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故意傷害罪致死可以判死刑,而家暴致死卻只判幾年?
家暴的社會危害性低,因為犯罪者只在家裡面行駛暴力,在外面表現的都是正常人,對家庭外的人威脅很小。而故意傷害則社會危害性極大,任何人都可能被傷害。如果家暴問題造成整個社會結婚率低下的話,這個法律是會被修改的,因為已經危害到了整個社會延續,到不到這個程度的話,這個法律修改會在其他更不合理的法律之後。
這條法律告訴我們,如果你輕易的走進婚姻,就等於把自己的命交到對方手上,對方只要給天天打你,不一次性打死,再不允許你治療,那麼早晚有一天能把你打死。而對方最多隻要判6年。你死的會比被一棒子打死痛苦且長期,卻不會有人償命。
跟著吳律師,看案例,漲見識,防風險。
【基本案情】
張三與張三2系兄弟關係。某天,張三2應其外侄李四所邀,幫助李四在其哥哥李四2的地裡試用耕牛。因李四2將該塊地租借給張三耕種,張三認為張三2幫助外人爭耕,遂心生不滿。張三打電話叫其姐姐等一幫人前往張三2家,希望一起協商處理此事。張三2看見張三等人後便大聲辱罵張三,繼而與張三發生爭吵。
後張三2與張三撿起石塊互毆,
張三2的胸部、嘴部被打傷。經鑑定,張三2的傷為輕傷二級。後來,張三主動投案,自願接受處罰。
問題:
張三的行為可能涉及什麼罪名?能不能取保候審?量刑如何?有沒有可能緩刑或者不起訴?
對此,廣州刑事辯護律師吳國雄認為:
1、社會危害性評估:
張三的行為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可以做取保候審。
2、量刑:
在不考慮主從犯、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的情況下,量刑如下表:
3、律師評析:
從目前有限的材料描述來看,本案中,張三是主動投案的,如果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是可以被認定為為存在自首情節。
其次,本案是親屬鄰里糾紛,且張三如果能與被害人張三2達成諒解,積極賠償張三2的損失。
第三,加上自己認罪認罰,認罪悔罪是有很大機率可以爭取不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甚至在偵查階段就可以撤銷案件的,做犯罪情節輕微,相對不起訴處理。
4、律師提醒:
①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②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③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④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除此之外,一旦在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之後,犯罪記錄伴隨終生,今後個人甚至自己的子女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就業都受限制。
吳國雄律師,座標廣州,承接全國案件。
執業理念:事在人為,讓無罪之人,免受牢獄之災,讓有情有理之人獲得陽光和溫暖。
歡迎點贊、收藏、轉發,請註明來源及作者,侵權必究。
編輯:李小璐
複核:夏靖
都是故意傷害,主觀動機很重要,通俗點說是想弄死他而打他和打他沒注意打死的區別,一個是主觀故意,一個是主觀無意。雖然是同樣的結果,但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浮動的刑期就是為了區別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