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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善於謀國 不善謀身

作者:由 樵夫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22-02-17

法家改革,能使國富兵強,惜乎刻薄寡恩,鮮能善終。吳起、商鞅是變法強國實踐派,起亡於亂劍之下;鞅死後車裂,全家被誅;韓非是法家理論家,同門李斯誣陷毒死;晁錯欲行削藩之策,亡於腰斬;上述諸君

“可謂之不善謀身,不可謂之不善謀國也”。

當初,吳起由衛至魯,則魯強;由魯至魏則魏霸;公元前386年—前381年在楚變法,短短5年,“南平百越,北卻三晉,西伐秦,諸侯皆患楚之強。”曹操曰:“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秦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

商鞅變法,“去衛適秦,能明其術,強霸孝公,後世遵其法。(司馬遷)”“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賞,有罪必罰,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決裂阡陌,以靜生民之業而一其俗,勸民耕農利土,一室無二事,力田稸積,習戰陳之事,是以兵動而地廣,兵休而國富,故秦無敵於天下,立威諸侯,成秦國之業。(蔡澤)”“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富,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附。(李斯)”於國可謂至功至偉。

然吳起“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鬥之士,要在強兵,破遊說之言從橫者。而楚之貴戚大臣多怨吳起者。”公元前381年,楚悼王薨。貴戚大臣作亂,攻吳起;起走之王屍而伏之。擊起之徒因射刺起,並中王屍。

商鞅欲變法,秦人不悅。太子犯法,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用法嚴酷,嘗臨渭論囚,渭水盡赤。為相十年,人多怨之。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復內之秦。商君乃與其徒之商於,發兵北擊鄭。秦人攻商君,殺之,車裂以徇,盡滅其家。

晁錯更令三十章,諸侯歡譁。錯父聞之,從潁川來,謂錯曰:“上初即位,公為政用事,侵削諸侯,疏人骨肉,口語多怨,公何為也?”錯曰:“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廟不安。”父曰:“

劉氏安矣而晁氏危,吾去公歸矣!

”遂飲藥死,曰:“吾不忍見禍逮身!”後十餘日,吳、楚七國俱反,以誅錯為名。”到公元前127主父偃說上曰:“古者諸侯不過百里,強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強而合從以逆京師;以法割削之,則逆節萌起;前日晁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地之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得

推恩分子弟

,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不削而稍弱矣。”上從之。於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

後涼開國君主曰“

吳起無恩而楚強,商鞅嚴刑而秦興。

”吳起、商鞅、晁錯變法有共同之處:吳起“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

楚之公族怨起,楚悼王薨後,貴戚大臣作亂,攻殺吳起。

商鞅“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不告奸者與降敵同罰。……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得罪宗室,秦之高層怒鞅;連坐過於苛刻,秦之民眾恨鞅,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群起而誅鞅。

晁錯更令,侵削諸侯,疏人骨肉,諸侯譁然,“諸侯發難,不急匡救,欲報私仇,反以亡軀。語曰“變古亂常,不死則亡”,豈錯等謂邪!”“銳於為國遠慮,而不見身害。其父睹之,經於溝瀆,亡益救敗,不如趙母指括,以全其宗。悲夫!錯雖不終,世哀其忠。”

吳起、商鞅、晁錯侵犯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侵犯了權貴的利益,以致身死家亡。不及推恩令,使大多數子弟能受益;更不及鄧公,普惠性改革讓人人受益。

坡翁《晁錯論》曰:“惟仁人君子豪傑之士,為能出身為天下犯大難,以求成大功;此固非勉強期月之間,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堅忍不拔之志。昔禹之治水,鑿龍門,決大河而放之海。方其功之未成也,蓋亦有潰冒衝突可畏之患;惟能前知其當然,事至不懼,而徐為之圖,是以得至於成功。”

革新,既要恩澤長遠,又要惠及當世,難矣!不可不慎也!

標簽: 吳起  諸侯  商鞅  晁錯  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