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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中伊斯蘭曆誤差考

作者:由 寧南左侯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17-05-30

《明史》在卷三十七·志第十三·歷七所載“回回曆法”,其文曰:

《回回曆法》,西域默狄納國王馬哈麻所作。其地北極高二十四度半,經度偏西一百零七度,約在雲南之西八千餘裡。其曆元用隋開皇己未,即其建國之年也……其法不用閏月,以三百六十五日為一歲。歲十二宮,宮有閏日,凡百二十八年而宮閏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為一週,周十二月,月有閏日。凡三十年月閏十一日,歷千九百四十一年,宮月日辰再會。此其立法之大概也。

伊斯蘭曆法源於西元639年為紀念穆罕默德於622年率穆斯林由麥加遷徙到麥地那,而將該年定為伊斯蘭教曆紀元,並將伊斯蘭教曆命名為“希吉來”。伊斯蘭曆以阿拉伯太陽年歲首(即儒略曆公元622年7月16日)為希吉來歷元年。

按,西元622年為唐高祖武德壬午五年,西元639年為唐太宗貞觀己亥十三年。而《明史》所載,則曰“其曆元用

隋開皇己未

,即其建國之年也”,“隋開皇己未”,即隋文帝開皇十九年,西元599年。《明史》同卷又言:

下至洪武甲子,七百八十六年

。洪武甲子為洪武十七年,西元1384年,恰為七百八十六年。然而問題就出在這裡,《明史》所載“其曆元用隋開皇己未,即其建國之年也”,當為“其曆元用唐武德壬午,即其建國之年也”才對,二者之間竟然相差二十三年,為什麼會出現如此大的誤差呢?

《明史》中伊斯蘭曆誤差考

《明史》中伊斯蘭曆誤差考

《回回曆法釋便》曰:“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共三百五十四日,乃十二月之日也。若遇月分有閏之年,於第十二月內又添一日為大月,其十二月得三百五十五日也。”

以上文中所述,隋開皇己未下至洪武甲子七百八十六年,以伊斯蘭曆法一年354日計算,則為278244日,中國傳統曆法,《開皇曆》429年設158閏,摺合平均每年365。049日,《大業歷》410年設151閏,摺合平均每年365。0488日,《授時歷》平均每年365。2425日,以此三者平均每年365。1134年。以此計算,278244日摺合中國曆法762。0756年。

《明史》中伊斯蘭曆誤差考

《明史》中伊斯蘭曆誤差考

唐高祖武德壬午至明太祖洪武甲子,時隔七百六十二年。

《明史》中伊斯蘭曆誤差考

《明史》中伊斯蘭曆誤差考

古人誠不我欺。

《明史》中伊斯蘭曆誤差考

《明史》中伊斯蘭曆誤差考

標簽: 己未  曆法  西元  365  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