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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平臺請注意!5月底前抽成要變(附:平臺企業抽成“陽光行動”進度表)

作者:由 指南車物流軟體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2-05-12

貨運平臺請注意!5月底前抽成要變(附:平臺企業抽成“陽光行動”進度表)

為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保障,促進交通運輸新業態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營造良好從業就業環境,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思路

貫徹落實《關於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貨車司機權益保障工作的意見》,著力規範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經營行為,推動企業計價規則、抽成規則等經營策略公平透明,保障從業人員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促進交通運輸新業態規範健康持續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督促主要網約車平臺公司和網際網路道路貨運平臺公司向社會公開計價規則,合理設定本平臺抽成比例或會員費上限並公開發布;在駕駛員端實時顯示每單的抽成比例或資訊服務費。

三、進度安排

網約車平臺公司

2022年4月底前:

各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在本地運營服務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部署推進“陽光行動”落實工作。部指導各省、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督促主要網約車平臺公司明確工作安排、時間節點、責任部門及聯絡人。

2022年5月底前:

各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督促各主要網約車平臺公司主動向社會公告本企業計價規則;合理設定抽成比例上限並公開發布;基本實現在每次訂單完成後,在網約車駕駛員端同時列明訂單的乘客支付總金額、駕駛員勞動報酬,實時顯示抽成比例。

2022年6月底前: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本省份運營服務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陽光行動”落實工作情況進行調研督導。部會同各省、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持續跟蹤掌握各專案標任務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定期排程主要網約車平臺公司,推動主要網約車平臺公司最佳化完善各項落實舉措,確保各專案標任務基本完成。

2022年9月底前:

各主要網約車平臺公司持續改進最佳化本企業公開計價規則、抽成比例上限及實時顯示抽成比例等舉措和功能。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本地運營服務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陽光行動”落實工作情況進行調研督導,鞏固提升工作成果。部組織有關科研單位對“陽光行動”推進情況開展調研,形成調研報告。

2022年11月:

各省、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總結評估本地保障交通運輸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的工作經驗和成效。部組織對“陽光行動”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和總結,宣傳推廣各地及企業推進“陽光行動”、保障交通運輸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的典型經驗做法。

網際網路道路貨運平臺公司

2022年4月底前

:部督促指導主要交易撮合類貨運平臺公司(以下簡稱貨運平臺公司)制定“陽光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工作安排、責任部門及聯絡人。

2022年5月底前:

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在本省份註冊的貨運平臺公司依據實施方案,主動向社會公開本企業(平臺參與定價的)計價規則;合理設定平臺訂單收費金額上限或抽成比例上限、會員費上限等,並公開發布;基本實現每次訂單完成後,在貨車司機端顯示每單的收費金額,可以計算抽成比例的應當顯示每單抽成比例。

2022年6月底前:

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本省份註冊的貨運平臺公司“陽光行動”落實工作情況進行調研督導。

2022年9月底前:

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跟蹤掌握各項工作舉措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定期排程在本省份註冊的貨運平臺公司,推動工作有序開展。

2022年10月底前:

貨運平臺公司基本完成目標任務。部組織相關科研單位對“陽光行動”推進情況開展調研,形成調研報告。

2022年11月底前:

主要貨運平臺公司按照“陽光行動”工作方案完成目標任務。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總結評估本省份推進“陽光行動”、保障貨車司機權益的工作經驗和成效。

2022年12月底:

部宣傳推廣各地及企業推進“陽光行動”、保障貨車司機權益的典型經驗做法,並對相關措施進行提煉總結,統籌納入《網際網路道路貨運平臺經營管理辦法》,固化為管理制度。

本文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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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平臺  2022  網約車  交通運輸  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