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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發現女方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有沒有辦法解除婚姻,還不算做離婚?

作者:由 豬小一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14-10-21

婚後發現女方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有沒有辦法解除婚姻,還不算做離婚?吳春輝2014-10-21 20:43:02

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屬於法定不能結婚的疾病

所以無法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只能選擇協議離婚或者起訴到法院離婚

無論哪一種,都是離婚

婚後發現女方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有沒有辦法解除婚姻,還不算做離婚?孫剛2014-10-21 21:50:00

我國有很多因為一方患有乙肝而申請離婚的案例,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較少。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如果一方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並且在婚後仍未治癒的,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均可申請婚姻無效。

目前來看乙肝屬於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但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屬於。因此,第一,女方不能以這個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第二,男方以這個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法院也不會支援。

有兩個案例,(2010)楊民一(民)初字第2409號,一方在婚前患有乙肝,因此法院經另一方申請,宣告婚姻無效;(2011)徐民一(民)初字第7552號,一方在婚前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婚後患有乙肝,因此法院駁回了另一方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請求。

回到你朋友的案例,有點類似於第二個案例中的情形,如果男方同意你朋友的請求,去法院申請婚姻無效,法院也不會支援。

個人的建議,可以考慮,婚姻法第十一條中的途徑: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即雙方結婚時,其中一方受到了另一方的脅迫。

但這一途徑肯定需要男方的同意和配合,並且可能需要簽署一些書面的保證;但還是建議雙方好聚好散,對雙方都有好處。

並非婚姻法領域的專家,僅供參考。

婚後發現女方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有沒有辦法解除婚姻,還不算做離婚?王毅2014-10-22 12:40:05

謝邀

讓婚姻關係不存在的方式有兩種,一是離婚,二是法院認定為無效婚姻

構成無效婚姻的一種情況是一方患有不適合結婚的疾病,包括嚴重的精神病、智力低下、特定的傳染病遺傳病,第三種疾病包括艾滋、淋病、梅毒等,應當不包括乙肝

覺得離婚要慎重,這種事也不屬於大是大非的事

婚後發現女方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有沒有辦法解除婚姻,還不算做離婚?匿名使用者2014-10-22 14:43:32

不符合撤銷婚姻的條件。領證之後只能離婚。

我只聽了半個學期的課。

婚後發現女方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有沒有辦法解除婚姻,還不算做離婚?韓麗律師2014-11-02 20:29:15

謝邀。乙肝不屬於婚姻法上規定的婚前已患病 ,婚後尚未治癒的可以認定婚姻無效的法定情況,所以,要想男女雙方分開,就必須透過雙方自願的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這兩種情況都是法定離婚。

標簽: 婚姻  無效  離婚  乙肝  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