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品時贈送出去的優惠券怎麼做賬?
作者:由 雲吧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1-06-26
如今,我們在外出就餐之後,會收到一張代金券;在購物之後會收到一張
優惠券
;在網購平臺,比如拼多多、京東、淘寶等平臺,隨時都可以看到“領券”字樣。對於商家來說,這是吸引顧客的一種方式、一種促銷手段,對於消費者來說,貨比三家,總是願意去價效比高的商家去購物。那麼,對於如此種種的優惠措施,作為商家的會計,我們應該怎樣進行賬務處理?
作為會計,首先要如實反映企業的經濟業務。所以,要知道怎麼處理,先來理清
經濟業務
的原理。
前面提到,商家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提高銷售額,吸引顧客來消費,那麼很明白,這是一種促銷手段,是公司為了銷售而制定的一項政策,優惠券、代金券等對於企業而言增加的這部分成本就構成了企業的銷售費用。
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知道,增加的這部分成本應該進入
銷售費用
。
但是,我們在發出優惠券的時候,是沒有現金流出的,只是在未來期間內可以衝抵現金,實際上是一種應付而未付給予顧客的折扣,應做如下處理:
借:銷售費用(按實際發出優惠券的金額入賬)
貸:其他應付款——優惠券
收到優惠券時:
借:其他應付款——優惠券(按實際收到優惠券的金額入賬)
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在主營業務收入金額的確認上,我們看一下相關政策: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條第五項規定,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於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結轉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優惠券到期未兌換即為作廢後,此時,將未兌換的優惠券衝回:
借:銷售費用 紅字
貸:其他應付款——優惠券(尚未收回的優惠券金額) 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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