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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年間一樁比楊乃武和小白菜還離奇和荒謬的冤案

作者:由 吳疆 律師 發表于 舞蹈時間:2018-01-10

引自:馬伯庸

原出處:

正統年間的四條冤魂_搜狐文化_搜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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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公譚纂》下卷裡有一個故事,真拍出來,怕是比楊乃武和小白菜還離奇。

正統年間,北京有個忠勇前衛的百戶,叫楊安。楊安的老婆姓岳,長得很漂亮。有一個錦衣衛校尉垂涎她的美色,想要侵犯,結果沒能得逞。半年以後,楊安染疾而死,懷恨在心的校尉跳出來,指控岳氏謀殺親夫。他有鼻子有眼地編造說,岳氏早和她的女婿邱永有染,楊安得病之後,這一對姦夫淫婦透過鄰居郝氏找來術士沈榮,把符紙燒成灰混入湯藥中,害死了楊安。

按《大明律》,妻妾謀殺親夫,要判斬決;而如果殺人動機是與人通姦的話,則要判處凌遲之刑,姦夫一併處斬。比如說湖南曾經有個案子,有一對兄弟袁應春、袁應節,弟弟袁應節和大嫂丘氏通姦,被袁應春撞破了。丘氏大怒,把袁應春灌醉殺死,燒屋掩蓋罪行。後來東窗事發,丘氏被判凌遲,袁應節雖然沒參與犯罪,但也以姦夫罪名砍了腦袋……

可見在大明,“夥同姦夫謀殺親夫”是至為嚴重的大案。這個錦衣衛校尉誣告這個罪名,可謂陰毒到了極點,直接要人絕戶。

順天府第一時間將岳氏、邱永、郝氏、沈榮四人收押。四個人在牢獄裡自然大叫冤屈,可官府卻偏信了校尉的證詞,動了刑,逼迫四人屈打成招。

依律這幾人都要判死刑,不過大明對死刑案一向很重視。順天府雖然受理此案,但無權裁定,得把人犯以及卷宗移交中樞,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輪覆審。三個部門一致同意了,再請皇帝來勾決。有了刑科奉旨簽發的駕帖,才能執行死刑。

楊安這個案子,先被移交給都察院,御史覆審之後,認定死刑得當,又交給刑部,也是同樣意見。可到了大理寺這兒,卻卡住了。

也算岳氏等人運氣好,這一年大理寺的主管叫薛瑄。薛瑄這個人來頭不小,他上承朱子理學,號稱“開明初道學之基”,所開創的河東學派,後來甚至發展到可以與陽明學並稱”有明兩文脈“。除了學問,薛瑄做官也頗有手段,以光明俊偉著稱。他曾隻身前往湖廣銀場,硬是把當地弊案盪滌一空。

在正統六年,薛瑄被任命為大理寺少卿,正好接到了楊安案的覆審。他本著負責任的態度,仔細研究了順天府的審問卷宗,發現岳氏的供詞前後不一,也和其他人的供詞細節對不上。薛瑄一看就明白了,這顯然是屈打成招啊。

大理寺號稱慎刑,職責就是要對刑部的判決進行審查,如果有“情詞不明或失出入者”,有權駁回刑部要求再議。於是薛瑄立刻將此案駁回,讓刑部再琢磨琢磨。刑部很快發回,說覆審沒問題。薛瑄一看,不行,又一次駁回。赫然形成了拉鋸戰。

刑部還沒說什麼,督察院可不高興了。這個案子,刑部和都察院都已批准了,你們大理寺不批,那就是說我們兩部工作沒做好唄?為了這事,都御史王文跑到大理寺拍了好幾次桌子,薛瑄卻巋然不動,駁回如舊。

王文這麼動怒,是有原因的。

當時權傾朝野的,是大明第一位權宦王振。薛瑄剛就任大理寺少卿時,王振想拉攏他,給他送了賀禮,結果被謝絕。楊士奇勸薛瑄好歹登門拜謝。薛瑄眼皮一翻:“我是朝廷授予的官職,謝私人算什麼道理?不去!” 甚至上朝的時候,別人看見王振都行跪拜禮,薛瑄拱拱手,就走過去了。

都御史王文是王振提拔上來的,從他看來,薛瑄卡這個案子就是為難自己,為難自己,顯然就是打王公公的臉啊。再者說,這件案子的首告是錦衣衛的校尉,而錦衣衛的頭頭馬順也是王振的人。薛瑄說這案子有問題,那就是說錦衣衛校尉不靠譜,錦衣衛校尉不靠譜,那自然是說馬順管理不利,也是掃王公公的面子。

說薛瑄有意針對王振,不至於;但說他不肯和閹黨沆瀣一氣,倒有可能。

反正他連王振都不甩,更不會怕王文。任憑對方如何拍桌子,薛瑄一支大筆,就是不落下去批准。案子陷入僵局。

大理寺一部獨扛刑部和都察院的壓力,時間久了,也頗有吃力。薛瑄有一個手下的評事,叫張柷,一看這麼下去也不是個辦法,出了一條妙計。

張柷說在宣德年間曾經有一個死刑案,也是大理寺和刑部打拉鋸戰,誰也不肯鬆口,最後乾脆請出皇上來裁定,結束兩部爭端。薛瑄覺得不錯,立刻上奏正統帝,說這個案子有疑難決、三司意見不同,請皇上您睿斷定奪。

正統皇帝一點都不傻。你們底下都弄不清楚的案子,朕怎麼“睿斷”啊?你們這是把決策責任的大鍋甩給朕啊?於是他一腳把鍋又踢下去了:“著都察院老成御史一員,體訪得實來說。”

朕可不下結論,你們派人去查吧,查明白再上奏。

於是都察院派了一個叫潘洪的御史,重新去查楊安案。潘洪應該和都御史王文不是一路,居然很認真地做了調查。這位明朝柯南仔細比對犯人供詞,又左鄰右舍打聽了一圈,還把經手醫師找來細細詢問,最後得出結論:楊安半年前得了瀉痢,久病不愈,就吩咐岳氏透過鄰居郝氏找來術士沈榮,在家裡做法驅逐邪魔。半年之後,楊安病死。錦衣衛校尉所說通姦、謀害之事,純屬捏造。

潘洪把報告遞交朝廷。正統帝一看,事實簡單清楚,證據確鑿,沒有可疑之處,就下旨說既然是冤枉的,都放了吧。

為這麼小一件事,還得勞動皇上下兩道旨意,下面都這麼辦事,皇上還有時間幹別的嗎?正統帝不大高興,說這案子最初是誰審的?刑部是吧?經手官員罰俸三個月。

刑部很委屈,說都察院在覆審時,是下屬的四川道負責審犯人——這個“四川道”只是機構名,不是隻負責四川的案子——我們沒查明真相,他們也沒有啊。要罰大家一起罰。都察院一聽,好,這案子首告是誰來著?錦衣衛的校尉,都是他惹出來的事,錦衣衛也得罰。

三、四個部門互相攀咬,咬出長長一串責任人來。正統帝覺得這事打擊面有點大,把話吞回去了,全數寬宥。

本來到這裡,楊安案就算是完滿大結局了,可突然平地裡又起了一陣大波瀾。

錦衣衛指揮使馬順覺得自己真是躺著中槍,明明什麼壞事還沒做,卻被牽連進這個案子,還差點被皇上罰了俸祿。

尤其這事還是自己的仇家薛瑄搞的,馬順就更氣不過了。

就在前不久,錦衣衛爆出過一則醜聞。有個指揮去世,留下一妻一妾。王振有個乾兒子叫王山,在錦衣衛供職。王山想把這個指揮的小妾娶回來,可按禮法,得指揮的正妻賀氏同意才行。賀氏說老公去世不滿三年,你孝未服滿就想改嫁?不許。這個妾在王山挑唆之下,誣告賀氏用巫術咒死了自己老公——和楊安案如出一轍。

王山是王振的乾兒子,這種事打點起來輕而易舉,直接把賀氏送進了都察院,很快就審出一個死罪。到了大理寺這覆審,薛瑄果然又給攔下來了,認為此案荒唐,予以駁回,還彈劾那些監察御史瀆職,搞得都察院和錦衣衛特別被動。

這該死的薛瑄,如今還想再玩一次?

馬順越想越氣,派人把那個校尉抓過來,一頓鞭子狠抽。校尉知道,自己若坦白誣告,只怕死無葬身之地,便死死咬住潘洪,說他奏事不實。

馬順一聽,意識到這是個打擊薛瑄的好機會。他是王振的黨羽,稍一運作,就把潘洪打成了欺君罔上之罪,遠遠發配到了大同威遠衛。然後他又把岳氏等四人拽到午門之外,狠狠拷打,一邊打一邊審,硬是讓他們四人第二次被迫認罪。

得了四人供詞,馬順算是拿到了實錘,大理寺這是集體枉法啊。王振一黨趁機動手。不到一日,薛瑄、張柷與右少卿顧惟敬、賀祖嗣、寺副費敬、周觀等皆被拿下,整個大理寺的高階官員幾乎全軍覆沒。他們被關在都察院臺獄之中,由都御史王文負責審問。王文得意洋洋地下令鞭笞這些對頭,好好報一下自己受辱之仇。

刑訊之下,饒是大理寺的官員也扛不住。最後被王文審出一個特別荒謬的結果:術士沈榮,是蘇州府常熟縣人,而顧惟敬、周觀、張柷這幾個官員也都是蘇州人,為了包庇同鄉,不惜作弊云云。

皇上一聽還有這事,大怒,讓錦衣衛把他們分別關押,單獨受審。可憐這批大理寺官員才離狼穴,又入虎口。馬順對付他們,比王文更有辦法,一邊打一邊讓他們招出更多的人,株連甚廣

最無辜的一個,是大里司的司丞仰瞻。他當時甚至不在京城,而是去淮上視察當地蝗災。同僚周觀被馬順打得實在挨不過了,把仰瞻也供了出來,說他也是蘇州人。可憐仰司丞本來在正忙著考察,突然被莫名其妙提回京城,回去直接下獄,莫名其妙地遭到嚴刑拷打。他熬不過去,只得莫名其妙地招供。

錦衣衛拿到這些供詞,交給刑部議罪。刑部戰戰兢兢,哪敢不從,很快拿出了判決:岳氏、邱氏凌遲處死;郝氏、沈榮絞罪。仰瞻充軍去大同和潘洪一樣,顧惟敬等官員連降三級。

至於薛瑄,同樣問了死罪,秋後開斬。

薛瑄到底是一代宗師,氣定神閒,在監獄裡慢慢讀著《易經》,被趕去探監的同僚稱為“鐵漢”。等到了午門會審時,他還有餘力把主審官王文罵得無言以對。

整個朝廷,都被薛瑄的遭遇震動了。

馬、王二人的作為,這實在已過了官場的底線。原本觀望的官員們,紛紛設法營救。在臨近行刑之時,王振家的老僕人,做著做著飯忽然哭了,王振問他為啥,老僕人說:“聞今日薛夫子將刑也。”

王振有點發憷,自家僕人都這樣,外頭輿論的態度不問可知。他是第一代權宦,經驗不足,不敢犯眾怒,便約束手下,沒有繼續追殺。這邊態度消極,那邊兵部侍郎王偉等人頻頻上書鳴不平,薛瑄自己也上書自辯。

雙方一退一進。最後薛瑄的死刑,在覆審時被駁回。他本身削官為民,回了老家。

至於其他被連累的倒黴官員,就不知下場如何了。

最可憐的,是那四個無辜百姓。他們平白蒙受冤屈不說,眼看碰到幾個靠譜官員,可以脫罪回家,卻因為朝廷鬥爭,重新墮入地獄,在極度痛苦和恐懼中死去。時人記錄此案的筆記,多津津樂道於薛瑄與王振的鬥爭,卻對這四個人鮮有關注。他們說過什麼,他們想過什麼,他們被拷打時有無求饒,臨死前是什麼表情,連一句控訴或吶喊並沒有記載。彷彿這些人只是引發大案的若干棋子,彷彿這起案子,跟這些不幸的人已經無關。

土木堡之後,景泰即位。憤怒的朝臣們要求清算王振的罪孽,在午門將馬順活活打死,讓他成為錦衣衛歷史上唯一一位被毆打至死的指揮使。王振的乾兒子張山,很快也完蛋了。

薛瑄很快被重新啟用,先是南京大理丞,然後轉北京少卿。

但諷刺的是,他卻不如當年的仇人王文混得好。王文緊抱景泰大腿,堅決反對把英宗接回來,很快以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入閣,創了二品大臣入閣的記錄。

薛瑄、王文兩個人,在景泰年還交過一次手。景泰四年,蘇州發生饑民搶糧事件。王文受命彈壓,一口氣抄了五百多戶,抓了兩百多人,統統以謀反罪名押解京城問斬。薛瑄又一次站出來,為這些人鳴冤。王文無奈地表示“此老倔強猶昔”,只好懲處了為首三、四人,其他人都放回了。

奪門之變發生之後,朝局又一次大地震。英宗復位,著手清洗舊臣。王文被誣謀反,和于謙一併處斬。

于謙之冤,天下為之不平,而王文之冤呢?

“文之死,人皆知其誣。以素刻忮,且迎駕、復儲之議不愜輿論,故冤死而民不思。”

冤死而民不思——王文能得到這樣的評價,可實在是太諷刺了。

更諷刺的是,誅殺王文的聖旨,正是薛瑄親自送過去的。

不知道他們兩個面對面,會說些什麼,會不會談起許多年前,那四個無辜的冤魂。

·················(引用的故事完)··············································································································

這個故事裡面,我們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出現實生活中法律是如何執行、又該是什麼模樣:

一、法治不張,每個人都可能被蒙冤而死,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案件中的那四個無辜的平民;法治,與每個人息息相關,也許是將來,也許,就是現在。

二、僅憑口供辦案,問題太多,理論上可以導致案件出現截然相反的結果,甚至是,反覆出現。

三、死刑犯強制辯護制度的重要性。你可能會問,難道四個當事人的供詞還抵不過一個不相干色狼校尉的說法嗎?難道官府都不向鄰居、醫生據實調查嗎?

人們往往更傾向於相信能充分顯示自己道德優越感的事情,謠言的可怕,在於它與人類先入為主觀念的結合。試想,若本案有了辯護律師,是不是又多了一個及時、正當提出前面兩個難道問題的人呢?辯護,哪怕是為壞人辯護,正是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案件不是“另有隱情”,不是有“另外一番事實”。未審之前,真正的事實究竟是怎樣,誰又能未卜先知呢?

四、死刑複核程式的重要性。尊重每一個死刑犯,多一道把關總會少許多冤魂。

五、官員上級任命制而非民選制的弊端。現實中往往有看起來與案件無關的官員干涉案件審理,一部分原因是他們認為:自己提拔的手下錯了,就是他們錯了。自己不能錯,因此,手下也必須被正確。然而,若官員任免是完全的、真正的民選,就不會存在這樣的聯想。

標簽: 薛瑄  王文  大理寺  錦衣衛  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