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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一遇”未必真的千年一遇

作者:由 後天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21-12-12

“千年一遇”未必真的千年一遇

河南這次的暴雨,想必大家已經從各個渠道有所瞭解了。首先向各位仍然在第一線奮戰的救災人員致敬,希望他們平安歸來。

暴雨本身就不說了,已經太多資訊了,說一下暴雨的定語——重現期。

在遇到極端事件的時候,我們經常聽到的形容詞就是“十年一遇”、“百年一遇”等等。這些形容詞有一個專業術語,叫做重現期(return period),從字面上理解,就是指這個事件再次發生需要多長時間。

然而,不管是“N年一遇”還是重現期,從字面上講,都具有很大的迷惑性。

比如這次鄭州的暴雨,強度達到了“千年一遇”,也就是重現期為1000年。這麼說的話,會讓人們產生兩個誤解:第一,這種暴雨1000年才發生一次;第二,這次發生了,要等1000年才會發生下一次。

而實際上,這兩種解讀都是錯誤的。

重現期是一個水文學概念,用來描述降雨、洪水等極端事件發生的平均時間間隔,是根據歷史資料計算出來的一個計算結果而已[1]。

這個計算結果描述了極端天氣發生的機率,至於極端天氣到底發不發生,什麼時候發生,發生幾次,都是不確定的。

畢竟它不是打工人,不需要按照我們計算出來的重現期按時考勤打卡,它上不上班,全靠心情。

就好比拋硬幣,統計學上我們計算出來,正面朝上的機率是50%,而這並不代表你拋兩次,就一定會有一次正面朝上。實際上,可能你連續拋十次,都是反面朝上。

那麼是統計學錯了麼?當然不是。你再多拋點,拋個一萬次,你會發現,最後的結果差不多就是正面向上5000次,反面向上5000次。而上面提到的,正面向上的機率是50%,也是這麼算出來的。

重現期的計算也是一樣的道理。

比如,某次暴雨的強度是“十年一遇”,同樣,這也並不代表這種強度的暴雨每十年發生一次。實際上,在十年裡,這種強度的暴雨可能發生了六次。

是水文學錯了麼?當然不是。如果你有足夠多的記錄,比如200年,你就會發現,200年期間,這種強度的暴雨發生了20次,平均每十年發生一次,所謂“十年一遇”。

但是實際上,這20次暴雨,可能是連續20年發生的,其餘的180年都沒有發生,然而即便如此,它也脫不掉“十年一遇”的帽子,它依然叫“十年一遇”的暴雨。

“千年一遇”未必真的千年一遇

具體的重現期計算稍微複雜一丟丟,但是基本意思就是這樣,就不詳細說了[2]。

因此,“千年一遇”未必真的就是一千年才遇到一次,它只是表示事情在某一年發生的機率是0。1%。這個機率非常小,但這並不妨礙它發生,甚至是連續發生。

以上,是關於重現期的第一點說明,即重現期未必準時重現,N年一遇只是表示機率的一個計算結果而已,並不是極端天氣的考勤表。

接下來說第二點。

上面已經說過,重現期是一個根據歷史資料得出的計算結果。而歷史資料、尤其是氣象方面的歷史資料有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少。

地球現在46億年了,人類有文明5000年了。而世界上最早的氣象站,英國的Radcliffe氣象站,也才200多年的歷史[3]。我國最早的氣象站,香港天文臺,也是在1885年才開始進行科學的氣象觀測[4]。而其餘大部分氣象站,能有50年的資料就非常不錯了。

目前全球最全面的氣象資料庫CRU,透過各種手段(插值、外推)也就只能把時間提前到1901年[5]。

“千年一遇”未必真的千年一遇

統計學上,因為我們無法得到整體資料,所以我們透過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樣本來獲得對整體的認知。

而在地球氣候領域,這100多年的資料樣本,對於幾十億年的整體資料來說,實在是太小了,根本不具備代表性,即便研究出來一個結論,也是盲人摸象,隨時面臨著被推翻的可能。

這次鄭州的暴雨就是一個例子,鄭州氣象觀測站的最大小時降雨量為201。9毫米,這已經突破了中國大陸小時降雨量的歷史記錄(198。5毫米,河南鱗狀,1975年8月5日)[6]。

而不幸的是,隨著氣候變化,極端天氣會越來越頻繁地突破歷史記錄。

比如2018年,黃和流域就有13條河流發生超歷史洪水[7]。而同年的颱風“山竹”,風速也突破了歷史記錄[8]。去年南方的水災,也有10條河流發生超歷史洪水[9]。

這些頻繁超過歷史記錄的極端天氣會造成一個後果,就是它們會使我們計算的重現期不準確。

前面已經說過,我們是根據歷史資料計算重現期的。

比如在某地,我們有50年的歷史資料。然後某一天,下了一次暴雨,這次暴雨的強度是a。我們查了查50年的歷史資料,發現強度達到a的暴雨以前總共發生過五次,所以我們說這次暴雨是“十年一遇”。

假設在接下來的10年中,因為極端天氣越來越頻繁,強度達到a的暴雨,又發生了五次。

那麼10年以後,我們就有60年的資料了,在這60年的資料中,我們總共有10次強度達到a的暴雨:前50年有五次,後10年有五次。

這麼一算,強度達到a的暴雨的重現期,就變成了“六年一遇”(60年發生10次)。

換句話說,同樣的暴雨強度a,已經不夠格成為“十年一遇”的暴雨了,而降級成為了“六年一遇”。那麼新的“十年一遇”的暴雨強度,也就自然會大於之前的強度a了(這裡[10]有詳細的舉例和計算過程)。

這又會帶來什麼後果呢?就是我們的一些基礎設施可能不夠用了。

還是上面的例子,如果我們現在建一個水庫,用來抵禦強度為a的暴雨,也就是“十年一遇”的暴雨。那麼十年後,這個水庫就只能抵禦“六年一遇”的暴雨了,再發生“十年一遇”的暴雨,可能它就抵禦不了了。

當然,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一個假設上,就是在未來,極端天氣會越來越頻繁。

至於這一點,目前主流的觀點,都是認同的,也就是氣候變化、全球變暖會導致極端天氣頻發[11]。而根據各種氣候模型計算呢,也是這麼個結果。

我個人對於全球變暖持中立態度。雖然從這100多年的觀測來看,的確氣溫是在升高的,但是還是我前面說的,在地球氣候尺度上,樣本太小了,不足以支撐這個論據。

但是不管怎麼說,極端天氣肯定是越來越多的,畢竟在氣候領域我們的樣本太小了,才100多年,所以很容易就會碰到樣本之外的極端天氣。

目前在地球整個的氣候規律上,人類還真就“沒見過什麼世面”。

《黑天鵝》的作者塔勒布就認為,隨著整個地球的系統越來越複雜,樣本之外的極端事件,以後會越來越多[12]。對此,我深以為然。

當然,老塔說的這個極端事件不僅僅指極端天氣,而是指任何方面,比如911恐怖襲擊。他本人也隨著成功預言到會有飛機撞大樓事件而名聲大噪。

順帶說一句,老塔的三部曲《黑天鵝》《反脆弱》《隨機漫步的傻瓜》都是非常精彩的著作,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閱讀一下。

到此,關於重現期的兩點就說完了。那麼對於這種極端天氣我們有沒有辦法抵禦呢?

很遺憾,沒有。

我們無法抵禦,只能適應,俗話說就是惹不起還躲不起麼。

比如這次鄭州地鐵被困,我最開始還有疑問,為什麼明明這麼大暴雨地鐵還在運營?

但是後來我一看,小時降雨量達到了200毫米,我就明白了,根本反應不過來。

2012年北京的721暴雨,我是親自經歷過的。就那樣,城區當時一天的降雨量也就是215毫米。而鄭州這次,一小時的降雨量就超了200毫米[14]。

在這種情況下,現有的應急預案根本反應不過來,因為就沒見過這麼急的雨。下圖是當天的每小時降雨量,下午五點到六點之間,降雨量猛升到201。9毫米,這換做誰都沒辦法[15]。

“千年一遇”未必真的千年一遇

鄭州7月20日每小時降雨[15]

2012年世界盃巴西和中國打小組賽的時候,卡洛斯進了一個任意球,作為國家隊的門將,江津後來在接受採訪的時候說到:“以前從沒見過球速這麼快的射門”。

這不是江津水平有限、訓練不夠,你見都沒見過,怎麼訓練?當天的鄭州地鐵,恐怕也是這個感覺。

除了應急預案之外,現有的基礎設施,也面臨一樣的問題,除非重大的基礎設施,比如三峽工程是按照萬年一遇的標準設計的,其餘設施在設計的時候沒有考慮這種特別極端的事件。

不過說實話, 就算你考慮進去這種小機率極端天氣,也未必會真的按照這種標準去修建基礎設施。

比如北京的排水系統以前是按照“兩年一遇”設計的,之後進行了更新,也就只是提升到了“十年一遇”[16]。

城市的基礎設施,是服務於城市的經濟、政治、市民等綜合需求的,不是專門用來防洪的,防洪只是其中一個影響因素,並不是全部。

另外,鄭州暴雨之後,有人對於耗資500億修建海綿城市提出了異議,認為沒什麼用,還是防不住內澇。

其實這是另外一個誤解,海綿城市從原理上講,它就不是用來防極端天氣的,它只能一定程度上緩解城市排水系統的壓力[13]。

鄭州這次的極端天氣,且不要說是海綿城市了,就算是游泳池城市都沒用,一樣防不了。

海綿城市就是一個馬甲,氣溫下降5度,可能套上會管點用。但是如果氣溫驟降到零下80度,你套100個馬甲也沒用。你這個時候說馬甲質量不好,是不是會有一丟丟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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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請保護好眼睛,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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