蝗蟲大爆發—古代王朝朝代更迭的加速劑!
東亞飛蝗的爆發、洪水氾濫和乾旱是我導致國古代糧食產量降低最嚴重的自然災害,史冊中一直長時間的記錄東亞飛蝗的爆發時間。
很多歷史學家和一部分“野史家”主要關注點是溫度的變化對中國古代王朝更替的影響。
如:“
不同冷暖期所相對應的朝代,也正是王朝興衰更替的關鍵時期、北方少數民族地區因為是遊牧經濟,完全靠草原來養活自己,當氣候變冷時,草原生長很差,得不到充分的食物供給。在這時候,就會向南方的漢族政權發起進攻,以獲得食物。而南方此時也變冷,糧食等物資也會大幅減產 。”
等方面證明溫度的改變時中國古代王朝更替的主要原因。
但是、事實上,乾旱(降水量的差異)才是王朝興替的主要因素。
中國是唯一一個擁有系統記錄和儲存完好的歷史文獻的國家,其歷史文獻覆蓋了過去2000年。這些檔案不僅包含有價值的歷史和文化資訊,而且還包括重要的氣象、農業和生物資訊。
科學家研究氣候指標對北方歷史時期社會變遷的作用方面,發現降水造成的王朝更替的可能性佔據
67.4%
,而溫度造成王朝更替的可能性僅佔據
32.5%
。由此可以推論,降水變化是影響中國北方大部分歷史朝代興衰更替的主導因素。
同時,科學家透過近2000年的蝗蟲發生動態與降水量的相關性分析發現,蝗蟲發生量主要受前一年蝗蟲丰度和當年降水量的影響,受氣溫影響較小。
因此
蝗蟲與降雨量的相關性也從側面證明降水變化是影響中國北方大部分歷史朝代興衰更替的主導因素,蝗災的大爆發也間接的促進中國古代王朝的更替
。
已知最早的蝗蟲文字記錄是在(3500年以前)甲骨文的牛骨上發現的上面寫著 卜“秋(即蝗蟲)”至
甲骨文
從漢朝(公元前206年至25年)開始,東亞飛蝗頻繁出現在正史中。
在明清時期(公元1368年至1911年),隨著地方誌的蓬勃發展,數千份詳細的蝗蟲記錄被儲存下來。
且明清時期對蝗蟲的爆發非常重視、不僅出臺非常嚴格的法令、同時也摸索出一套完整的生態防治方法。
防治蝗蟲的法令
明朝:
明永樂元年(1403)令各地官府“
春初差人巡視境內,遇有蝗蟲初生,設法撲捕,務要盡絕。如是坐視,致使滋蔓為患者,罪之。若布按二司官,不行嚴督所屬,巡視打捕者,亦罪之。每年九月行文,至十一 月再行。軍衛令兵部行文。永為定例。
明宣德五年(1430),“
往年捕蝗之使害民不減於蝗,宜知此弊。
清朝
: 清朝雍正六年(1728):“
蝗蝻最為田禾之害,然訊加撲滅可以人力勝之。昔我聖祖仁皇帝訓飭地方官諄諄以捕蝗為急務,其不力者,加以處分
康熙四十八年(1709),“
州縣衛所官員,遇蝗蝻生髮,不親身力行 撲捕,藉口鄰境飛來,希圖卸罪者,革職拿問“
明清時期的防治蝗蟲的措施也是非常完善
獎勵民眾捕蝗
嘉靖十八年(1539),山東歲歉,“
令民捕蝗者倍予谷,蝗絕而飢者濟
。”按捕蝗數成倍易谷,有利於激 發民眾捕蝗熱情。
弘治七年(1494),“
命兩畿捕蝗,民捕蝗一斗,給米倍之
。”
萬曆四十四年(1616)過庭訓疏曰:“
大小男婦,但能捉得蝗蟲與蝗子一升者,換餅三十個。……自今以後,能將近地蝗蟲或蝗子捕 得半升者,才給米麵一升,為五日之糧。如無,不許準給
收購蝗蟲的價標準:
收買蝗蝻每鬥二十文,挖掘蝻種 每升一十文;安徽人均每日米一升,挖掘未出土蝻子每鬥銀五錢,已出土跳躍成形者每鬥二十文,長翅飛 騰者每鬥四十文等。
2.明確蝗災申報、巡驗等制度
宣德五年二月,
令去年遭受水旱蝗蝻處, “依農田受損實 、情蠲免稅糧
。
弘治三年(1490)議準按受災分數免除田稅,“全災者,免七分;九分者,免六分;八分者,免五分;七分者,免四分;六分者,免三分;五分者,免二分;四分者,免一分。”
蝗蟲防治技術更是完善
徐光啟指出,捕蝗
“必合眾力共除之,然後易。
”②強調協同共捕。“須撫按道府,實心主持。令州縣 官,各各同心協力,方為有益。若一方怠事,就此生髮,蔓及他方矣。
徐光啟 農政全書
沈氏《農書》“一切損苗之蟲,生子每在腳塍地之內,冬間鏟削 草根,另添新土,亦殺蟲護苗之一法
沈氏農書
調查蝗蟲的發生規律:
結出蝗早晨沾露不飛、中午交配不飛、日暮聚集不飛的生活習性,“一日止此三時可捕飛蝗,民夫亦得休息之候。
利用鴨子防治蝗蟲:陳世元《治蝗傳習錄》、陳世儀《除蝗記》等都記載了該方法:
蝗不能飛之時, “鴨群數百,入稻畦中,蝝頃刻盡,亦江南捕蝝一法也
治蝗傳習錄
學習古人防治蝗蟲的方法(除蝗記)
中國古代作為傳統的農業大國、蝗蟲的大爆發對糧食的產量無疑是毀滅性的。
而蝗蟲爆發的年份也與王朝更替時間存在一定的吻合
東漢、晉、隋朝、宋朝、明朝和清朝建立的時間都很合的與蝗蟲大爆發的時間相互吻合,儘管降雨量是朝代更替的主要願意之一、但是蝗蟲的大爆發導致糧食產量的急劇下降也進一步加劇了農民暴動和起義。
蝗蟲的大爆發是朝代更迭的加速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