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娛樂

換顆心又如何

作者:由 海貝爾 發表于 娛樂時間:2023-01-25

一個是電腦公司的總裁米先生,一個是該公司大廈的看門人老波比,他們兩個提出要交換心臟,並且因為醫生拒絕手術而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頒令強制醫生執行。

其實故事發生於五年前,那時波比還是一個流浪漢。在一個下雪天,米先生見到他,沒有給他錢,卻帶他去喝了一頓熱湯。那是他們第一次交談,說起足球,說起往事,原來他們在高中時曾參加過同一場球賽。

從那一天起他們真正成了朋友。米先生介紹波比進了自己的公司做門衛,並沒有刻意照顧,不過是讓他做力所能及的工作,薪水微薄聊以餬口。唯一與其他員工不同的是,每個星期三,他們仍會相聚,共進一頓午餐。整整五年,週週如此。直到一個月前米先生因為心臟病而失約,波比才知道他的老朋友的心臟岌岌可危,隨時都會停跳,即使給予最好的醫藥治療,也最多可維持兩三年。於是,他提出來要與朋友交換心臟。

他向法庭陳述了自己的理由“他有家庭,有妻子,兩個孩子,還有整個公司上千人在等他開工吃飯;而1我,一個流浪漢,一無所有,無家無業,無兒無女,他的價值遠大於我,如果我能有什麼可以給他,與他交換我很樂意,我會因為終於有機會做一件重要的事,而覺得不枉此生,這會是我在人世間創造的最大價值。律師問”如果你是總裁而他是門衛,你還會願意跟他交換心臟嗎?“不,如果我是總裁,未必會帶他在寒天喝熱湯。”老波比說,五年中,他管經給予我很多,而我唯一能給予他的就是,友誼與我健康的心臟。

然而沒有人願意相信這友誼是真實的,這恰恰是因為他們的身份太不對等了,人生的價值也大懸殊。律師因此認為有理由質疑米先生在這場交往中的獲益——除了那心臟-倘若不是為了換心,那麼他最初與一個流浪漢的循序漸進的友誼到底意義何在?

米先生回答:“在我的周圍,人人視我為老闆,但是沒有人肯與我推心置腹,當我是朋友。只有他,波比,他從不奉承我,固執己見,稍不如意就對我暴跳如雷,但他卻真正當我是朋友,平等、目由的朋友。當他向我提出換心的要求的時候,我答應了。這並不是因為我是總裁而他是門衛,我的考慮僅僅是因為我有兒女,不想讓他們失去父親。這裡面沒有金錢交易。如果你們質疑這友誼,認為我在安排波比進公司時就在計劃換心,那麼不是侮辱了我,而是侮辱了我的朋友波比。

法官最終還是宣佈他們敗訴-基於眾生平等的無上原則,沒有一條法律可以強制要求以一個生命的結束來換取另一個生命的延續。

老波比十分沮喪,米先生卻淡然地說: ”我早知道是這樣的結局。我知道法庭根本不可能頒佈這樣的強制令,我也根本不會接受你換心的要求。可是我知道,如果不讓你出庭,你無論如何都不會甘心的。

波比驚假道:“你答應出庭只是為了讓我說出那些慷慨激昂的話,讓我當一回英雄?”

米先生答:不,是你令我成為英雄。這樣,我以後就可以無比驕傲地告訴兒女,不要以我的成功和B銜炫耀,而應該引以為家的是:你們的父親,曾經擁有一個像老波比這樣的朋友。人人都說為友誼應該兩肋插刀,然而只有他真正做到,他竟然願意,把自己的心臟給我。

標簽: 波比  換心  心臟  先生  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