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嗎?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時間:2018-12-06
醉駕,最多可以6個月的拘役。。取保就踏實點待著等開庭吧。。事你都做下了,現在才來怕,在這問還有意思麼???
答案是肯定的,走一半程式的,一般駕駛方面最多見的就是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兩個罪行不一樣但是殊途同歸,交通肇事罪更嚴重些,但是毫無疑問基本在交警大隊出警到立案開始,基本就要去看守所待著了,原因很簡單,怕你跑了,也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沒被拘留之前就可以辦),取保候審也有幾種條件,一般危險駕駛罪都符合。
謝邀~
根據刑法的規定,危險駕駛罪最嚴重的就是6個月的拘役,是否會被拘留需要看您是否滿足以下條件: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
即使不被刑事拘留,也存在被行政拘留的可能性。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 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被336篇案例引用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在看守所就是已經被拘留了,不在就是還沒有 樓主問的意思應該是會被逮捕嗎?只要取保成功就不會被逮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