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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飯裡的套路,消費者不該“習以為常”

作者:由 經濟日報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2-03-11

想在餐廳吃年夜飯嗎?再不預訂可能就沒有了!——最近,記者接連詢問了北京、上海、廣州、河北的12家餐廳,發現年夜飯預訂異常火爆。12家餐廳中,有3家已經全部訂滿,不再接單,有2家晚上的年夜飯預定已經滿了,只有6點以前的第一輪還有位置。

不過,在火爆的年夜飯背後,記者也發現了年夜飯裡存在定金漫天要價、餐廳普遍設定低消的問題,商家理直氣壯,消費者“習以為常”,需要相關部門予以重視。

年夜飯裡的套路,消費者不該“習以為常”

1、定金漫天要價,300至2000元不等,還有2家要求提前支付全款

年夜飯還沒吃,幾千塊錢可能就要先交給餐廳了。

這次,記者電話聯絡和實際走訪了12家餐廳,包括上海的小龍翻大江火鍋外灘店、尚海公館,廣州的悅榕莊順德菜、七號私廚、空中一號,北京的泰合鮮陶然亭店、行運打邊爐三里屯店、萬龍洲亞運村店、金獅麟地道豫菜北太平莊店、御仙都皇家菜博物館、徽州小鎮鼓樓大街店,以及河北廊坊的新繹七修元善家宴。

其中僅有上海的小龍翻大江火鍋外灘店1家不需要提前交定金,剩下的11家,大廳散臺定金最少的是廣東悅榕莊順德菜,只收300元,其餘幾家一般要500或1000元。包間定金最少500元,例如廣州悅榕莊順德菜、空中一號,其餘幾家包間定金1000起,萬龍洲亞運村店包間定金為1500元。

這還不算最多的。北京御仙都皇家菜博物館的年夜飯,包間根據大小,定金在1000至2000元不等,如果在大廳吃飯,需要預先付全款。新繹七修元善家宴也要求提前支付全款。

餐廳都表示,無論定金還是全款,如果不來消費,一律不退。根據商家的口頭承諾,定金可以抵消當日餐費。徽州小鎮鼓樓大街店還貼心提示,如果買單的不是交定金那個人,還可以把定金原路返還。

不過,還沒吃飯,也沒看到菜品質量如何,服務如何,錢就先交出去了,消費者心裡總會有點嘀咕。在採訪中,記者就多次聽到消費者詢問之後,對高額的定金有所質疑,面露猶豫。但是根據多家餐廳的預訂火爆情況,許多消費者還是默認了商家設定的高額定金甚至全款。

實際上,商家定金漫天要價的做法是違法的。“《擔保法》第九十一條明確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告訴記者,而且,《擔保法》明確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也就是說,現在有些餐廳只收定金,登記消費者用餐資訊而不簽訂合同的做法並不規範。一旦發生問題,消費者很難追究餐廳責任。同時,定金只約束了消費者,屆時餐廳菜品、服務出現問題怎麼解決,卻沒有提及,也是不公平的。

年夜飯定金到底怎麼收?陳音江建議,消費者和餐廳要互讓一步:一方面消費者要理解餐廳有備餐的需要,可以預付定金,另一方面餐廳也要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雙方不妨設定一個猶豫期,首先定金數額不能過大,交全款更不可取。另外約定在就餐前幾日可以取消、階梯式退款,或者辦理延期消費。總之,讓消費者和商家都過一個祥和春節,不花冤枉錢,也不要鬧心。

2、違規設定低消:12家裡,5有家有消費門檻,4家只提供套餐

採訪中,記者還發現,年夜飯違規設定最低消費的現象依然普遍。12家裡,5有家有消費門檻,4家只提供套餐。

早在2014年11月,商務部、國家發改委聯合頒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中,就明確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定最低消費”。但是,遇上年夜飯這麼一個特殊時間,不少商家又明目張膽地提出了最低消費,或者用只提供套餐、按位收費的形式,變相設定最低消費。

在記者採訪的12家餐廳裡,尚海公館、泰合鮮陶然亭店、御仙都皇家菜博物館、新繹七修元善家宴等4家都明確表示當天只提供套餐,或者按位收費,涉嫌變相設定最低消費。另外,悅榕莊順德菜還不能確定能不能單點。

泰合鮮陶然亭店提供的選單顯示,6人套餐售價3888元,8人餐售價4888元,平均下來,人均超過600元。而資料顯示,這家餐廳的日常人均消費僅為175元,年夜飯人均門檻幾乎是平日的4倍。記者還注意到,套餐中已經加收了10%的服務費,例如3888元的套餐,其中服務費407元。

年夜飯裡的套路,消費者不該“習以為常”

泰合鮮銷售人員還告訴記者,不吃套餐也可以單點,但必須達到3888或4888的消費標準。萬龍洲亞運村店也表示,餐廳平時不會設定低消,但是除夕當天有最低消費,單點的話,人均要達到300到500元。這就是直接設定最低消費了。

對於餐廳設定最低消費,大多數消費者還沒有意識到這是違規。“春節加班不容易,人工、菜價都漲了,貴一點也正常。”一位消費者告訴記者,雖然覺得年夜飯價格比平時貴得多,但也可以理解。

“餐廳設定最低消費,肯定是違規的。此前商務部的規定出臺後,落實得並不好,很多商家不只年夜飯,平時也依然設定最低消費。”陳音江說,“對於年夜飯,春節這麼一個特殊時刻,商家的確有成本上漲的壓力,適當漲價是可以的,但不能太高,獅子大開口。現在價格監管已經整合到市場監管部門,這就需要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力度。”

對於餐廳只提供套餐的方式,也可以從兩方面理解。一方面,套餐方便商家備菜、出菜,所以,有些沒有設定低消、同時提供單點和套餐的餐廳,都要求銷售人員儘量引導客人預訂套餐。徽州小鎮鼓樓大街店的服務人員就重點向記者推薦了他們1680元的8-10人套餐。這家餐廳日常人均消費154元左右,與年夜飯套餐價格基本一致。

“價格算下來比平時還便宜一點,主要為了後廚備菜,而且都點套餐,上菜就快。”服務員告訴記者,餐廳年夜飯有兩輪,第一輪3點到6點,第二輪6點半開始,對出菜時間要求比較高,套餐更有保障。

商家有商家的考慮,但不能侵害消費者的選擇權。陳音江認為,商家應該同時提供套餐和單點兩種形式,讓消費者自由選擇。如果堅持只提供套餐、設定低消,就是變相的最低消費,侵害消費者的選擇權。遇到這樣的問題,消費者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和消費者協會舉報投訴。

中消協日前也釋出了消費提示,建議消費者預訂年夜飯或在外就餐,應選擇衛生安全等級B級以上餐飲企業。同時,最好對餐飲場所實地考察,簽訂書面合同,明確消費細節,對菜品名稱和實際內容要做到心中有數。對於餐飲企業特殊約定的消費內容要事先了解清楚並確認。

對於定金,中消協也建議,雙方需要簽訂合同,並在合同中應註明預付款項是“定金”還是“訂金”。“定金”有擔保的作用,且不能超過總價款的20%。如果商家違約,會承擔向消費者支付雙倍“定金”的違約責任;如果消費者違約,商家就不會返還“定金”。而“訂金”具有預付款性質,但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無論商家或者消費者違約,可按照雙方事先的約定去執行。

在年夜飯消費過程中,消費者一定要索要並妥善儲存消費發票、定(訂)金單據等憑證,包括經營者的相關承諾應以書面形式儲存。這是發生消費糾紛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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