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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血了怎麼辦?做支氣管鏡要小心

作者:由 林楚偉律師 發表于 舞蹈時間:2022-06-16

基本案情

韓某於2016年4月8日因“反覆咳嗽、咳痰10餘年,咯血一天”到被告某市人民醫院就診,入院診斷為:咯血查因、肺部感染、慢性支氣管炎等。入院後即進入被告呼吸重症監護科進行治療,第二天轉入普通病房。在2016年4月12號行纖維支氣管鏡檢查過程中,醫生髮現患者的右上葉開口黏膜凸起,區域性行活檢後出現大咯血一次,經治療後好轉。至2016年4月16日仍間斷少量咯血,被告指出患者支氣管下見右上葉支氣管黏膜突起,不除外血管瘤可能,建議患者完善介入支氣管動脈造影,必須時栓塞治療。患者在2016年4月22日23點56分,再次出現大咯血,經搶救後,病情趨於穩定。患者在2016年4月23日22點40分第三次出現大咯血,並最終於2016年4月24日因呼吸衰竭死亡。死亡原因:大咯血,呼吸衰竭。

韓某家屬(原告)認為醫院行支氣管鏡檢並行區域性活檢,損傷血管,導致韓某大咯血死亡,要求賠償。被告認為韓某入院前即有咯血,死亡是本身支氣管疾患所致,且患者未進行屍檢,家屬說法未能證實。雙方協商無果,韓某家屬訴至當地人民法院,且看審理詳情。

患方觀點(原告)

韓某於2016年4月8日以“咯血”為主訴,到被告醫院就診。由於被告對韓某實施的診療行為存在嚴重過錯,直接導致韓某忠於2016年4月24日因大咯血、呼吸衰竭經搶救無效後死亡。被告在對患者實施的診療行為過程中,存在上述一系列嚴重過錯,與患者韓某的死亡結果之間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應當向原告承擔賠償責任。

醫方觀點(被告)

患者韓某入院前即有咯血,且於2016年4月12日行支氣管鏡檢查,檢查示“雙側氣道大塊血塊左下葉、右上葉陳舊性血塊,並見右上葉開口黏膜凸起,區域性活檢後出血”,不除外血管畸形或支氣管動脈瘤可能,說明患者咯血有自身疾病基礎存在,患者出現大咯血後醫方已給予氣管插管、止血等積極治療,並請介入科會診,會診意見建議患者完善介入支氣管動脈造影或支氣管動脈CTA檢查協助診斷。由於家屬的猶豫,耽誤了最佳的搶救治療時機。醫方不存在過錯。

司法鑑定

患者韓某出現大咯血後應當及時行介入栓塞治療,雖患方行介入支氣管動脈造影或支氣管動脈CTA有猶豫,但介入科會診建議保守治療,被告存在科室間溝通及與患者和家屬溝通欠完善、檢查不到位、治療搶救措施不及時等過錯,該過錯對患者最終死亡的後果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同時患者病史長,病情重,有支氣管血管瘤疾病基礎,病情變化快,是導致其死亡的重要原因,被告的過錯酌情為輕微原因。

法院觀點

患者韓某76歲,年齡,慢支、肺氣腫病程長達10餘年,入被告前即有咯血,支氣管鏡檢發現血管瘤可能,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同時,被告醫院沒有及時為患者實施支氣管動脈造影檢查,從而未能及時查明病因、延誤了患者的病情,也是導致患者死亡的原因,為輕微原因。

判決結果

根據司法鑑定意見,結合本案實際情況,本院認定原告各項損失合計530532。9元,被告對兩原告所遭受的損失承擔20%的賠償責任。2019年4月18日法院判決,被告某市人民醫院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向原告賠償人民幣106106。58元。

筆者提醒

1.本案醫院承擔的全部輕微責任是否合理?

針對大咯血,不管病因是什麼,最有效的辦法是介入栓塞手術或外科手術,但被告介入科卻建議保守治療,當事科室再多次大咯血時也沒有積極聯絡介入科,存在一定過錯,鑑定為輕微責任,是比較“仁慈”的結論。

2.支氣管鏡活檢是否是咯血加重的元兇?

活檢確實會引起區域性出血,而當活檢部位為血管瘤時,更容易導致出血加重,所以本案被告行支氣管鏡檢時懷疑血管瘤,又予活檢,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妥當,可考慮行支氣管動靜脈造影明確是否為血管瘤。

3.醫療機構應當如何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本案中被告未重視咯血的嚴重性及兇險並積極治療才導致悲劇發生,臨床上,遇到跨科嚴重疾患,應當積極隨時請相關科室會診,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同時也應與家屬加強溝通,認真解釋各項檢查、治療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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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咯血  被告  患者  支氣管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