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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受家暴,有無好的實操維權招數?

作者:由 刁興 發表于 舞蹈時間:2022-11-04

文/刁興律師

家暴維權難!兒童家暴維權更難!

可能大家會有疑惑,這有什麼難的,誰敢打孩子,立馬讓人把孩子帶走,或者我們上去來一輪批評教育,這不就解決了麼。

事情遠沒我們想的那麼簡單。這裡,我分享一下辦案過程中發生的事兒。

一位女性家暴受害者跟我講道,每次老公家暴我的時候,我為了不讓孩子受到傷害,我都會讓孩子離得遠一點,雖然我保護不了我自己,但還能想辦法去保護我的孩子不被傷害。

很不幸,這位媽媽客觀上是在助紂為虐。家庭也是教育的場所之一,孩子是透過觀察、模仿父母的行為來學習,學習父母如何處理親密關係。孩子雖然沒被打,但他卻全程都在目睹暴力。孩子的模仿能力是很強的。讓孩子目睹家暴,實際上就是給孩子種下一顆家暴種子,很容易讓孩子成為新的施暴者或受害者。

兒童家暴維權難,難就難在我們對家暴的負面影響認知不夠,難就難在本該第一時間幫助兒童擺脫家暴的人,自己也是家暴受害者,也在遭受家暴,他連自救能力都沒有,又何來的能力幫助孩子擺脫家暴?

更何況,讓兒童暫時遠離了危險,受到的心理創傷如何修復?孩子遠離了父母,就一定能夠被妥善照料麼?就一定會被外界尊重與理解麼?

我在前面文章《只要破除這三座大山,幫助家暴受害者維權一點都不難》中,也系統介紹過家暴維權的難點,如是否能真正擺脫危險、是否能做到經濟有保障、有沒有構建新的生活圈子可能。這麼一看,對兒童都不適用。

那麼,兒童受家暴,可以有哪些實操性的維權方法?這裡我分享一些自己的看法。

方法一:非施暴一方的父母,帶著孩子,遠離施暴者,重新生活。只有讓孩子真正遠離施暴者,才能讓孩子遠離傷害、重構親密關係。

方法二:適當啟動剝奪監護權訴訟。當父母一方作為施暴者時,另一方可以考慮啟動剝奪監護權訴訟,從此後讓其遠離孩子,但依舊履行負擔支付撫養費的義務。

方法三:為了孩子,適時解除家暴婚姻。除了幫孩子自救以外,也要讓自己勇敢的站起來,擺脫暴力。離婚在判定撫養權歸屬時,法院一般都會優先考慮非施暴者。

方法四:愛的教育+傳統維權方式。在兒童受家暴維權這一問題上,傳統的家暴維權方式一樣適用,但不同的是,在兒童擺脫家暴後,要給予兒童足夠愛的教育,讓兒童正確認知親密關係的相處模式,擺脫陰影。

兒童的健康成長,需要呵護,更需要愛的陪伴。

標簽: 家暴  孩子  維權  兒童  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