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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怒形於色無需太多資本。

作者:由 蝴蝶骨 發表于 舞蹈時間:2019-01-16

你一定也有這樣的經歷——

就,每次遇到不開心的事,當你剛打算說道說道宣洩宣洩的時候,就會有人不知道從哪個旮旯突然冒出來——

他們“好心好意”勸你說:自己知道就行了,看破何必說破。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1、好多事,光自己知道是不行的。

但他們不明白的是——好多事,光自己知道是不行的。

首先,當然是因為——關於那些委屈、那些不滿、那些左躲右閃、那些打裡往外揮之不去的膈應……那些有意無意給你製造這些惡劣情緒的人,常常並不自知,甚者,還會做驚詫駭異狀,狠狠嘲笑你反應過度、小氣、心胸狹窄以及諸如此類。

其次,尤其弔詭的是——那些前赴後繼“好心好意”勸人“看開”的承包者們,恰恰又正是前面所有惡劣情緒的補刀人——恨人沒死透的那種補刀。

怎麼講?

我的意思是:太多事,由於理解力不夠,由於同理心欠缺,由於見識不足、立場不一樣,如果一味礙於面子和關係,始終不說破,永遠蜻蜓點水一帶而過從不徹底說開,一直奉天承運皇帝詔曰般好好好是是是、您英明、您正確、您高見、您說的太對了。。。。。那麼,僅憑那些惡劣情緒的始作俑者、以及“好心好意”者的智商而言,他們很顯然是會在潛意識裡受到鼓舞的——

前者是:咦,沒反應嘛,看來我這樣說、這樣做,並無不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於是種種得寸進尺蹬鼻子上臉,勢必打蛇隨棍上,扶搖直上九萬里。

後者則是:她都聽進去了。看我多麼睿智、冷靜、旁觀者清、以及眾人皆醉我獨醒。

於是愈發再接再厲緊鑼密鼓。

然後下一次再遇到同樣節點,那些麻煩製造者、惡劣情緒供應者、以及“好心好意”補刀者,肯定又會故技重施捲土重來——前者繼續自以為是肆無忌憚侵犯你的尊嚴、踐踏你的生活;後者則繼續捨我其誰“好心好意”地替你掌舵、替你做主、替你把關。

如此這般,他們才真可謂莫逆於心、天衣無縫、的絕配搭檔——前者習慣性挖坑,後者習慣性填墳,週而復始,熱火朝天,樂此不疲。

你呢?你自己呢?

祭壇既然築成,就得有人獻祭。

此後你每天要做的兩件事不外就是:崩潰和自愈。

靈魂自動分裂為楚河漢界,以東時不時自我安撫——沒什麼大不了的不跟SB一般見識;以西成天東倒西歪心心念念摩拳擦掌到底意難平。。。。。

自苦無極限。

說到底,盤點一個人身上所有的焦慮和戾氣,其實都是被虧待出來的。如果這份虧待是來自他人,尚可理解——由不得你呀;但如果最終是自己虧待自己,可不就是自作孽——活該!

2、並不是所有善意的“為你好”,都是適當的、妥帖的、恰如其分的。

誠然,以“好心好意”者來講,他們的出發點確實是“為你好”的,雖然多少帶著點高高在上和好為人師。

但問題的關鍵是——並不是所有善意的“為你好”,都是適當的、妥帖的、恰如其分的。

因為,旁觀者看到的永遠都是表面現象,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只有當事人自己最清楚來龍去脈。

那麼,趨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以及每個人考慮問題的出發點、目的、審美、願望、指向等等,都是不一樣的。。。。。

對於問題和問題背後隱藏的邏輯,理解能力的強弱和落差,正是人與人天塹鴻溝的所在。

所以,百分之九十九的旁觀者不問青紅皂白“好心好意”的和稀泥,往往除了添亂之外,大多都是在幫倒忙。

道理無非——是自己的傷,就怎麼都痛不到別人身上。

實際情況無一例外的走向都是——一再忍氣吞聲、看破不說破的結果,總能讓當事人的屈辱變本加厲變得更加屈辱,讓很多本來只是萌芽狀態的人際惡意與齷齪,因為得不到有效紓解改觀,從而日復一日暗流湧動,直至日益滋生壯大枝繁葉茂。

這個過程裡,就算你傾其所有,就算你萬死不辭,就算你卑微到犯賤,也於事無補。

魯迅先生說:面具戴太久,就會長到臉上,再想揭下來,除非傷筋動骨扒皮剜肉。

信然。

SO,除非當事人自己開口請求幫助,除非當局者迷確實煩請到具體的誰給出合理化建議。。。。。此外,一些旁觀者總是惦記著給別人當家做主、把別人都當二百五的行為,真的,都挺不自量力的——自己的人生都過得捉襟見肘顧前顧不了後的,真不知道他們哪裡來的底氣去隨意指點別人的江山?

但,如你所知,那樣的人又確實挺多,多到躲都躲不開的那種。

所以,有些事,為了防微杜漸,真的不能“自己知道就行了”。 及時止損才是正途。

僅僅自己知道是不夠的,還必須讓那些發反覆復讓你不舒服的人也知道——你觸犯到我了,我很不高興,請你立即停止。

包括那些“好心好意”者,也是——麻煩您打住,閉嘴,管好自己的日子。實在很閒的話,您不是自己有孩子麼。。。。。

咱們又不熟。。。。。

3、只要有擔當,喜怒形於色就無需太多資本。

有說法:喜怒形於色是需要資本的。

我蠻贊同。

所以,倒並不主張所有人都活得百無禁忌。

換而言之,該忍的還得忍呀,比如在人簷下走不得不低頭之類,比如不看僧面看佛面之類。

小不忍則亂大謀嘛。

也不是說我自己就多麼有資本喜怒形於色。只是我個人生活相對簡單,受掣肘的環節少一些,在乎的東西少,真正在意的人也少,極少耐煩來自任何人的要挾與脅迫。始終謹言慎行,但從不曲意逢迎看人臉色——我想這是兩個概念,不衝突,但卻是原則問題。哪怕因此必須放棄在很多旁人看來很可惜的東西——比如這個公號、以及因此收穫的一些虛有其表的好感等等。而且,並不在意放棄的方式是否讓更多人滿意——比如是微笑著的,還是鼓樂喧天的,還是門前冷落鞍馬稀的(我只是打比方,沒說現在放棄,不必過分解讀)。

就,有時候,連生命本身於我而言,也不是不可或缺的。自己的人生哲學奠基石一向都是:與其怎樣。。。。。毋寧死。(我只是打比方,沒說現在就死,不必過分解讀)。。。。。

所以,說到這裡,印證的仍然還是前面的觀點: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取捨,有些事,如果對於當事人而言,真的沒那麼緊要,有些人如果得罪了就得罪了,得罪了也頂多算個屁,那就放棄好了,那就得罪好了,無妨當做清理庫存積壓,或者,乾脆就當個屁放掉罷……

有什麼所謂?

也不是猖狂,就,事情往往是這樣——即便你時時刻刻小心翼翼低眉順眼前恭後倨,該活不好的,照樣活不好——半行字是薄命的碑碣,一掊土是斷腸墓穴,再無人過荒涼野。

反之也是。

活得好,憑的是自己有本事,而不是靠夾著尾巴做人、低眉順眼脅肩諂笑以及仰賴他人施捨和恩賜。

所以,總覺得前面那句話無妨稍微糾偏一點:喜怒形於色無需太多資本。

以及,心裡有數的話,更殊無必要把“好心好意”者權衡利弊的眼界和角度太當回事。

畢竟,誰疼誰知道,誰煩誰明白。

那誰說的:脾氣這東西是不能天天掛在臉上,但要是藏得太深,也就沒人拿你當回事兒。

耳朵根子無需總是軟塌塌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好咯,順便告訴“好心好意”的人——您該幹嘛幹嘛去,操心太多容易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