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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命運可否選擇

作者:由 王路 發表于 舞蹈時間:2019-09-21

統計學上,如果一件事情發生的機率小,就說它是“不可能事件”。

如果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短暫的百十年,在浩茫的宇宙中,亙古的時光長河裡,自己的生命恰好出現在這百十年裡的機率是極小的,也可以說是“不可能事件”。

如果生命有無數次,就像一朵浪花,在足夠久遠的時間裡,會漂流過一切地方,會成為雲彩飛過每一片天空,化作雨滴灑向每一片大地。這樣,有今天的生命,就不再是稀奇的事情。因為任何時候,自己都在,只是歷經的生命狀態和形式不同。

明天的此刻,自己在哪裡,做什麼,很多人是不難想到的。明年的此刻,自己在哪裡,做什麼,就沒那麼容易想到了。十年後在哪裡,更難想到了。那三十年後、一百年後呢?

一百年後,大概我們都死了。也有人寄希望於醫學的發達、壽命的延長,覺得不太確定。即便死了,葬在哪裡,現在身上的每一個細胞與原子,都跑到哪裡去了,仍然是無法料想的。

但如果問,一分鐘之後自己在哪裡,做什麼,幾乎所有人都能說出來。

總之,越久遠的未來,越不確定。

這也從另一方面意味著:越久遠的事情,越是可以選擇的;越近在眼前的局面,越是難以左右的。

短期看,命運是難以選擇的;長期看,是容易選擇的,而且必定是選擇的結果。一個人很難選擇一分鐘後的命運,一天後的命運;但十年後的命運,選擇的程度就大了不少;三十年後的命運,很大程度上是自己選擇的結果。

如果把時間放遠到盡未來際,可以說,一切都是選擇的結果,生命狀態幾乎完全是由選擇決定的。

不過,這裡倒有個關鍵的分歧:生命是僅止於一番生死,還是有無數番生死。

如果認定生命只有一次,來人世只有一回,是很難不悲觀的。因為終其一生,可以改變的太有限。出生時的家庭、體格、智力,父母的教育與關愛,童年的成長環境,對許多人來講,幾乎定下了一生的基調,想突破太難。就像一隻雞,生在養雞場裡,剛孵化出來,命運就大體定格了。因此佛家認為,畜生道的有情是幾乎不造業的——它們能選擇的餘地太小了;人趣有情,如果有嚴重的生理問題,也類似:既無法修行,也犯不了五逆罪,因為生命施加給他的限制太多了。

假如放在無限的生命長河裡看,就不一樣了。就像一朵浪花在沒有蒸騰成雲之前,我們大體知道它將順著河道向前奔跑,途經哪些地方。而一旦蒸騰成雲,再化作雨時落向哪裡,就難以逆料了。生與死,就像浪花的化雨化雲。

一生一世裡,能選擇的極其有限;生生世世裡,可選擇的廣闊無垠。在久遠劫的時限裡,有情是什麼樣子,有怎樣的生命狀態,幾乎完全是自己選擇的結果。這樣,就沒有什麼怨恨與遺憾,悲觀也蕩然無存了。

類似的見解,不僅佛家有,儒家也有,只是儒家不太說,因為難以說清。孔子說:“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一生所應做的,無非是下學上達,這完全是“我欲仁,斯仁至矣”的事,那麼,對於天,對於人,又有什麼可怨尤的呢。

“我”,不是由周圍人定義的,也不是由時代定義的,甚至不是由歷史定義的。那些看似定義了“我”的內容,其實不是定義,而是約束,就像杯子約束了水的形狀,但杯子並不能定義水的形狀;在種種杯子中,水呈現出不同的形狀,由此可以瞭解水的特性。

一個人在不同情形下、不同困境中,遇見不同的人與事,作出不同的選擇,呈現不同的面貌,把種種不同的約束剝離掉,才呈現出一個人之所以是他自己的地方。

佛家講,沒有自性。就是說,實際上,是找不到一個人之所以是他自己的地方的。如果時間足夠長,視野足夠廣,確實會發現沒有什麼是不可以改變的。不過,我們往往看不了那麼長的時間。而且,知道太宏觀的事情,也未必能對眼下的問題給出具體的指導和幫助。倒是在一定期限內、一定約束下的情形,更容易理解。

我們所瞭解的“自己”,恰恰不是自己,而是自己在一定期限裡不得不承受的約束,在一定範圍內無法改變的特點。

很多人愛講“活出自己”。所謂“活出自己”,活出的恰恰不是自己——活出的是對自己的約束:環境的約束、時代的約束、背景的約束、身份的約束、智識的約束…… 種種約束形成牢籠,把牢籠中呈現的形態,誤認作自己。其實,活出的不是自己,而是牢籠,是標本;是時代的標本,鄉土的標本,文化的標本。標本也有標本的價值,如果時間足夠長,標本就會成為化石。化石之所以有它的價值,不是因為它代表當時存在的那個個體,而是因為它代表那個時期,代表那個時期的絕大多數,個體的意義在化石中,是最次要的,是干擾訊息。

而衝破牢籠、不受約束的,則不是標本與化石,而是永恆鮮活的生命。但所謂“衝破牢籠”,像譚嗣同說的“沖決網羅”,也未必是以與牢籠對抗的形式顯現——那恰恰是屬於標本、化石的部分,它展現的是牢籠的形狀,時空的約束。不受這種約束的,就像虛空不受山河大地的約束,只是隨物賦形。雖是隨物賦形,卻有不可變易的至理,這理就是永恆鮮活的生命。

短期裡,一個人所承受的一切,所做出的行為,與其說是選擇的結果,毋寧說是“無法選擇的結果”——是環境的規則和個人的性格互動形成這些,而環境規則、個人性格,在短期,都是外生的。在長期,不僅性格是內生的,環境與規則也是內生的。

短期的利害與長期的吉凶,往往不一致,甚至彼此衝突。短期的趨利避害,在儒家叫“小人喻於利”;長期的下學上達,叫“君子喻於義”。

短期,規則起的作用大;長期,規則也會變化,而規則之所以變化,是因為規律。何等行為好,何等行為壞,這是規律,但不是規則。因為是規律,我們才知道一件行為的好壞——不然,如何能說一件行為是善行呢?規律是不變的,長久的,是可知但不可見的;規則是可見的,暫時的,是浮在規律上呈現的,是變化的,複雜難知的。

規則體現的是利害,而規律體現的是吉凶。吉凶不是以一時的禍福得失為準繩,利害則是。更關心利害,還是更關心吉凶;更關心短期,還是更關心長期,是小人和君子的分野。

像“好的行為帶來好的結果”,這是規律。但在規則的濾鏡下,則看得不明顯,很多人對此有懷疑。畢竟,規則易見而難知,規律難見而易知。因為規律難見易知,君子居易以俟命;因為規則難知易見,小人行險以儌倖。

朱熹晚年,因為朝廷對道學的打壓,他成了“奸黨”。門人問他是否有邵堯夫的先知之術,朱熹說:“我所知道的是:惠迪吉,從逆兇;滿招損,謙受益。至於明天晴,後天雨,我又哪裡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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