業CO2等溫室氣體排放,常常提到範圍1、2和3排放,它們是什麼意思,是如何劃分的嗎?

範圍1(直接排放):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來自於報告實體擁有或控制的來源。這可能是製造產品直接產生的排放,例如,工廠煙霧。這不包括生物質的燃燒。

範圍2(間接排放):包括購買電力、蒸汽和加熱/冷卻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這些排放物實際發生在發電、蒸汽、冷卻或加熱的設施中。但是,作為能源的消費者,消費方仍然要對正在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負責。

範圍3(間接排放):指不屬於報告公司所有、不受報告公司直接控制的來源的排放。但是,它們與公司的活動有關。這通常被認為是公司的供應鏈上的,因此供應鏈內的供應商、外包活動和員工的旅行和通勤造成的排放。

在許多行業中,範圍3排放佔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比重最大。這是因為,在當今的經濟中,許多工都是外包的,很少有公司擁有其產品的整個價值鏈。例如石油公司開採加工原油的排放佔石油能源溫室氣體總排放的份額並不大,主要是排放來自消費者利用石油產品(如汽柴油)產生的排放。

適用範圍1和2的排放量比適用範圍3的排放量更容易計算。原因很簡單,它們是由一家公司直接控制的。為了有效地衡量範圍3的排放量,需要深入到整個價值鏈。許多公司還沒有準備好接受這一承諾。儘管如此,減少碳排放的最大槓桿還是在那裡。

標簽: 排放  溫室  氣體  範圍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