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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迴古代,你還敢欠債不還嗎?

作者:由 墨Cognize 發表于 遊戲時間:2021-04-02

相信不少人都經歷過或者知道借錢不還導致朋友決裂的事,

告誡:不要因金錢而失去這一生最好的朋友。

夢迴古代,你還敢欠債不還嗎?

一、你見過借錢不還不中的嗎?

蘑菇借了五萬元給閏土,急需用錢時找閏土要,天天跟著上班,端茶倒水揉肩捶背,閏土就是不還錢。

直到去買車時發現徵信有問題,買不了高鐵,立馬拿著錢去還給蘑菇。

接下來蘑菇經歷的事,閏土又經歷了一遍,即使缺錢蘑菇依然不要這五萬元。

相信看過《陳翔六點半》的肯定知道蘑菇和閏土是誰,這樣的劇情大概只能在電視上看到,我所知道更多的卻是借了不還導致朋友決裂的。

二、岳雲鵬“分手費”

曾經一個非常要好的同學說家人生病急需用錢,岳雲鵬二話不說立馬打過去幾萬元,這同學會按時還,只不過還的方式有點雞賊,還三千順便借兩萬,還八千再借幾萬,岳雲鵬感覺不對勁,多方打聽才知道他好吃懶做,在外沒少欠款,思慮良久給他打了個電話,給你一萬元,權當“分手費”,以後不要再聯絡了。

三、信譽VS金錢

以前人們將誠信看的比命還重要,那時候人最講究的是言而有信,現在人們將金錢看的比命還重要,最講究的是金錢至上不講信譽。

社會風氣—借錢時狂打情感牌,要債時秒變大爺。

不同時代,人們注重的不同,所信奉的自然不同。

誠信至上,信譽為王;金錢至上,妖魔亂舞。

四、夢迴古代

如果你知道古代對那些欠債不還的人如何處理便還敢不還嗎?

如果你回到一統天下的秦朝,那時期的欠債人,沒錢就以勞役抵償債務,借錢者不當老闆都不中。

如果你回到漢武盛世的漢朝,借錢不還只能去給人打工, 要是有幸混個一官半職或者成為侯爵,一旦有債務在身並無力償還,不僅會被剝奪官員身份,而且封地也將被沒收。

如果你回到萬國來朝的盛唐,沒錢還債時,根據欠債金額相關法律處罰升級,不同的標準,處罰的力度也大不相同。唐朝律例就明確規定“諸負債違契補償一匹以上,違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至杖六十。”如果20天不還,用荊條打20下,40天不還,被打60下,以此累積;《唐律疏議》規定,“百日不償,合徒一年”。過了百日你還沒有償還就要吃一年的牢獄飯。不想捱打又沒錢還是用勞動抵債,一直幹到還清債務為止,你可能會想那我逃跑總可以唄!為了保證債務關係的履行還會設定保人,如果欠債者逃脫,保人需幫債務人償還所欠的財物。

如果你回到內憂外患的宋朝,想借錢還得有“擔保人”:《宋刑統》 “諸公私以財物出舉者、任依私契、官為不理……家資盡者役身折酬、役通取戶內男口……如負債者逃,保人代償”。現在的車房公司抵貸,同樣起著擔保的作用,保人一般都是當地比較有頭有臉的人,他們不會逃跑,只能承擔責任替負債人償還債務了。如果家裡實在是沒錢償還債務的,家中的男丁就要強制去服役來抵債,直到當事人債務還清為止。

如果你回到“大哉乾元”的元朝,不幸負債累累,需要後代來還的話,瞬間想到個非常有名的故事。

雖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孫,孫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孫;子子孫孫無窮匱也,而債又復增,幾輩可還完?

如果你回到永樂盛世的明朝,引入了“父債子還”的概念:“父債子還”的民間習慣已獲得國家法律的承認。明代判詞集《廉明公案》收錄的一則判決書說:“父債子還,律有定例。”可知當時的法官在裁決債務糾紛時,一般都會認可“父債子還”的習慣法。鄉民的做法合於民間俗例則視為合理,里老做出的判決亦以合於民間俗例為合理。

如果你回到康乾盛世的清朝,處罰加重,官府對於破產的商民,可以實施拘禁,債務人家族須在二個月以內返還欠債,否則要被判處勞役監禁。

夢迴秦漢唐宋元明清,你還敢欠債不還嗎?

五、錢品即人品

正因為現在用法律和情感無法制裁和約束欠債人,借錢不還的違法成本超低,才導致欠債人秒變大爺,不管有錢沒錢就是不還。

當你喪失信譽後還能再借到錢嗎?當你上了徵信黑名單後生活中各種限制,冠上老賴之名,難道你想一直過這樣的生活?

當一切暴露在陽光之下,欠債人將無處可藏,無錢可借,無所遁形。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錢品即人品。

不要因金錢而失去這一生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